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命記註釋 | 亞當克拉克 ( Adam Clarke )

第十二章
申命記 第十二章 經文

1「你們存活於世的日子,在耶和華-你們列祖的上帝所賜你們為業的地上,要謹守遵行的律例典章乃是這些:

2你們要將所趕出的國民事奉神的各地方,無論是在高山,在小山,在各青翠樹下,都毀壞了;

3也要拆毀他們的祭壇,打碎他們的柱像,用火焚燒他們的木偶,砍下他們雕刻的神像,並將其名從那地方除滅。

4你們不可照他們那樣事奉耶和華-你們的上帝。

5但耶和華-你們的上帝從你們各支派中選擇何處為立他名的居所,你們就當往那裏去求問,

6將你們的燔祭、[平安]祭、十分取一之物,和手中的舉祭,並還願祭、甘心祭,以及牛群羊群中頭生的,都奉到那裏。

7在那裏,耶和華-你們上帝的面前,你們和你們的家屬都可以吃,並且因你手所辦的一切事蒙耶和華-你的上帝賜福,就都歡樂。

8我們今日在這裏所行的是各人行自己眼中看為正的事,你們將來不可這樣行;

9因為你們還沒有到耶和華-你上帝所賜你的安息[地],所給你的產業。

10但你們過了約旦河,得以住在耶和華-你們上帝使你們承受為業之地,又使你們太平,不被四圍的一切仇敵擾亂,安然居住。

11那時要將我所吩咐你們的燔祭、[平安]祭、十分取一之物,和手中的舉祭,並向耶和華許願獻的一切美祭,都奉到耶和華-你們上帝所選擇要立為他名的居所。

12你們和兒女、僕婢,並住在你們城裏無分無業的利未人,都要在耶和華-你們的上帝面前歡樂。

13你要謹慎,不可在你所看中的各處獻燔祭。

14惟獨耶和華從你那一支派中所選擇的地方,你就要在那裏獻燔祭,行我一切所吩咐你的。

15「然而,在你各城裏都可以照耶和華-你上帝所賜你的福分,隨心所欲宰牲吃肉;無論潔淨人不潔淨人都可以吃,就如吃羚羊與鹿一般。

16只是不可吃血,要倒在地上,如同倒水一樣。

17你的五穀、新酒,和油的十分之一,或是牛群羊群中頭生的,或是你許願獻的,甘心獻的,或是手中的舉祭,都不可在你城裏吃。

18但要在耶和華-你的上帝面前吃,在耶和華-你上帝所要選擇的地方,你和兒女、僕婢,並住在你城裏的利未人,都可以吃;也要因你手所辦的,在耶和華-你上帝面前歡樂。

19你要謹慎,在你所住的地方永不可丟棄利未人。

20「耶和華-你的上帝照他所應許擴張你境界的時候,你心裏想要吃肉,說:『我要吃肉』,就可以隨心所欲地吃肉。

21耶和華-你上帝所選擇要立他名的地方若離你太遠,就可以照我所吩咐的,將耶和華賜給你的牛羊取些宰了,可以隨心所欲在你城裏吃。

22你吃那肉,要像吃羚羊與鹿一般;無論潔淨人不潔淨人都可以吃。

23只是你要心意堅定,不可吃血,因為血是生命;不可將血與肉同吃。

24不可吃血,要倒在地上,如同倒水一樣。

25不可吃血。這樣,你行耶和華眼中看為正的事,你和你的子孫就可以得福。

26只是你分別為聖的物和你的還願祭要奉到耶和華所選擇的地方去。

27你的燔祭,連肉帶血,都要獻在耶和華-你上帝的壇上。[平安]祭的血要倒在耶和華-你上帝的壇上;[平安]祭的肉,你自己可以吃。

28你要謹守聽從我所吩咐的一切話,行耶和華-你上帝眼中看為善,看為正的事。這樣,你和你的子孫就可以永遠享福。」

29「耶和華-你上帝將你要去趕出的國民從你面前剪除,你得了他們的地居住,

30那時就要謹慎,不可在他們除滅之後隨從他們[的惡]俗,陷入網羅,也不可訪問他們的神說:『這些國民怎樣事奉他們的神,我也要照樣行。』

31你不可向耶和華-你的上帝這樣行,因為他們向他們的神行了耶和華所憎嫌所恨惡的一切事,甚至將自己的兒女用火焚燒,獻與他們的神。

32凡我所吩咐的,你們都要謹守遵行,不可加添,也不可刪減。

第十二章
【第19節】

當你觀看太陽、月亮和星辰——對天體的崇拜是最古老的偶像崇拜形式。那些不認識真神的人,會認為太陽、月亮、行星和星辰不僅是自存的,更是人類所擁有一切福分的源頭。對一套理性天文學系統的認識,有助於摧毀這種迷信;如今世上這種迷信已所剩無幾,除了少數基督徒和穆斯林占星家之外——這些可憐的罪人,他們在徒然聲稱相信真神的同時,卻竭力復興古老的偶像崇拜!毫無疑問,神必會像從前對待那些崇拜天象的人一樣,對待他們。健全的哲學僅次於健全的神學;而對神在自然界作為的研究,則僅次於對恩典工作的研究;因為這些可見之物彰顯了祂永恆的大能和神性。

【第20節】

從鐵爐中——從「鐵爐」這個詞的提及,幾乎可以肯定以色列人在埃及從事最艱苦的冶金工作。在如此炎熱的氣候下挖掘、冶煉和鍛造鐵,確實是極其繁重的工作。

【第21節】

耶和華向我發怒——如果祂向我發怒,以至於禁止我進入應許之地,那麼你們若犯下更大的悖逆,豈能指望逃脫?

【第24節】

你的神是烈火——他們曾在山上見過祂是「不滅的火」,當時祂向摩西顯現並頒布律法;他們也曾在可拉、大坍、亞比蘭及其黨羽的事件中,見過祂是「烈火」。因此,他們有充分的理由期待祂的悅納帶來一切美善,也有充分的理由懼怕祂的不悅帶來一切禍患。

【第26節】

我今日呼天喚地向你們作證——這是一種極其莊嚴的起誓方式,為世上所有民族所採用。正如維吉爾在《埃涅阿斯紀》第十二卷176行等處所寫:「那時,虔誠的埃涅阿斯拔劍如此祈禱:『願太陽和這大地,在我呼喚時作證——我呼喚泉水和河流,以及高天之上的神聖力量,和深藍大海中的神祇,等等。』」譯文:「那偉大的特洛伊王子拔出劍,舉手如此敬拜眾神:『你這我為之征戰的土地,和你這偉大的白晝之源,願你們為我的誓言作證!——全能的天上君王和空中之后,現在請你們施恩並因禱告而和好,——你們泉水、你們洪流、你們深海之下或金天之上各樣的權能,——請聽並作證!』」——皮特。呼喚神和人來為所說之話的真實性作證,是為了若有任何瑕疵或不誠,便可被揭露;若有任何罪行,便不會不受懲罰。這種為此目的而向神發出的呼籲,同時顯示了誓言的起源和用途。參閱申命記6:13的注釋。

【第27節】

耶和華必使你們分散在萬民中——這在他們不同的被擄和分散中得到了充分的應驗。

【第28節】

在那裡你們必事奉木頭石頭的神——這對以色列人來說也是真實的,不僅在他們被擄期間,也在他們自己的土地上。現在,這也可能真實地發生在被亞述人擄走的十個支派身上,至今無人確切知道他們的居所。他們仍然存在是毫無疑問的;但他們現在很可能已完全融入他們所居住的偶像崇拜者之中,以至於無法再區分:然而神能聚集他們。

【第29節】

但你從那裡尋求耶和華——神是恆久忍耐,滿有憐憫的;祂等候著,隨時準備好接納一個回轉的背道靈魂。這應許豈不是為鼓勵和拯救失喪的以色列而記錄下來的嗎?

【第30節】

你在末後的日子遭遇患難時——這些不正是所說的時代嗎?以色列豈不仍有希望嗎?如果我們能看到他們對自己的律法和宗教儀式充滿熱情——如果我們能看到他們在雅各的神面前謙卑自己——如果我們能看到他們以任何可容忍的莊重和禮儀舉行公開崇拜——如果我們能看到他們熱心避免一切道德上的邪惡,尋求通往錫安的道路,臉朝那裡;那麼我們就可以希望以色列的救贖近了:但唉!除了極少數的孤立事例之外,沒有任何跡象表明有任何類似的事情。他們在現今這個時代,或許比他們從巴比倫被擄歸回以來任何時候,都更失落了自己制度中一切神聖的原則。雅各將由誰興起呢?因為在這個意義上,他是微小的——深深地墮落,大大地被貶低了。

【第33節】

曾有何民聽見神說話的聲音——似乎普遍認為,如果神向人顯現,那是為了毀滅他們;事實上,神大多數非凡的顯現都是以審判的方式;但這裡卻不同;神以一種至高無上和非凡的方式顯現;但那是為了拯救和支持百姓。1. 他們聽見祂用清晰、明確的方式對他們說話。2. 他們看見火,那是祂同在的象徵,其顯現證明它是超自然的。3. 儘管神顯得如此可畏,卻沒有人被毀滅,因為祂來不是要毀滅,而是要拯救。

【第34節】

從別的民族中——這是一件極其非凡的事,一個由六十多萬壯丁,加上婦孺組成的全體人民,竟然在沒有動一刀一槍的情況下,從一個非常強大的民族中被帶出來,而他們的勞役對該國的政治福祉至關重要;他們以如此公開的方式被帶出來;大海本身超自然地分開,為這龐大的隊伍提供通道;並且,在一個完全不適合人類生存的沙漠中,他們被供養了四十年。這些都是神全能和良善的例子,永不能被遺忘。在這節經文中,摩西列舉了全能者為實現以色列的拯救所使用的七種不同方式。1. 試驗(**מַסּוֹת**,massoth,來自**נָסָה**,nasah,試驗或證明);神所行的神蹟,為要試驗以色列子民的信心並證明他們的順服。2. 神蹟(**אֹתֹת**,othoth,來自**אָתָה**,athah,靠近);神賜給他們祂持續同在和特別護理的記號,特別是雲柱和火柱,日夜靠近他們,並始終引導他們的行程,指示他們何時何地安營等等。3. 奇事(**מוֹפְתִים**,mophethim,來自**יָפַת**,yaphath,說服);帕克赫斯特說,這是具有說服力的事實和事件,無論是嚴格意義上的神蹟,超越自然能力,如出埃及記7:9;11:9-10;還是非神蹟,如以賽亞書20:3;以西結書12:6, 11。它可能指預表性的表徵:這個詞在撒迦利亞書3:8中就是這個意思。大祭司約書亞和他的同伴是**אַנְשֵׁי מוֹפֵת**(anshey mopheth),預表性的人物,由神興起作為基督的預表,並證明神必使祂的僕人「苗裔」降臨。神對這個民族的一切作為,甚至這個民族本身,都是預表——是遙遠事實和未來事件的現時指示者。4. 戰爭(**מִלְחָמָה**,milchamah),敵對的交戰;例如與亞瑪力人、亞摩利人和巴珊人的戰爭,其中所見的是神的手而非人的手。5. 大能的手(**יָד חֲזָקָה**,yad chazakah);這是一隻強而有力施加打擊、其作為不可抗拒、緊緊抓住敵人使其無法逃脫、並強有力保護朋友使其不受傷害的手。在這件事上,沒有使用計謀或策略,而是公開彰顯了神的大能。6. 伸出的膀臂(**זְרוֹעַ נְטוּיָה**,zeroa netuyah);一系列全能的作為,以快速驚人的速度接連發生。值得注意的是,在聖經中,1. 神的指頭表示神聖大能的任何彰顯,其效果超越了人為或自然的能力。2. 神的手表示同樣的大能,但以更顯著的方式施展。3. 神的膀臂,指神的全能以最驚人的神蹟彰顯。4. 神伸出的膀臂,指這同樣的全能持續不斷地施展驚人的神蹟,無論是審判還是憐憫。在後一種意義上,它似乎被用於經文:審判傾倒在埃及人身上;憐憫則為以色列人施行。7. 大而可畏的事(**מוֹרָאִים גְּדֹלִים**,moraim gedolim);指由十災所產生的那種恐懼、驚慌和震驚,受啟示的作者可能在此暗示:或者,如《七十士譯本》所說,**ἐν ὁράμασιν μεγάλοις**(en horamasin megalois),以大而預兆性的景象;例如當神從雲中觀看埃及人,他們的車輪脫落時,出埃及記14:24-25。人類從未見過比這更可畏的神的審判、權能和能力彰顯。

【第41節】

那時摩西分出三座城——關於逃城律法的解釋,請參閱民數記35:11(注)等。

【第43節】

曠野中的比悉——由於逃城通常被理解為基督為罪人提供的救恩的預表;因此,它們的名字被認為表達了人類救贖主的一些屬性。請參閱約書亞記20:7-8(注)中的解釋。我認為本章最後九節是由約書亞或以斯拉增補的。

【第32節】

**引言**
神在何烈山與百姓立約(申命記5:1-4)。摩西是這約的中保(申命記5:5)。重申十誡(第6-21節);神將其寫在兩塊石版上(申命記5:22)。百姓因神可畏的威嚴而充滿恐懼(申命記5:23-26);並懇求摩西作他們的中保(申命記5:27)。耶和華應允他們的請求(申命記5:28);並哀嘆他們的不虔(申命記5:29)。他們被勸勉要順服,以便他們能保存在應許之地(申命記5:30-33)。

【第1節】

摩西召了以色列眾人來,對他們說——「聽啊」等等——1. 神對百姓說話。2. 百姓被召來聽神所說的話。3. 學習他們所聽見的,使他們能徹底明白神的旨意。4. 將神的訓詞永遠銘記在心,並以信實正直的心珍藏起來。5. 使他們能遵行——順服神的一切旨意,以祂的話語作為他們行為不變的準則。所有基督徒聚會豈不都應將這些重點銘記在心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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