約伯記註釋 | 亞當克拉克 ( Adam Clarke )

第一章
約伯記 第一章 經文

1烏斯地有一個人名叫約伯;那人完全正直,敬畏上帝,遠離惡事。

2他生了七個兒子,三個女兒。

3他的家產有七千羊,三千駱駝,五百對牛,五百母驢,並有許多僕婢。這人在東方人中就為至大。

4他的兒子按着日子各在自己家裏設擺筵宴,就打發人去,請了他們的三個姊妹來,與他們一同吃喝。

5筵宴的日子過了,約伯打發人去叫他們自潔。他清早起來,按着他們眾人的數目獻燔祭;因為他說:「恐怕我兒子犯了罪,心中棄掉上帝。」約伯常常這樣行。

6有一天,上帝的眾子來侍立在耶和華面前,撒但也來在其中。

7耶和華問撒但說:「你從哪裏來?」撒但回答說:「我從地上走來走去,往返而來。」

8耶和華問撒但說:「你曾用心察看我的僕人約伯沒有?地上再沒有人像他完全正直,敬畏上帝,遠離惡事。」

9撒但回答耶和華說:「約伯敬畏上帝,豈是無故呢?

10你豈不是四面圈上籬笆圍護他和他的家,並他一切所有的嗎?他手所做的都蒙你賜福;他的家產也在地上增多。

11你且伸手毀他一切所有的;他必當面棄掉你。」

12耶和華對撒但說:「凡他所有的都在你手中;只是不可伸手加害於他。」於是撒但從耶和華面前退去。

13有一天,約伯的兒女正在他們長兄的家裏吃飯喝酒,

14有報信的來見約伯,說:「牛正耕地,驢在旁邊吃草,

15示巴人忽然闖來,把牲畜擄去,並用刀殺了僕人;惟有我一人逃脫,來報信給你。」

16他還說話的時候,又有人來說:「上帝從天上降下火來,將群羊和僕人都燒滅了;惟有我一人逃脫,來報信給你。」

17他還說話的時候,又有人來說:「迦勒底人分作三隊忽然闖來,把駱駝擄去,並用刀殺了僕人;惟有我一人逃脫,來報信給你。」

18他還說話的時候,又有人來說:「你的兒女正在他們長兄的家裏吃飯喝酒,

19不料,有狂風從曠野颳來,擊打房屋的四角,房屋倒塌在少年人身上,他們就都死了;惟有我一人逃脫,來報信給你。」

20約伯便起來,撕裂外袍,剃了頭,伏在地上下拜,

21說:「我赤身出於母胎,也必赤身歸回;賞賜的是耶和華,收取的也是耶和華。耶和華的名是應當稱頌的。」

22在這一切的事上約伯並不犯罪,也不以上帝為愚妄。

第一章
【第18節】

**向各省頒布赦令**——為尊榮以斯帖的加冕,國王赦免了某種貢品或稅賦,正如我們的國王加冕時通常會做的那樣,下令釋放許多因輕微罪行而被監禁的人。波斯國王有慣例,會給他們的王后一些類似我們所稱的「王后金」(aurum reginae),即所有罰款的十分之一,等等,這是在給國王的部分之外的(因為他們會給王后一座城來買衣服,另一座城來梳理頭髮,第三座城來買項鍊,第四座城來買珍珠,等等);很可能在這次場合,以斯帖希望如此,他便免除了那些先前支付王后金的城市和省份的所有這些費用;這將大大有助於王后贏得民心。

【第21節】

**末底改坐在朝門**——末底改可能是國王的官員之一,因為朝門是官員們通常等候國王召喚的地方。他不太可能是守門人;如果他只是守門人,哈曼可以立刻將他革職。**王的兩個太監**——宦官。我們不知道他們為何密謀刺殺國王。《他爾根》說,他們發現以斯帖打算利用她對國王的影響力,讓他們被革職,並讓末底改取代他們的位置;因此他們決定毒害以斯帖,並在國王的寢宮殺害國王。他們很可能是哈曼的爪牙,哈曼可能覬覦王位,或許受他僱用來除掉國王,從而為自己登上王位鋪平道路。

【第22節】

**被末底改知道了**——約瑟夫說,一個名叫巴拿巴的猶太人無意中聽到了這個陰謀,告訴了末底改,末底改告訴了以斯帖,以斯帖又以末底改的名義告訴了國王;他因此被登記為告發者。

【第23節】

**就查出來了**——他們被證明有罪,因此被吊死。或許「**ויתלו על עץ**」(vaiyittalu al ets,他們被掛在木頭或樹上)這些詞指的是他們被刺穿。一根尖銳的木樁直立插入地面,犯人被帶到,放在尖點上,然後被拉下雙腿,直到從肛門進入的木樁穿過身體,從脖子側面出來。這是一種最可怕的懲罰,復仇和殘酷可以盡情發洩其惡意。犯人在極度痛苦中存活相當長的時間。有人指出,這本書中一次也沒有出現過上帝的名字。這對於希伯來文原文及其所有譯本來說是真實的;但在《七十士譯本》中,我們在以斯帖記 2:20 之後,即「以斯帖沒有將她的宗族告訴人」之後,發現了以下詞語:「**Οὑτως γαρ ενετειλατο αυτῃ Μαρδοχαιος, φοβεισθαι τον Θεον, και ποιειν τα προσταγματα αυτου, καθως ην μετ' αυτου**」(因為末底改曾這樣吩咐她要敬畏上帝,並遵守祂的誡命,正如她與他在一起時所做的那樣)。就《七十士譯本》而言,這消除了這本書的奇怪指責。必須承認,並非沒有許多絕佳的機會可以引入這個神聖的名字。

**【章引言】**
亞哈隨魯王抬舉亞甲族人哈曼,並命令所有官員向他致敬,但末底改拒絕了(以斯帖記 3:1-3)。哈曼得知末底改的拒絕後,密謀毀滅他以及所有猶太人(以斯帖記 3:4-6)。他們掣籤以找出合適的時機(以斯帖記 3:7)。哈曼向亞哈隨魯王控告猶太人,建議他毀滅他們,並提出一萬他連得銀子來彌補因他們被毀滅而可能遭受的稅收損失(以斯帖記 3:8-9)。國王拒絕了銀子,但賦予哈曼完全的權力來毀滅他們(以斯帖記 3:10-11)。為此目的寫了信,並送往全國各省的總督,定亞達月十三日為大屠殺之日(以斯帖記 3:12-15)。

【第1節】

**哈曼……亞甲族人**——他或許是亞瑪力王亞甲的後裔,亞甲曾被掃羅饒恕,但後來被撒母耳殺死;因此他可能對猶太人懷有敵意。**使他的座位高過一切臣宰**——使他成為宰相,並將所有國家官員置於他的管轄之下。

【第2節】

**在朝門的一切臣僕**——這裡的「臣僕」顯然是指比守門人更高階的官員;末底改就是這些官員之一,他與其他通常在朝門等候國王命令的官員一同來到朝門。**末底改不跪不拜**——「**לאיכרע**」(lo yichra,他不跪下);「**ולא ישתחוה**」(velo yishtachaveh,他也不俯伏)。我認為從這兩個詞可以非常清楚地看出,哈曼所期望和末底改所拒絕的並非僅僅是世俗的敬意;這種敬意在「**כרע**」(cara,彎腰)這個詞中可以找到。末底改若拒絕這種敬意,將犯下不可原諒的頑固罪,而且猶太律法也沒有禁止這種敬意。但哈曼所期望的,是波斯國王經常接受的一種神聖崇拜;這暗示在「**שחה**」(shachah)這個詞中,它表示對上帝或人所能表達的最高程度的敬意,即平躺在地上,手腳伸展,口鼻伏地。他爾根說,哈曼為自己立了一尊雕像,每個人都必須向它下拜,並崇拜哈曼本人。猶太人普遍認為末底改拒絕這種俯伏,是因為它暗示著偶像崇拜。因此,在本書的次經增補中,末底改被描繪成這樣禱告:「祢知道,我若沒有崇拜哈曼,並非出於驕傲、輕蔑或對榮耀的秘密渴望;因為我樂意親吻他腳下的塵土,為以色列的救贖;但我害怕將那我知道唯獨屬於我的上帝的榮耀歸給一個人。」

【第7節】

**正月**——即猶太人的民曆正月。**尼散月**——相當於我們三月和四月的一部分。**亞哈隨魯王十二年**——根據我們聖經的年代學,約在基督前五百一十年。**他們掣普珥,就是掣籤**——這似乎是波斯語「pari」的希伯來語訛傳,該詞意指任何偶然發生的事。希臘文本在此處有一段增補,可能原先就存在,這使得此處非常清楚。我將列出整節經文,並將希臘文置於括號中,以便與希伯來文部分連貫閱讀:「在正月,就是尼散月,亞哈隨魯王十二年,他們在哈曼面前,日復一日,月復一月地掣普珥,就是掣籤。」(**ὡστε απολεσαι εν μιᾳ ἡμερᾳ το γενος Μαρδοχαιου, και επεσεν ὁ κληρος εις την τεσερακαιδεκατην του μηνος ὁς εστιν Αδαρ**,「為要在一日之內毀滅末底改的宗族;籤落在亞達月十四日。」)我們從希伯來文本中清楚地看到,他們掣籤,或使用一種占卜方式,以找出十二個月中哪一個最有利於執行哈曼的計畫;找到所需的月份後,他們再掣籤,或使用占卜,以找出該月份的哪一天是完成這項事業的吉日。但希伯來文本沒有告訴我們這次占卜的結果;我們只能猜測;但希臘文彌補了這個不足,使一切都清楚了。從中我們發現,當他們為月份掣籤時,選中了亞達月;當他們為日期掣籤時,選中了該月的十四日(希伯來文是十三日)。有些人質疑「普珥」是否也可能指某種機會遊戲,他們日復一日地在哈曼面前玩,或與哈曼一起玩,以分散他的憂鬱,直到吉時到來,他將能滿足地殺死所有他所敵視的人;或者他們掣籤,或玩遊戲,看誰能得到某某富裕家庭的財產。我們的古代歷史學家霍林謝德(Holinshed)告訴我們,在阿金庫爾戰役之前,亨利五世率領的英國軍隊因疾病而人數稀少、力量薄弱,而法國軍隊人數眾多,以至於「法國人在此期間,彷彿他們已經穩操勝券,大肆慶祝,因為將軍們早已決定如何分配戰利品;士兵們在前一夜,已經用骰子賭博英國人。」莎士比亞的合唱隊就暗示了這一點:——「驕傲於他們的人數,心靈安穩,自信而過於狂妄的法國人,用骰子賭博那些被低估的英國人。——那些可憐的被判死刑的英國人,像祭品一樣,在他們警惕的火光旁,耐心坐著,內心沉思著早晨的危險;他們悲傷的姿態,包裹著瘦削的臉頰和飽經戰火的衣衫,向凝視的月亮呈現出如此多的恐怖幽靈。」(《亨利五世》)蒙斯特雷(Monstrelet)是一位公正的作家,他沒有提及此事。哈曼和他的奉承者是否打算以這種方式瓜分那些預定被屠殺的猶太人的戰利品呢?

【第8節】

**他們的律例與萬民的律例不同**——他們確實如此;因為他們按照上帝自己的律法敬拜真神;當時地上沒有其他民族這樣做。

【第9節】

**請王下旨,將他們滅絕**——請王頒布法令,將他們全部處死。藉此,他將所有惡名從自己身上推開,轉嫁給國王和他的謀士;因為他希望這件事成為法律,這樣他所承擔的責任就會很小。**我必將一萬他連得銀子**——他之前曾說,容許他們存在對國王無益;但這裡他不得不承認,稅收會有所損失,但他願意用自己的財產來彌補這損失。一萬他連得銀子確實是一筆巨大的數目;如果按巴比倫他連得計算,相當於二百一十九萬英鎊;但如果按猶太他連得計算,則超過這個數目的兩倍。那些對聖經吹毛求疵的人,無疑會稱這是他們所說的聖經中眾多荒謬之處之一,認為一個人幾乎不可能擁有如此多的財富。但儘管他們不相信聖經,他們卻毫不猶豫地相信希羅多德(Herodotus),他在《歷史》第七卷中說,當薛西斯(Xerxes)進攻希臘時,呂底亞人皮提烏斯(Pythius)擁有兩千他連得銀子和四百萬金達利克(darics),這些總和接近五百五十萬英鎊。普魯塔克(Plutarch)在他的《克拉蘇傳》(Life of Crassus)中告訴我們,這位羅馬將軍將他所有財產的十分之一獻給赫拉克勒斯之後,宴請羅馬人民一萬桌,並分發給每位公民足夠三個月的糧食;在所有這些開支之後,他還剩下七千一百羅馬他連得,這超過一百五十萬英鎊。在那些日子裡,銀子和金子比現在更豐富,正如我們從所羅門的年收入中可以看到的,他一次從俄斐運回四百五十他連得金子,相當於三百二十四萬英鎊;他的年收入是六百六十六他連得銀子,相當於四百七十九萬五千二百英鎊。除了上述之外,我忍不住要補充以下細節:——前面提到的克拉蘇,擁有一筆價值一百六十六萬六千六百六十六英鎊十三先令四便士的土地財產。C. 科西利烏斯·里多魯斯(C. Coecilius Ridorus)在內戰中損失慘重後,遺囑中留下的財產總額達一百零四萬七千一百六十英鎊。據說占卜師倫圖盧斯(Lentullus)擁有不少於三百三十三萬三千三百三十三英鎊六先令八便士。阿皮修斯(Apicius)的財富超過九十一萬六千六百七十一英鎊十三先令四便士;他在廚房花費了八十三萬三千三百三十三英鎊六先令八便士後,發現自己只剩下八萬三千三百三十三英鎊六先令八便士,他認為這點錢不足以維持生計,於是判斷最好服毒自殺!M. 斯考魯斯(M. Scaurus)在圖斯庫盧姆(Tusculum)被燒毀的奢侈家具,價值不少於八十三萬三千三百三十二英鎊十三先令四便士。安東尼(Anthony)在三月十五日欠下三十三萬三千三百三十三英鎊六先令六便士,他在四月一日前付清了。這些人沒有一個是商人,無法解釋如此巨額的資金如何在他們手中流通。參見迪克森(Dickson)的《古代丈夫》(Husband. of the Anc.)。

【第10節】

**王從手上摘下戒指**——這戒指無疑包含他的御璽,他將此交給哈曼,以便哈曼制定出他認為合適的諭旨後,可以用這戒指蓋印,這將賦予諭旨在各省總督中應有的效力和影響力。我們許多君主的御璽似乎都鑲嵌在他們的戒指中;東方君主的印章則戴在手指上的戒指中。我面前就有一枚這樣的印章,曾屬於已故的提普蘇丹(Tippoo Sultan);銘文深深地刻在銀上,鑲嵌在一個厚重的金座中。這枚戒指適合手指,他可能一直戴在手上,以便隨時蓋印公文等,或者也可能由一位心腹官員攜帶以作同樣用途,因為它似乎指的是一個主要的卡切里(cutcheries)或軍事官員。

【第12節】

**達於王的總督**——「**אחשדרפני**」(achashdarpeney)。這很可能又是另一個波斯詞,因為希伯來語中沒有類似的詞,也無法從該語言的任何詞根中合理推導出來。《拉丁通行本》譯為「ad omnes satrapas regis」(致國王所有的總督)。這很可能是這個詞的真實含義,而「**אחשדרפני**」(achsadrapani),正如它可能被發音的那樣,是波斯詞「satraban」的迦勒底語或希伯來語訛傳,它是「satrab」的複數,意指波斯貴族,儘管這個詞在波斯語中現在幾乎已過時;因為自從波斯被伊斯蘭教征服以來,官員的名稱發生了實質性變化,因為伊斯蘭教的某些元素通常與民事、軍事和宗教官員的頭銜相關聯。

【第13節】

**將他們滅絕,殺戮,使他們死亡**——以任何方式,或通過一切途徑和手段,將他們全部處死。**並奪他們的財為掠物**——因此,凡殺死猶太人者,其財產歸他所有!這樣,每個人的手都武裝起來對付這個悲慘的民族。在希臘文譯本和拉丁文譯本中,這道命令的副本都完整地引入,表達了「國王希望他的所有領土都安寧繁榮;但他被告知,只要某些可憎的民族散佈在他的所有省份,這種期望就無法實現,他們不僅不服從法律,而且試圖改變法律;因此,只有將他們徹底消滅,才能確保帝國的和平與繁榮;因此,他命令將他們全部毀滅,無論男女老少」等等。

【第15節】

**驛卒**——字面意思是信差,即「hircarrahs」,那些傳遞公文的人;這是一種公職人員,自古以來在世界各國都普遍使用。**諭旨傳遍書珊城**——諭旨發自國王當時所在的皇家書珊城。**書珊城的人民卻都慌亂**——他們看到,很快地,由於這項邪惡的措施,整個城市將陷入混亂;因為,儘管猶太人是這項諭旨的唯一目標,但由於它武裝了民眾來對付他們,即使是波斯人也無法指望在絕望的暴民開始嘗到人血的滋味,並用被謀殺者的財產來充實自己時,能夠倖免於難。此外,許多波斯家庭無疑已經通過通婚與猶太家庭結合,在這樣的大屠殺中,他們必然會與猶太人遭受同樣的命運。任何政府從未制定過如此不明智、可恥和殘酷的措施;人們會認為下令的國王一定是個白痴,而建議的謀士一定是瘋子。但專制政府總是能夠做出極端和殘酷的事情;因為它既是民眾自由和幸福的禍根,也是政治智慧和所有民事制度的恥辱。國家中的專制和暴政是受辱的正義對一個罪惡國家所能施加的最直接的詛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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