1當時,約書亞召了呂便人、迦得人,和瑪拿西半支派的人來,
2對他們說:「耶和華僕人摩西所吩咐你們的,你們都遵守了;我所吩咐你們的,你們也都聽從了。
3你們這許多日子,總沒有撇離你們的弟兄,直到今日,並守了耶和華-你們上帝所吩咐你們當守的。
4如今耶和華-你們上帝照着他所應許的,使你們弟兄得享平安,現在可以轉回你們的帳棚,到耶和華的僕人摩西在約旦河東所賜你們為業之地。
5只要切切地謹慎遵行耶和華僕人摩西所吩咐你們的誡命律法,愛耶和華-你們的上帝,行他一切的道,守他的誡命,專靠他,盡心盡性事奉他。」
6於是約書亞為他們祝福,打發他們去,他們就回自己的帳棚去了。
7瑪拿西那半支派,摩西早已在巴珊分給他們[地業]。這半支派,約書亞在約旦河西,在他們弟兄中,分給他們[地業]。約書亞打發他們回帳棚的時候為他們祝福,
8對他們說:「你們帶許多財物,許多牲畜和金、銀、銅、鐵,並許多衣服,回你們的帳棚去,要將你們從仇敵奪來的物,與你們眾弟兄同分。」
9於是呂便人、迦得人、瑪拿西半支派的人從迦南地的示羅起行,離開以色列人,回往他們得為業的基列地,就是照耶和華藉摩西所吩咐的得了為業之地。
10呂便人、迦得人,和瑪拿西半支派的人到了靠近約旦河的一帶迦南地,就在約旦河那裏築了一座壇;那壇看着高大。
11以色列人聽說呂便人、迦得人、瑪拿西半支派的人靠近約旦河邊,在迦南地屬以色列人的那邊築了一座壇。
12全會眾一聽見,就聚集在示羅,要上去攻打他們。
13以色列人打發祭司以利亞撒的兒子非尼哈,往基列地去見呂便人、迦得人、瑪拿西半支派的人;
14又打發十個首領與非尼哈同去,就是以色列每支派的一個首領,都是以色列軍中的統領。
15他們到了基列地,見呂便人、迦得人,和瑪拿西半支派的人,對他們說:
16「耶和華全會眾這樣說,你們今日轉去不跟從耶和華,干犯以色列的上帝,為自己築一座壇,悖逆了耶和華,這犯的是甚麼罪呢?
17從前[拜]毗珥的罪孽還算小嗎?雖然瘟疫臨到耶和華的會眾,到今日我們還沒有洗淨這罪。
18你們今日竟轉去不跟從耶和華嗎?你們今日既悖逆耶和華,明日他必向以色列全會眾發怒。
19你們所得為業之地,若嫌不潔淨,就可以過到耶和華之地,就是耶和華的帳幕所住之地,在我們中間得地業。只是不可悖逆耶和華,也不可得罪我們,在耶和華-我們上帝的壇以外為自己築壇。
20從前謝拉的曾孫亞干豈不是在那當滅的物上犯了罪,就有忿怒臨到以色列全會眾嗎?那人在所犯的罪中不獨一人死亡。」
21於是呂便人、迦得人、瑪拿西半支派的人回答以色列軍中的統領說:
22「大能者上帝耶和華!大能者上帝耶和華!他是知道的!以色列人也必知道!我們若有悖逆的意思,或是干犯耶和華(願你今日不保佑我們),
23為自己築壇,要轉去不跟從耶和華,或是要將燔祭、素祭、平安祭獻在壇上,願耶和華親自討我們的罪。
24我們行這事並非無故,是特意做的,說:恐怕日後你們的子孫對我們的子孫說:『你們與耶和華-以色列的上帝有何關涉呢?
25因為耶和華把約旦河定為我們和你們這呂便人、迦得人的交界,你們與耶和華無分了。』這樣,你們的子孫就使我們的子孫不再敬畏耶和華了。
26因此我們說:『不如為自己築一座壇,不是為獻燔祭,也不是為獻[別的]祭,
27乃是為你我中間和你我後人中間作證據,好叫我們也在耶和華面前獻燔祭、平安祭,和[別的]祭事奉他,免得你們的子孫日後對我們的子孫說,你們與耶和華無分了。』
28所以我們說:『日後你們對我們,或對我們的後人這樣說,我們就可以回答說,你們看我們列祖所築的壇是耶和華壇的樣式;這並不是為獻燔祭,也不是為獻[別的]祭,乃是為作你我中間的證據。』
29我們在耶和華-我們上帝帳幕前的壇以外,另築一座壇,為獻燔祭、素祭,和[別的]祭,悖逆耶和華,今日轉去不跟從他,我們斷沒有這個意思。」
30祭司非尼哈與會中的首領,就是與他同來以色列軍中的統領,聽見呂便人、迦得人、瑪拿西人所說的話,就都以為美。
31祭司以利亞撒的兒子非尼哈對呂便人、迦得人、瑪拿西人說:「今日我們知道耶和華在我們中間,因為你們沒有向他犯了這罪。現在你們救以色列人脫離耶和華的手了。」
32祭司以利亞撒的兒子非尼哈與眾首領離了呂便人、迦得人,從基列地回往迦南地,到了以色列人那裏,[便將這事]回報他們。
33以色列人以這事為美,就稱頌上帝,不再提上去攻打呂便人、迦得人、毀壞他們所住的地了。
34呂便人、迦得人給壇起名叫[證壇],意思說:這壇在我們中間證明耶和華是上帝。
伯和拉(Beth-hogla)——這是位於耶利哥與死海之間的一個地方,屬於便雅憫支派(約書亞記 18:21),儘管在此處它作為猶大支派的邊界。波罕的石頭(Stone of Bohan)——這必定是一個顯著的地方,或許像雅各的石頭,後來成為伯特利;但其確切位置不明。
【第7節】亞割谷(The valley of Achor)——本節提到的底璧(Debir)不詳。亞割谷因亞干受罰而得名。詳見約書亞記 7:24(注)等處的記載。隱‧示麥(En-shemesh)——意為「太陽之泉」;它位於耶路撒冷以東,在猶大與便雅憫的邊界上。
【第8節】欣嫩子谷(The valley of the son of Hinnom)——欣嫩是何許人也,為何此谷以他為名,皆不詳。它位於耶路撒冷以東,在聖經中屢次提及。偶像摩洛的像似乎曾立於此處;以色列人在此處讓他們的兒女經火,以尊崇那惡魔(列王紀下 23:10)。此谷亦稱陀斐特(見耶利米書 7:32)。當約西亞王將此偶像的像從谷中移走後,此谷似乎受到普遍的憎惡,以致成為耶路撒冷所有污穢和雜物傾倒的總匯;據推測,那裡持續燃燒著火,以焚燒這些污穢,防止傳染。從希伯來文 **גי בן הנם**(gei ben Hinnom,欣嫩子谷),以及縮寫 **גי הנם**(gei Hinnom,欣嫩谷),演變出新約中的 **Γεεννα**(Gehenna),亦稱 **Γεεννα του πυρος**(Gehenna tou pyros,火的欣嫩),這是地獄或受咒詛者之地的象徵。見馬太福音 5:22, 5:29, 5:30;10:28;18:9 等。在東方,將父親的名字加在兒子名字之後是很常見的,例如:「這塊地屬於卡克‧普魯薩達之子戈博卡。」但這種附加通常在父親去世後才進行。這種習俗在西方也曾盛行。在愛爾蘭和威爾士的原住民中也很常見。這就是耶路撒冷(Jerusalem)——這座城市以前稱為耶布斯(Jebus);其中一部分在便雅憫支派境內;錫安(Zion),被稱為其衛城,則在猶大支派境內。利乏音谷(The valley of the giants)——即利乏音人(Rephaim)之谷。參見創世記 6:4;14:5;申命記 2:7, 2:11 的注釋。關於此主題,一位非常博學的牧師以以下措辭向我提供了他的意見:——「猶大與便雅憫的邊界從欣嫩谷東邊上行至南邊的山頂,將耶布斯(即耶路撒冷)留在西北方,毗鄰便雅憫。這座山(耶布斯)位於兩個支派之間,耶布斯人一直佔據著它,直到大衛時代。在此處第63節,記載猶大人未能趕出這些人;在士師記 1:21,便雅憫人也同樣未能趕出。每個支派可能在不同時期攻擊過他們。這些山丘有不同的山頂。錫安山和聖殿所在的摩利亞山,位於猶大支派境內(詩篇 78:68, 78:69;87:2)。」
「在申命記 33:12 中,論及便雅憫說,耶和華必住在他旁邊,即靠近他,或在他的邊界旁,在他的兩肩之間;這條線可能在兩座山丘或山頂之間呈圓形,以便部分環繞猶大支派境內、聖殿所在的錫安山。便雅憫門(耶利米書 37:12, 37:13;38:7 提及)是通往便雅憫支派的城門。同樣,以法蓮門(列王紀下 14:13)是通往以法蓮支派的城門。我們現在也以同樣的方式命名道路等。」
「各各他山(位於城門外)似乎在便雅憫支派境內。疑問:各各他(Calvary or Golgotha)是否因那裡散落著頭骨而得名(如某些人所說),抑或更可能是因為岩石的形狀像人頭骨,其中一面幾乎垂直?我傾向於後者。我相信猶太人甚至不允許罪犯的骸骨散落在外。」——J. C.
【第9節】巴拉(Baalah),就是基列耶琳(Kirjath-jearim)——這個地方在聖經中因約櫃曾在此停留二十年而聞名,那是約櫃被非利士人送回之後(見撒母耳記上 5:1-7:2)。
【第10節】伯示麥(Beth-shemesh)——意為「太陽之家」或「太陽之殿」。顯然,太陽是迦南人崇拜的對象;因此,泉水、山丘等都獻給太陽。伯示麥因其居民好奇(若非褻瀆)地窺探約櫃而遭到屠殺,當時約櫃剛被非利士人送回,因此而聞名(見撒母耳記上 6:19)。
【第12節】大海(The great sea)——指地中海。
【第13節】又將一部分地給了迦勒(And unto Caleb - he gave a part)——參見約書亞記 14:14 等處的注釋。
【第14節】亞衲的子孫三人(The three sons of Anak)——參見約書亞記 14:15(注)。
【第15節】基列西弗(Kirjath-sepher)——意為「書城」。為何如此命名不詳。它也曾被稱為底璧(Debir)和基列散拿(Kirjath-sannah)。見約書亞記 15:49。
【第16節】我必將我女兒押撒(Achsah)給他(Will I give Achsah my daughter)——在古代,父親對子女擁有絕對的權利,尤其是在婚姻方面;國王或顯赫人物常將女兒許配給攻城、殺敵者。掃羅曾應許將女兒許配給殺死歌利亞的人(撒母耳記上 17:25);迦勒在此次也將女兒許配給攻取基列西弗的人。世俗文獻中也有許多類似的例子。
【第18節】她來到那裡的時候(As she came)——當她正要離開父親的家,前往丈夫的家時。她感動他(She moved him)——指俄陀聶,去向她父親求一塊田地,一塊她心儀的、毗鄰已獲賜產業的田地。她下了驢(She lighted off her ass)——**ותצנח**(vattitsnach),她匆忙、突然下驢,彷彿忘記了什麼,或是正要返回父親的家。她父親察覺後,便說:「你要什麼?有什麼事?你想要什麼?」
【第19節】求你賜福給我(Give me a blessing)——請你施恩於我。答應我一個特別的請求。你已經將南地賜給我了(Thou hast given me a south land)——那塊地可能乾旱,或水源極差。求你再給我水泉(Give me also springs of water)——讓我擁有一些有溪流或已挖好水井的田地。上泉和下泉(The upper springs, and the nether springs)——他甚至給了她比她所求更多的;他給了她山區和平原中一塊位置優越、水源充足的地區。這段記載中有幾處難點,我將不贅述,以免讀者困擾。上述解釋似乎是其原意。
【第24節】西弗(Ziph)——猶大支派中有兩座同名城市,一處是這裡提到的,另一處在約書亞記 15:55。其中一座因大衛受掃羅追逼時曾在此避難而聞名;其居民曾試圖將他交給追逼者(見撒母耳記上 23:14-24)。
【第28節】別是巴(Beer-sheba)——這座城市在創世記中因是列祖亞伯拉罕和雅各的居所而聞名(創世記 22:19;28:10;46:1)。參見創世記 21:31 的注釋。它位於迦南和埃及之間,距耶路撒冷約四十英里。
【第30節】何珥瑪(Hormah)——這是一個因希伯來人被迦南人擊敗而聞名的地點。參見民數記 14:45,申命記 1:44。
【第31節】洗革拉(Ziklag)——非利士人似乎一直佔據這座城市,直到大衛時代,他從迦特王亞吉手中得到它(撒母耳記上 27:6);此後,它一直歸猶大諸王所有。
【第32節】所有城市共二十九座,連同其村莊(All the cities are twenty and nine, with their villages)——但仔細查考,我們會發現有三十八座;但據推測,其中九座被排除在外;即別是巴、摩拉大、哈薩書亞、巴拉、亞善、何珥瑪、洗革拉、亞因和臨門,這些後來都歸了西緬支派。這或許令人滿意,但真相可能在於此:應許之地的一些城市以複合詞表達;由於不了解這些地方,不同的譯本將應分開的合併,在許多情況下又將應合併的分開。因此,我們從形容詞中形成了城市。基於此,這裡的總數是三十八座城市,而非二十九座。
【第33節】以實陶(Eshtaol)和瑣拉(Zoreah)——參孫葬於此處,因為這是他列祖的墓地(見士師記 16:31)。這些地方雖然最初賜給猶大,但後來歸了但支派(約書亞記 19:41)。
【第35節】雅末(Jarmuth)——參見約書亞記 10:3 的注釋。亞杜蘭(Adullam)——參見約書亞記 12:15 的注釋。梭哥(Socoh)——大衛在此附近與非利士人的勇士歌利亞爭戰並殺死他(撒母耳記上 17:1)。
【第36節】基底拉(Gederah)——參見約書亞記 12:13 的注釋。十四座城(Fourteen cities)——仔細計算,我們會發現這裡有十五座城;但基底拉和基底羅他音(約書亞記 15:36)可能為同一處。參見約書亞記 15:32 的注釋。
【第39節】拉吉(Lachish)和伊磯倫(Eglon)——參見約書亞記 10:3(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