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命記註釋 | 亞當克拉克 ( Adam Clarke )

第十九章
申命記 第十九章 經文

1「耶和華-你上帝將列國之民剪除的時候,耶和華-你上帝也將他們的地賜給你,你接着住他們的城邑並他們的房屋,

2就要在耶和華-你上帝所賜你為業的地上分定三座城。

3要將耶和華-你上帝使你承受為業的地分為三段;又要預備道路,使誤殺人的,都可以逃到那裏去。

4「誤殺人的逃到那裏可以存活,定例乃是這樣:凡素無仇恨,無心殺了人的,

5就如人與鄰舍同入樹林砍伐樹木,手拿斧子一砍,本想砍下樹木,不料,斧頭脫了把,飛落在鄰舍身上,以致於死,這人逃到那些城的一座城,就可以存活,

6免得報血仇的,心中火熱追趕他,因路遠就追上,將他殺死;其實他不該死,因為他與被殺的素無仇恨。

7所以我吩咐你說,要分定三座城。

8耶和華-你上帝若照他向你列祖所起的誓擴張你的境界,將所應許賜你列祖的地全然給你,

9你若謹守遵行我今日所吩咐的這一切誡命,愛耶和華-你的上帝,常常遵行他的道,就要在這三座城之外,再添三座城,

10免得無辜之人的血流在耶和華-你上帝所賜你為業的地上,流血的罪就歸於你。

11「若有人恨他的鄰舍,埋伏着起來擊殺他,以致於死,便逃到這些城的一座城,

12本城的長老就要打發人去,從那裏帶出他來,交在報血仇的手中,將他治死。

13你眼不可顧惜他,卻要從以色列中除掉流無辜血的罪,使你可以得福。」

14「在耶和華-你上帝所賜你承受為業之地,不可挪移你鄰舍的地界,那是先人所定的。」

15「人無論犯甚麼罪,作甚麼惡,不可憑一個人的口作見證,總要憑兩三個人的口作見證才可定案。

16若有凶惡的見證人起來,見證某人作惡,

17這兩個爭訟的人就要站在耶和華面前,和當時的祭司,並審判官面前,

18審判官要細細地查究,若見證人果然是作假見證的,以假見證陷害弟兄,

19你們就要待他如同他想要待的弟兄。這樣,就把那惡從你們中間除掉。

20別人聽見都要害怕,就不敢在你們中間再行這樣的惡了。

21你眼不可顧惜,要以命償命,以眼還眼,以牙還牙,以手還手,以腳還腳。」

第十九章

**申命記 第19章**

【第4節】

十誡——參閱《出埃及記》20:1等處的注釋。

【第6節】

以色列人起行……——關於本節及接下來的三節,請參閱肯尼科特博士(Dr. Kennicott)在本章末尾的評論。

【第12節】

現在,以色列啊,耶和華你的神向你所要的是什麼呢?——答案隨即給出。神所要的,是:
1. 你們要敬畏祂,視祂為耶和華你們的神;祂是創造、保守並治理你們的。
2. 你們要遵行祂一切的道——既然領受了祂一切美好而卓越的訓誨,你們就當完全順從;要行在神的道中,而非你們自己的道,也不是這地居民的道。
3. 你們要愛祂——要信賴祂,視祂為你們的父和朋友,在一切需要中都投靠祂,並因祂的愛而回報祂的愛。
4. 你們要事奉祂——將祂所要求的敬拜獻給祂,要全心——以你們全部的情感,並全魂——以你們的意志、悟性與判斷力來執行。簡言之,在神聖的工作中,要傾盡你們身心所有的力量與精力。

【第14節】

看哪,天和天上的天——這些詞在原文中都是複數:**הן השמים ושמי השמים**(hen hashshamayim, ushemey hashshamayim,看哪,諸天和諸天之上的諸天)。但它們是什麼意思呢?若說第一個指大氣層,第二個指行星系統,第三個指蒙福者的居所,這解釋實在太過簡略。這些詞很可能旨在指出神創造的浩瀚無垠,我們很容易想像一個天體系統,其外還有其他系統,再外還有其他系統,在整個宇宙的漩渦中無止境地延伸,自然界浩瀚深淵中的每一顆星辰都是一個太陽,帶著其獨特而眾多的伴隨世界!因此,可能存在著無數層級的系統,一直延伸到神的寶座!

【第16節】

割禮——你們心裡的包皮——這清楚證明了神自己所說,這條誡命指向屬靈的事物,神聖誡命的目標並非割去肉體的一部分,而是靈魂的潔淨,若無此潔淨,一切形式和儀式都毫無益處。全心、全魂、全意、全力愛神,並藉著心受割禮使他們能如此行,從一開始就是整條律法的目的、設計和成全。

【第17節】

萬神之神,萬主之主——這就是說,祂是萬有和權能的源頭;除了祂自己,所有行動者都是有限的;祂可以隨時抵消、暫停或摧毀所有受造物的一切行動。如果祂定意拯救,無人能毀滅;如果祂意圖毀滅,無人能拯救。擁有這樣一位神作為我們的朋友,是何等絕對必要!一位偉大的神——大能的——**האל הגבר**(hael haggibbor,大能的神);這正是《以賽亞書》9:6中賦予我們蒙福的主和救主的稱號。

【第21節】

祂是你的稱讚——與神為友,對任何靈魂而言都是永恆的榮耀。為何人們會因被認為有宗教信仰而感到羞恥?因為他們對宗教一無所知。認識造物主的人可以誇耀他的神,因為沒有祂,任何靈魂除了羞辱、痛苦、恥辱和滅亡,還能有什麼呢?那些敬畏神的人竟然羞於承認,而罪人卻大膽宣揚他們與撒旦的關係,這真是奇怪!

【第22節】

七十個人——而現在,從如此微小的開端,他們已繁衍至超過六十萬人;這確實是在四十年內發生的,因為出埃及的六十萬三千人,此時除了摩西、約書亞和迦勒,都已去世。神何等輕易地就能使人增多繁衍,又何等輕易地就能使人減少衰微!在萬事上,因著祂無限的權能,祂能做任何祂所願意的;而且祂所做的,都將是公義的。

關於本章一個非常重要的主題,肯尼科特博士有以下明智的觀察:

「《申命記》包含了摩西在臨終前對以色列人所說的幾篇講話,重述了他們從埃及得救到抵達約旦河畔的主要歷史事件。本書中他所記載的言論,最好是將其與他在先前歷史中記載的實際行動進行比較,才能得到最好的理解;這對於本書其他部分非常有用,對於本章第十章所要考慮的部分更是絕對必要。

「這裡需要注意的先前歷史情況如下:在《出埃及記》20章,神頒布十誡;在《出埃及記》24章,摩西在西奈山領受兩塊石版,並在那裡四十晝夜;在《出埃及記》25、26、27章,神指定會幕的事奉;在《出埃及記》28章,將亞倫和他的兒子們分別出來擔任祭司職分,作為他和他後裔永遠的條例;在《出埃及記》30章,摩西因金牛犢而憤怒,摔碎了石版;但他仍為百姓禱告,神吩咐他帶領他們前往迦南;在《出埃及記》34章,摩西又帶了兩塊石版上山,再次停留四十晝夜。在《民數記》3章,利未支派被選出;《民數記》8章,被分別為聖;《民數記》10和11章,以色列人於第二年第二月二十日從西奈起行;在《民數記》13章,派出探子;在《民數記》14章,男人們被判在曠野中死亡四十年;在《民數記》18章,利未人不得在迦南地有產業或大片地區,而是要作耶和華的產業;在《民數記》20章,亞倫死在何珥山;最後,在整個行程的完整目錄中(《民數記》33章),我們被告知他們從摩西拉起行到比羅特子孫的營地,從那裡到曷哈及大,到約巴他,到伊博拿,到以旬迦別,到尋(就是加低斯),然後到何珥山,亞倫在第四十年,也就是最後一年死在那裡。在《申命記》9章,摩西告訴以色列人(申9:7),他們從埃及直到約旦河都是悖逆的,特別是在何烈山(9:8-29),當他與神同在,在四十晝夜結束時領受石版;並且在摔碎石版後,他禁食並為他的弟兄們代求了第二個四十晝夜;這第九章以他當時所作的禱告結束。第十章開頭是這樣:「那時,耶和華對我說:你要鑿出兩塊石版,像頭一次的,上山到我這裡來。」從《申命記》10:1到10:5的結尾,他描述了第二份十誡,也是由神所寫,並由他自己存放在約櫃中。

「在此之後,我們現在有四節經文(《申命記》10:6、10:7、10:8和10:9),它們不僅與其前後的經文毫無關聯,而且,就其在現有希伯來文本中的位置而言,直接與該文本相矛盾;而且這兩節經文的前兩節在我們的希伯來文本中與後兩節也毫無關聯。我們的希伯來文本(《申命記》10:6)說以色列人從比羅特子孫的營地起行到摩西拉。然而,同一文本在完整目錄中(《民數記》33:31)卻說他們從摩西拉起行到比羅特子孫的營地。再者:這裡說亞倫死在摩西拉,然而他死在何珥山,那是之後的第七站;參閱《民數記》33:38。又再者:這裡說他們從比羅特子孫的營地到摩西拉,然後到曷哈及大,然後到約巴他;然而完整目錄說,從摩西拉到比羅特子孫的營地,然後到曷哈及大,然後到約巴他。但是,即使這些行軍路線如現在這兩節經文所示可能為真,那麼約巴他與利未支派的分別之間又有什麼關聯呢?非常幸運的是,希伯來文本中的這些困難都被《撒馬利亞五經》解決了:因為該文本在這裡正確地告訴我們,行軍路線是從摩西拉到比羅特子孫的營地;到曷哈及大,到約巴他,到伊博拿,到以旬迦別,到尋(就是加低斯),然後到何珥山,亞倫死在那裡。再者:由於這些站點的規律推導以何珥山和亞倫的死結束,我們就有了以前沒有的,與接下來兩節經文的規律關聯,而這個關聯是:當亞倫,亞姆蘭的兒子,哥轄的兒子,利未的兒子死了之後,利未支派和祭司職分都沒有被遺棄,而是神仍然藉著維持前者來支持後者;這不是藉著將迦南地任何一大塊地方分給那個支派,而是在其他支派中分給他們獨立的城市,並允許他們靠其他支派獻給神自己的供物為生。因此,這四節經文(《申命記》10:6、10:7、10:8和10:9)在同一文本中是這樣排列的:

(《申命記》10:6)當以色列人從摩西拉起行,安營在比羅特子孫的營地;從那裡他們起行,安營在曷哈及大;從那裡他們起行,安營在約巴他,那是一個有水泉之地:
(《申命記》10:7)從那裡他們起行,安營在伊博拿;在以旬迦別;在尋的曠野,就是加低斯;然後在何珥山;亞倫死在那裡,也葬在那裡;他的兒子以利亞撒接續他作祭司。
(《申命記》10:8)那時,耶和華已經將利未支派分別出來,為要抬耶和華的約櫃,侍立在耶和華面前事奉祂,並奉祂的名祝福,直到今日。
(《申命記》10:9)所以利未在弟兄中沒有產業,也沒有地業;耶和華是他的產業,正如耶和華你的神所應許他的。

「但是,儘管這四節經文現在彼此一致,但仍會有人問,它們與其前面的第五節和其後面的第十節有何關聯?我承認我無法發現它們在這裡有任何相關性,因為亞倫的死和利未的分別似乎與摩西在此處的講話完全無關。而這篇講話若沒有這四節經文,就是摩西一篇規律連貫的勸誡,其主旨是:他的弟兄們應當永遠認為,在神之下,他們欠他更新兩塊石版之恩,也欠他代求使他們免於毀滅之恩。經文是這樣說的:

(《申命記》10:4)「耶和華又將十誡寫在石版上,交給我。
(《申命記》10:5)我便下山,將石版放在我所造的約櫃裡:——
(《申命記》10:10)這樣,我照著頭一次,在山上停留了四十晝夜:那時耶和華也聽了我的懇求;耶和華不願毀滅你。
(《申命記》10:11)耶和華對我說:你起來,在百姓前面起行,使他們可以進去得那地,等等。」

「但是,如果這四節經文最初不是本章的一部分,而是明顯的插入,那麼就產生了另一個問題:它們是完全偽造的插入,還是神聖文本的真實部分,只是從其他章節移到這裡?由於它們沒有任何獨特或特殊之處,沒有特別的重要性,也不涉及任何爭議主題,因此不太可能是出於欺詐或設計;但它們在意義上與其他段落完全吻合,可以安全地被視為現有文本中因意外和疏忽而導致的大規模移位(86個詞)的另一個例子。因此,唯一剩下的問題是,我們能否發現,即使不能證明,但以相當大的可能性,這四節經文的原始位置,以便它們最終能夠恢復到它們被分離了許多世紀的鄰近和關聯中?

「摩西在《申命記》中對他的弟兄們的幾次講話中,很自然地會抓住第一個機會,將亞倫死後利未人中祭司職分的延續這一特別重要的事項銘刻在他們的記憶中。而第一個合適的地方似乎是在第二章,第一節之後。在《申命記》1:19,他講述了他們從何烈山到加低斯巴尼亞的行軍,他們從那裡派探子進入迦南。然後他闡述了他們的抱怨,以及神判決他們將死在曠野,他以他們被亞摩利人擊敗,在耶和華面前哭泣,並在加低斯(即靠近迦南的加低斯巴尼亞)停留多日結束了第一章。

「《申命記》2章開頭是這樣:「於是我們轉身,照耶和華所吩咐我的,從紅海的路往曠野去;我們繞行西珥山多日。」現在,他們繞行西珥山所花費的「多日」或「長時間」,即繞行以東西南海岸,以便從以東東北經摩押到亞嫩,必然包括他們的幾個站點,除了亞倫死在何珥山那個顯著的站點。而且,由於他們在這次漫長繞行中的部分路線經過以旬迦別(位於紅海東部舌狀地帶,是以東的南部邊界),然後到尋(就是加低斯,即米利巴加低斯),然後到何珥山,因為他們是向東北行軍;所以很可能在以旬迦別之前的五個站點是在西珥山的盡頭,向西南方向。如果他們進入以東西南邊界並開始繞行西珥山的第一個站點是摩西拉,這就解釋了摩西為何從摩西拉開始這段經文,並以亞倫死在何珥山結束。這將揭示這四節錯位的經文與這裡上下文之間的適當關聯——《申命記》1:46:「所以你們在加低斯(巴尼亞)住了許多日子。」《申命記》2:1:「於是我們轉身,照耶和華所吩咐我的,從紅海的路往曠野去;我們繞行西珥山多日。」

「『因為以色列人從摩西拉起行,安營在比羅特子孫的營地:從那裡他們起行,安營在曷哈及大:從那裡他們起行,安營在約巴他,那是一個有水泉之地:從那裡他們起行,安營在伊博拿:從那裡他們起行,安營在以旬迦別:從那裡他們起行,安營在尋的曠野,就是加低斯:從那裡他們起行,安營在何珥山,亞倫死在那裡,也葬在那裡;他的兒子以利亞撒接續他作祭司。那時,耶和華已經將利未支派分別出來,為要抬耶和華的約櫃,侍立在耶和華面前事奉祂,並奉祂的名祝福,直到今日。所以,利未在弟兄中沒有產業,也沒有地業;耶和華是他的產業,正如耶和華你的神所應許他的。』

「這段話插入第一節末尾後,第二節開始一個新的段落,如下:『耶和華對我說:你們繞行這山夠久了;你們要轉向北方——經過西珥(或以東)的東邊,向北方的摩押去。』參閱《申命記》2:4-8。」——肯尼科特評論,第74頁。這些評論不應被輕率地拒絕。

【第20節】

**導言**
百姓被勸勉要順服,因為要思想神在埃及對他們列祖的恩慈(申11:1-4),以及祂在曠野所行的事(申11:5),還有對大坍和亞比蘭的審判(申11:6),以及神普遍的憐憫(申11:7-9)。對埃及和迦南的比較性描述(申11:10-12)。順服的應許(申11:13-15)。勸阻拜偶像(申11:16-17)。神的言語要存記在心,作為手、額、門上的記號等(申11:18),教導兒女,成為經常談論的主題,為要使他們的日子增多(申11:19-21)。如果順服,神必使他們得全地為業,他們的仇敵無人能抵擋他們(申11:22-25)。生與死,福與禍,都擺在他們面前(申11:26-28)。福要放在基利心山,禍要放在以巴路山(申11:29-30)。應許他們必過約旦河,並在應許之地遵守這些律例(申11:31-32)。

【第1節】

你要愛耶和華——因為若無此愛,就無法順服神的見證,靈魂也無法得享幸福;因為缺乏愛神之心的,就空無一切良善,因此是悲慘的。參閱《申命記》10:12的注釋。

信仰問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