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耶和華吩咐摩西說:「你要鑿出兩塊石版,和先前你摔碎的那版一樣;其上的字我要寫在這版上。
2明日早晨,你要預備好了,上西奈山,在山頂上站在我面前。
3誰也不可和你一同上去,遍山都不可有人,在山根也不可叫羊群牛群吃草。」
4摩西就鑿出兩塊石版,和先前的一樣。清晨起來,照耶和華所吩咐的上西奈山去,手裏拿着兩塊石版。
5耶和華在雲中降臨,和摩西一同站在那裏,宣告耶和華的名。
6耶和華在他面前宣告[說]:「耶和華,耶和華,是有憐憫有恩典的上帝,不輕易發怒,並有豐盛的慈愛和誠實,
7為千萬人存留慈愛,赦免罪孽、過犯,和罪惡,萬不以[有罪的]為無罪,必追討他的罪,自父及子,直到三、四代。」
8摩西急忙伏地下拜,
9說:「主啊,我若在你眼前蒙恩,求你在我們中間同行,因為這是硬着頸項的百姓。又求你赦免我們的罪孽和罪惡,以我們為你的產業。」
10耶和華說:「我要立約,要在百姓面前行奇妙的事,是在遍地萬國中所未曾行的。在你四圍的外邦人就要看見耶和華的作為,因我向你所行的是可畏懼的事。
11「我今天所吩咐你的,你要謹守。我要從你面前攆出亞摩利人、迦南人、赫人、比利洗人、希未人、耶布斯人。
12你要謹慎,不可與你所去那地的居民立約,恐怕成為你們中間的網羅;
13卻要拆毀他們的祭壇,打碎他們的柱像,砍下他們的木偶。
14不可敬拜別神;因為耶和華是忌邪的上帝,名為忌邪者。
15只怕你與那地的居民立約,百姓隨從他們的神,就行邪淫,祭祀他們的神,有人叫你,你便吃他的祭物,
16又為你的兒子娶他們的女兒為妻,他們的女兒隨從她們的神,就行邪淫,使你的兒子也隨從她們的神行邪淫。
17「不可為自己鑄造神[像]。
18「你要守除酵節,照我所吩咐你的,在亞筆月內所定的日期吃無酵餅七天,因為你是這亞筆月內出了埃及。
19凡頭生的都是我的;一切牲畜頭生的,無論是牛是羊,公的都是我的。
20頭生的驢要用羊羔代贖,若不代贖就要打折牠的頸項。凡頭生的兒子都要贖出來。誰也不可空手朝見我。
21「你六日要做工,第七日要安息,雖在耕種收割的時候也要安息。
22在收割初熟麥子的時候要守七七節;又在年底要守收藏節。
23你們一切男丁要一年三次朝見主耶和華-以色列的上帝。
24我要從你面前趕出外邦人,擴張你的境界。你一年三次上去朝見耶和華-你上帝的時候,必沒有人貪慕你的地土。
25「你不可將我祭物的血和有酵的餅一同獻上。逾越節的祭物也不可留到早晨。
26地裏首先初熟之物要送到耶和華-你上帝的殿。不可用山羊羔母的奶煮山羊羔。」
27耶和華吩咐摩西說:「你要將這些話寫上,因為我是按這話與你和以色列人立約。」
28摩西在耶和華那裏四十晝夜,也不吃飯也不喝水。耶和華將這約的話,就是十條誡,寫在兩塊版上。
29摩西手裏拿着兩塊法版下西奈山的時候,不知道自己的面皮因耶和華和他說話就發了光。
30亞倫和以色列眾人看見摩西的面皮發光就怕挨近他。
31摩西叫他們來;於是亞倫和會眾的官長都到他那裏去,摩西就與他們說話。
32隨後以色列眾人都近前來,他就把耶和華在西奈山與他所說的一切話都吩咐他們。
33摩西與他們說完了話就用帕子蒙上臉。
34但摩西進到耶和華面前與他說話就揭去帕子,及至出來的時候便將耶和華所吩咐的告訴以色列人。
35以色列人看見摩西的面皮發光。摩西又用帕子蒙上臉,等到他進去與耶和華說話[就揭去帕子]。
【出埃及記 第34章】
【引言】
摩西奉命鑿出兩塊與先前相似的石版,並將它們帶上山,以更新聖約(出34:1-3)。他預備石版,上山去見耶和華(出34:4)。耶和華降臨,宣告祂的名「耶和華」(出34:5)。這名字的意義(出34:6, 34:7)。摩西敬拜並代求(出34:8, 34:9)。耶和華應許更新聖約,在百姓中行奇事,並趕出迦南人等(出34:10, 34:11)。不可與拜偶像的列國立約,反要毀壞他們的祭壇和偶像(出34:12-15)。不可與他們締結婚姻盟約(出34:16)。以色列人不可鑄造神像(出34:17)。重申無酵節和頭生子成聖的誡命(出34:18-20);以及安息日和三大年節的誡命(出34:21-23)。應許周圍列國在所有男丁上耶路撒冷守年節時,不會入侵他們的領土(出34:24)。關於逾越節的指示(出34:25);以及初熟之物的指示(出34:26)。摩西奉命寫下所有這些話,因為它們包含著神現在與以色列人更新的聖約(出34:27)。摩西在神那裡四十晝夜,不吃不喝,寫下聖約的話;耶和華則將十誡寫在石版上(出34:28)。摩西帶著石版下山;他的臉發光(出34:29)。亞倫和百姓因他榮耀的外貌而懼怕不敢靠近他(出34:30)。摩西將耶和華的聖約和誡命傳達給他們;說話時臉上蒙著帕子(出34:31-33),但當他進入會幕在耶和華面前事奉時,就揭去帕子(出34:34, 34:35)。
你要鑿出兩塊石版,和先前的一樣——在出埃及記32:16中,我們被告知最初的兩塊石版是神的作為,其上的字是神所寫的;但這裡摩西奉命要預備他自己所鑿的石版,神應許將先前石版上的話寫在這些石版上。關於神親自寫下第一批石版,請參閱出埃及記32章末尾(出32:35)不同經文的證明。然而,在出埃及記34:27中,似乎摩西奉命寫下這些話,而在出埃及記34:28中則說:「他將聖約的話寫在版上」;但在申命記10:1-4中卻明確指出,神寫了第二批石版,就像祂寫第一批一樣。為了調和這些記載,讓我們假設十誡(或十句話)是神親手寫在兩塊石版上的,而摩西所寫的(出34:27)是這些誡命的副本,要交給百姓,而石版本身則存放在約櫃中,在見證的法版前,百姓無法前往查閱,因此需要一份副本供會眾使用;這份副本是在神的指示下抄寫的,其權威性與原版相同,而原版則作為記錄保存,所有後來的副本都可以不斷地參考它,以防止訛誤。這個假設消除了明顯的矛盾;因此,可以說神和摩西都寫了聖約和十誡:前者寫了原版;後者寫了副本。這個假設因出埃及記34:27本身而更為可能:「耶和華對摩西說:『你要將這些話寫上(我理解為,神已經寫下的話的副本);因為我是按著這些話的**על פי**(al pi,口/旨意)與你和以色列立約的。』」這裡,原版文字被一種優雅的擬人法描繪成正在說話,並從自己的口中發出自己的副本。或許有人會認為這種解釋方式與出埃及記34:28相矛盾:「他將聖約的話寫在版上」;但「他」這個代詞指的是耶和華,而非摩西,這在平行經文申命記10:1-4中得到了充分證明:「那時耶和華對我說:『你要鑿出兩塊石版,和先前的一樣……我要將先前石版上的話寫在版上……於是我鑿出兩塊石版,和先前的一樣……他將聖約的話寫在版上,和先前所寫的一樣。』」這解決了問題,證明神寫了第二批石版,就像祂寫第一批一樣,並且出埃及記34:28中的代詞指的是耶和華,而非摩西。透過這種解釋方式,所有矛盾都消除了。胡比根(Houbigant)認為,可以透過假設神寫了十誡,而摩西寫了聖約的其他部分,從出埃及記34:11到34:26,這樣就可以說神和摩西都寫在同一塊石版上,來消除這個困難。這並非不可能,留待讀者思考。請參閱克拉克對出埃及記34:27的注釋。關於所謂的十誡是否完全寫在第一批石版上,仍然存在爭議,因為有些人認為那些石版只包含聖約的條款,而沒有十誡,十誡被認為是首次在此處添加的。「以下是這個主題的概覽。在出埃及記20章中,頒布了十誡;同時也頒布了各種政治和宗教法規,詳見21、22和23章。為了領受這些,摩西靠近了神所在的密雲(出20:21),領受後,他按照百姓先前所求的(出20:19)再次回到百姓那裡:『願你與我們說話……不要讓耶和華與我們說話,免得我們死亡』,因為他們被神頒布十誡的方式嚇壞了;參閱出20:18。此後,摩西與亞倫、拿答、亞比戶和七十位長老上山;回來後,他將所有這些律法宣告給百姓(出24:1-3等),他們應許順服。此時仍未提及石版。然後他將一切寫在一本書上(出24:4),這本書被稱為聖約之書(出24:7)。此後,摩西、亞倫、拿答、亞比戶和七十位長老第二次上山(出24:9),那時發生了出埃及記24:10, 34:11所提及的神榮耀的顯現。他們下山後,摩西再次奉命上山;神應許賜給他石版,上面有律法和誡命(出24:12)。這是首次提及這些石版;因此看來,十誡和一些其他誡命是在石版被寫下或提及之前,就已經賜給百姓並被他們接受,並且聖約的祭物也已獻上(出24:5)。」很可能誡命、律法等首先由耶和華在百姓耳中頒布;隨後由摩西重複;而十誡,包含著全部的總綱和實質,隨後寫在第一批石版上,作為記錄保存在約櫃中。這些石版被打破後,如出埃及記32:19所記載,摩西奉命鑿出兩塊與先前相似的石版,並將它們帶上山,以便神將祂先前寫在石版上的話寫在這些石版上(出34:1)。而這也確實照辦了,請參閱本注釋的前半部分。
【第6節】耶和華在他面前經過,宣告說:「耶和華,耶和華……」——這節經文最好這樣讀:「耶和華在他面前經過,宣告**יהוה**(Yehovah),」也就是說,向摩西充分展示了這個莊嚴名字的含義。摩西曾請求神向他顯現祂的榮耀(參閱前一章,出33:18),神應許宣告或充分闡明**יהוה**(Yehovah)這個名字(出33:19);透過這次宣告或解釋,摩西將看到神如何「恩待他所恩待的人」,以及如何「憐憫他所憐憫的人」。因此,神在此處透過宣告這個名字來實現祂的應許。長期以來,**יהוה**(Yehovah, Yehovah, Yehue, Yehveh, 或 Yeve, Jeue, Jao, Iao, Jhueh, 和 Jove)這個詞的意義一直是一個問題;它的發音和解釋一樣多樣。有些人堅持認為它完全無法解釋;這些人當然沒有提供任何解釋方式。另一些人說它暗示了神聖本質的精髓。還有一些人說它表達了與道成肉身相關的三位一體教義;字母**י**(yod)代表父,**ה**(he)代表子,而**ו**(vau)(連接詞)代表聖靈:他們補充說,這個詞中重複的**ה**(he)表示道成肉身中人性與神性的結合。這些推測幾乎無法令人滿意。奇怪的是,這些學者中竟沒有人發現神自己在出埃及記34:6中解釋了這個名字!「耶和華在他面前經過,宣告**יהוה**(Yehovah)耶和華,是有憐憫有恩典的神,不輕易發怒,並有豐盛的慈愛和誠實,為千代的人存留慈愛,赦免罪孽、過犯和罪惡,萬不以有罪的為無罪。」這些話包含了對可敬而榮耀的**יהוה**(Yehovah)之名的恰當解釋。但有必要詳細審視它們。這節和下一節中的不同名字被視為神聖本質的許多屬性。注釋家將它們分為十一項,如下:
1. **יהוה**(Jehovah)。
2. **אל**(EL),強大或全能的神。
3. **רחום**(Rachum),有憐憫的存有,充滿溫柔和憐憫。
4. **חנון**(Channun),有恩典的存有;其本性就是良善本身;慈愛的神。
5. **ארך אפים**(Erech Appayim),恆久忍耐;這位存有因其良善和溫柔而不易被激怒,而是長久忍耐並施恩。
6. **רב**(Rab),偉大或全能的存有。
7. **חסד**(Chesed),慷慨的存有;祂的恩惠豐盛。
8. **אמת**(Emeth),真理或真實的存有;唯有祂既不能欺騙也不能被欺騙,祂是真理的源泉,一切智慧和知識都必須從祂而來。
9. **נצר חסד**(Notser Chesed),保守慈愛的存有;祂的恩惠永無止境,為千代的人存留慈愛,在世界存續期間顯明憐憫和恩典。
10. **נשא עון ופשע וחטאה**(Nose avon vaphesha vechattaah),擔當罪孽、過犯和罪惡的存有:確切地說,是救贖者、赦免者、饒恕者;唯有祂有權柄赦免罪惡並拯救靈魂。**נקה לא ינקה**(Nakkeh lo yenakkeh),公義的審判者,以公正無私的手施行公義,在祂面前無辜者絕不會被定罪。
11. **פקד עון**(Poked avon),等等;追討罪孽的存有,懲罰犯罪者,沒有任何罪人能逃脫祂的公義。這是施行報應和懲罰性公義的神。
這十一項屬性,如其所稱,都包含在**יהוה**(Jehovah)這個名字中,並且,如我們之前所見,是其恰當的解釋;但其中幾個詞的意義已被多方理解。
萬不以有罪的為無罪——這最後一句話相當困難;直譯的意思是:「在潔淨中,祂不會潔淨。」但撒馬利亞版本將**לו**(lo,給他)讀作**לא**(lo,不),將這句話譯為:「無辜者在祂面前將是無辜的」;也就是說,這位公義聖潔的神絕不會將無辜或聖潔的人視為犯罪者。阿拉伯譯本是:「祂稱義,卻不被稱義」;而《七十士譯本》與我們的英文譯本幾乎相同:**και ου καθαριει τον ενοχον**(kai ou kathariei ton enochon),「祂不潔淨有罪的」。《七十士譯本》的亞歷山大抄本,由格拉貝博士(Dr. Grabe)編輯,有**και τον ενοχον καθαρισμῳ ου καθαριει**(kai ton enochon katharismō ou kathariei),「祂不會用潔淨祭物潔淨有罪的」。科普特語譯本的意思也相似。《拉丁通行本》則是一種意譯:「**nullusque apud te per se innocens est**」,「在你面前,沒有人能憑自己無辜。」這給出了一個健全的神學意義,闡明了一個偉大真理:沒有人能為自己的罪作代贖,或潔淨自己的心;並且所有人都犯了罪,虧缺了神的榮耀。
【第9節】主啊,我懇求你,與我們同去——原文在這兩處都不是**יהוה**(Jehovah),而是**אדני**(Adonai),似乎特別指聖約的天使,即彌賽亞。請參閱克拉克對創世記15:8的注釋。
【第10節】我要行奇事——這似乎是指神使他們佔領迦南地所行的事,例如使耶利哥城牆倒塌;使日月停止不動等。神就這樣與他們立約;祂約束自己使他們佔有應許之地,並約束他們遵守出埃及記34:11-26所列的誡命。
【第13節】你們要毀壞他們的偶像——關於這節和以下所有經文,直到出埃及記34:28的內容,請參閱出埃及記23章的注釋。
【第21節】在耕種的時候和收割的時候,你都要安息——這條誡命特別值得注意;許多人以絕對必要為藉口破壞安息日,因為如果在收割時天氣不好,而安息日卻晴朗美好,他們就認為利用這一天努力搶救田裡的莊稼是完全合法的,並認為這一天比前幾天更好,是護理的指示,應該這樣利用。但上述誡命不正是直接針對這一點嗎?我曾見過許多人以此為藉口破壞這條律法,卻從未發現任何一個例子,這些人的成功比那些更為虔誠的鄰居更好,後者不利用任何有利的環境,決心遵守神的律法,即使這會損害他們的世俗利益;但從來沒有人因虔誠地履行對神的職責而最終蒙受損失。甘心順服的人,必吃地上的美物;神在祂的護理中,必永遠區分那些尊重祂誡命的人。
【第24節】也沒有人貪圖你的地——這是神的大能和特別護理何等明顯的證明!當只剩下婦孺來保護他們時,周圍的列國要佔領整個以色列地,包括他們所有堅固的城池,是多麼容易啊!這難道不是他們宗教神聖起源的持久證明,也是任何自然神論者都無法逾越的障礙嗎?每年三次,神都為保護祂的百姓行了特別的奇蹟;甚至控制了他們敵人的慾望,使他們連惡念都不會產生。以神為保護者的人,有穩固的避難所;這句諺語多麼真實:「盡職之路是安全之路!」當這些百姓上耶路撒冷守耶和華的條例時,祂保守他們的家庭平安,他們的土地安全。
【第25節】我祭物的血——即逾越節的羔羊。請參閱克拉克對出埃及記23:18的注釋。
【第26節】不可用山羊羔母的奶煮山羊羔——請參閱出埃及記23:19對此的詳細討論。
【第27節】你要將這些話寫上——這可能是指現在所頒布的全部律法的抄本,或是指從出埃及記34:11到34:26所包含的話。神確實將十誡寫在兩套石版上。摩西要麼為百姓的使用抄寫了這些誡命和附帶的條例,要麼除了神親手寫的十誡之外,他自己寫了這些條例。請參閱克拉克對出埃及記34:1的注釋。如果接受這種解釋方式,那麼附帶的條例很可能就是摩西寫在石版背面上的;而十誡則是耶和華親手寫在正面的:因為我們不必太在意拉比們的假設,即每塊石版上的字都是鑿穿石頭的,以便兩面都能讀。請參閱克拉克對出埃及記32:15的注釋。
【第28節】四十晝夜——請參閱克拉克對出埃及記24:18的注釋。
【第29節】他臉上的皮膚發光——**קרן**(karan),「長角」:他與造物主長期親密交通,他的肉體和靈魂都被神聖榮耀的光輝所穿透,他的容貌表達了內在的光和生命。摩西此時的樣子,可能就像我們主變像時,他與以利亞一同在山上顯現的樣子(馬太福音17章)。由於原文**קרן**(karan)意為「發光,射出」,如同動物頭上的角,或從光滑表面反射的光線,我們可以假設充滿這位聖人靈魂的天上榮耀,以光線的形式從他臉上射出,就像光通常被描繪的那樣。《拉丁通行本》將這段譯為:「**et ignorabat quod cornuta esset facies sua**」,「他不知道他的臉長了角」;這個被誤解的譯本導致畫家們普遍將摩西描繪成頭上長著兩隻非常大的角,每邊太陽穴各長一隻。但我們自然會問,當他們沉溺於這種幻想時,為什麼只有兩隻角呢?因為很可能摩西臉上同時射出數百道光芒。毫無疑問,正是由於這個情況,世界上幾乎所有聽過這件事的民族,都一致將那些他們認為具有非凡聖潔,並與神有親密交通的人,描繪成頭上環繞著光環或榮光。這在東方和西方都盛行;不僅希臘和羅馬的聖人或傑出人物被這樣描繪,穆斯林、印度教徒和中國人中也是如此。
【第30節】他們害怕不敢靠近他——看見他的臉使他們驚恐;他們的良心因最近的過犯仍有罪惡感,他們尚未領受代贖。超凡聖潔的外表常常使有罪者心生敬畏。
【第33節】直到摩西說完了話——這節經文的意思似乎是:每當摩西在公眾面前對百姓說話時,他都會把帕子蒙在臉上,因為他們無法忍受看他臉上的光輝;但當他進入會幕與耶和華交談時,他就會揭去這帕子(出34:34)。使徒保羅在哥林多後書3:7等處,對此處記載的事件作了非常重要的運用。他將摩西臉上的光輝比作那時代的榮耀或卓越;但他指出,無論那時代多麼榮耀或卓越,與福音的超凡卓越相比,它就毫無榮耀了。正如摩西在以色列人眼中是榮耀的,但當他進入會幕或上山去見耶和華時,那榮耀就被神的輝煌所吸收和掩蓋;同樣,摩西時代的輝煌和卓越也被基督福音的超凡輝煌或卓越所遮蔽和吸收。一個是影兒,另一個是實體。一個顯明罪的極其可惡,以及神的公義和無瑕的純潔;但就其本身而言,卻沒有提供赦免或成聖的途徑。另一個則展現了耶穌,神的羔羊,被律法下所有的祭物所預表,藉著祂自己的犧牲除去了罪,使神與人、人與神和好,將祂的靈傾注在信徒的靈魂中,藉著祂的感動潔淨他們心中的意念,並使他們在敬畏神中達到完全的聖潔。前者似乎將天堂對人類關閉,因為律法帶來的是對罪的認識,而非醫治;後者則向所有信徒敞開了天國。前者是死亡的職事,後者是生命的職事。前者帶來恐懼,以至於連大祭司都害怕靠近,百姓退後遠遠站立,甚至摩西這位中保也極其懼怕戰兢;藉著後者,我們藉著耶穌的血得以坦然進入至聖所,祂是律法的終結,為要使凡信的人都得著義——稱義。前者對神聖本性給予了部分視角;後者則展現了神「圓滿無缺,光芒四射」。使徒進一步將摩西臉上的帕子視為摩西時代各種禮儀和儀式的比喻性質的象徵,每一項都覆蓋著某種屬靈意義或屬靈主題;而猶太人沒有揭開帕子去探究屬靈意義,也沒有看到誡命的終結,即將被廢除的,而是停留在字面或字面意義上,這既不帶來光也不帶來生命。他還將帕子視為猶太人因拒絕福音而陷入的智性黑暗狀態的象徵,他們至今仍未從中恢復過來。即使在今天,當猶太人在會堂中讀律法時,他們也會在頭上披一塊長方形的羊毛帕子,四角有四個流蘇,稱為**taled**或**thaled**。這是一個非常顯著的情況,因為它似乎是使徒所指的智性帕子的象徵,這帕子在讀摩西書時仍然蒙在他們的心上,阻止他們看到神原意要廢除的、並已因福音的引入而被廢除的誡命的終結。帕子蒙在他們的心上,阻止神的榮耀之光照耀他們;但使徒說,我們所有信基督的人,都敞著臉,沒有任何帕子,如同在鏡子裡看見神的榮耀,就變成主的形狀,榮上加榮,如同從主的靈變成的(哥林多後書3:18)。讀者啊,你是否知道基督宗教的這種卓越之處?你曾是黑暗;你現在是主裡的光嗎?你仍然在那致死的字句之下,還是在那賜生命的聖靈之下?你是罪的奴隸還是基督的僕人?帕子蒙在你的心上,還是你已經在祂的血中找到了救贖,罪得赦免?你不知道這些事嗎?願神憐憫、光照並拯救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