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提阿非羅啊,我已經作了前書,論到耶穌開頭一切所行所教訓的,
2直到他藉着聖靈吩咐所揀選的使徒,以後被接上升的日子為止。
3他受害之後,用許多的憑據將自己活活地顯給使徒看,四十天之久向他們顯現,講說上帝國的事。
4耶穌和他們聚集的時候,囑咐他們說:「不要離開耶路撒冷,要等候父所應許的,就是你們聽見我說過的。
5約翰是用水施洗,但不多幾日,你們要受聖靈的洗。」
6他們聚集的時候,問耶穌說:「主啊,你復興以色列國就在這時候嗎?」
7耶穌對他們說:「父憑着自己的權柄所定的時候、日期,不是你們可以知道的。
8但聖靈降臨在你們身上,你們就必得着能力,並要在耶路撒冷、猶太全地,和撒馬利亞,直到地極,作我的見證。」
9說了這話,他們正看的時候,他就被取上升,有一朵雲彩把他接去,便看不見他了。
10當他往上去,他們定睛望天的時候,忽然有兩個人身穿白衣,站在旁邊,說:
11「加利利人哪,你們為甚麼站着望天呢?這離開你們被接升天的耶穌,你們見他怎樣往天上去,他還要怎樣來。」
12有一座山,名叫橄欖山,離耶路撒冷不遠,約有安息日可走的路程。當下,門徒從那裏回耶路撒冷去,
13進了城,就上了所住的一間樓房;在那裏有彼得、約翰、雅各、安得烈、腓力、多馬、巴多羅買、馬太、亞勒腓的兒子雅各、奮銳黨的西門,和雅各的兒子猶大。
14這些人同着幾個婦人和耶穌的母親馬利亞,並耶穌的弟兄,都同心合意地恆切禱告。
15那時,有許多人[聚會],約有一百二十名,彼得就在弟兄中間站起來,
16說:「弟兄們!聖靈藉大衛的口,在聖經上預言領人捉拿耶穌的猶大,這話是必須應驗的。
17他本來列在我們數中,並且在[使徒的]職任上得了一分。
18這人用他作惡的工價買了一塊田,以後身子仆倒,肚腹崩裂,腸子都流出來。
19住在耶路撒冷的眾人都知道這事,所以按着他們那裏的話給那塊田起名叫亞革大馬,就是「血田」的意思。
20因為詩篇上寫着,說: 願他的住處變為荒場, 無人在內居住; 又說: 願別人得他的職分。
21所以,主耶穌在我們中間始終出入的時候,
22就是從約翰施洗起,直到主離開我們被接上升的日子為止,必須從那常與我們作伴的人中立一位與我們同作耶穌復活的見證。」
23於是選舉兩個人,就是那叫做巴撒巴,又稱呼猶士都的約瑟,和馬提亞。
24眾人就禱告說:「主啊,你知道萬人的心,求你從這兩個人中,指明你所揀選的是誰,叫他得這使徒的位分。這位分猶大已經丟棄,往自己的地方去了。」
26於是眾人為他們搖籤,搖出馬提亞來;他就和十一個使徒同列。
【使徒行傳 導言】
《使徒行傳》是新約聖經中第五卷,也是最後一卷歷史書。因此,它通常被置於四福音書之後;儘管在一些手稿和譯本中,它被放在聖保羅書信的末尾,因為書信中的許多情節都與本書的敘述有所關聯,而本書的敘述一直延續到使徒保羅去世前不久。
本書曾有各種名稱:
1. **Πραξεις των Αποστολων**(Praxeis tōn Apostolōn,使徒的作為、事蹟或交易),這是它在《貝撒抄本》(Codex Bezae)中的標題。
2. **Πραξεις των Ἁγιων Αποστολων**(Praxeis tōn Hagiōn Apostolōn,聖使徒的作為),這是它在《亞歷山大抄本》(Codex Alexandrinus)及其他幾份手稿、一些古老譯本,以及希臘和拉丁教父著作中的標題。
幾乎所有希臘文新約聖經的編輯者、譯者和解經家都沿用上述標題的其中一種形式。有些人將其視為第五卷福音書;俄庫門紐斯(Oecumenius)稱其為「聖靈的福音」;聖金口約翰(St. Chrysostom)則稱其為「**Το Βιβλιον, Αποδειξις αναστασεως**」(To Biblion, Apodeixis anastaseōs,復活的證明之書)。後兩個稱謂尤其能貼切描述其內容。基督所賜予聖靈恩賜和恩典的一切應許,在此都以最卓越的方式得以實現;藉著聖靈的澆灌,我們蒙福之主的復活已得到充分證明。
外邦人的蒙召是本書所啟示和闡明另一個重要議題。這個被稱為「奇蹟中的奇蹟」的事件,曾被先知和基督自己多次預言,在此得以展現;藉著神的大能和良善這項偉大作為,基督教會得以建立,神的帳幕和國度從此在人間堅定不移地確立。它確實是第五卷福音書,因為它包含了向整個外邦世界傳揚平安和救贖的喜訊。
所有古代文獻都一致將本書歸於聖路加所著;從本書的開頭,我們清楚看到它不可能歸於他人;而且顯然聖路加是將其作為他福音書的延續,因為本書獻給提阿非羅,他曾將福音書獻給同一人;並且在本書的引言中,他明確提及了前書:「提阿非羅啊,我已經作了前書,論到耶穌開頭一切所行所教訓的,直到他被接上升的日子為止。」從這點我們可以合理推斷,這兩本書的寫作時間相隔不遠,僅止於本書所記載的最後事件發生之時。
有些人認為本書是在亞歷山大寫成的;但這似乎不太可能。米迦勒斯(Michaelis)的推測更為合理,即它是在羅馬寫成的,聖路加在本書結尾前不久提到他與聖保羅一同抵達該地。(參見 徒 28:16)
儘管《使徒行傳》的寫作時間沒有記載,但同一位作者指出,由於它一直寫到聖保羅被囚禁的第二年結束,因此不可能在公元63年之前寫成;如果是在那之後寫的,我們有理由推斷它會記載更多關於聖保羅的細節;或者至少會提及他被囚禁的結果,因為讀者對此非常感興趣。這個論點對於本書的寫作日期似乎是決定性的。
聖路加長期陪伴聖保羅,並且他自己也是許多所記載事實的目擊者,這使得他,除了神聖的啟示之外,成為一位極其受人尊敬和可信的歷史學家。他的醫學知識(他被公認為是一位醫生),正如米迦勒斯教授恰當地觀察到的,使他能夠對聖保羅所行的神蹟性醫治做出適當的判斷,並提供真實詳細的記載。
值得注意的是,聖路加本人似乎不具備神蹟性醫治的恩賜。儘管他無疑與聖保羅一同在馬爾他遭遇海難,但他並未參與醫治總督部百流的父親;也沒有醫治 徒 28:8, 徒 28:9 中提到的其他病人。這些都是藉著聖保羅的禱告和按手而醫治的,因此是神蹟性的;我們也找不到任何證據表明聖路加曾以這種方式被使用。這是神智慧的另一個證明:如果醫生被用來行醫治的神蹟,那麼大能的卓越性就會歸因於人的醫術,而非造物主的大能。
《使徒行傳》通常被視為一部教會歷史,因此也是現存最早的教會歷史;但米迦勒斯教授非常恰當地主張,它不可能旨在成為基督教會的普遍歷史,即使是在它所涵蓋的時期內,因為它略過了聖保羅歸主後耶路撒冷教會的所有事蹟;基督教在埃及的傳播;保羅前往阿拉伯的旅程;巴比倫基督教的狀況(彼前 5:13);羅馬基督教會的建立;聖保羅的幾次航行;他三次遭遇海難等等。更多細節請參閱拉德納(Lardner)和米迦勒斯(Michaelis)的著作。
聖路加的目的似乎有兩方面:
1. 敘述聖靈的恩賜如何在五旬節那天傳遞,以及使徒們隨後所行的神蹟,藉此證實基督教的真理。
2. 提供證據,證明外邦人有權被接納進入基督教會;這項權利當時受到猶太人的爭議,尤其是在《使徒行傳》寫作之時。
因此,我們看到他為何在 徒 8:1-25 記載撒馬利亞人的歸主;在 徒 10:1-11:18 記載哥尼流的故事,以及耶路撒冷會議關於利未律法的決定;出於同樣的原因,他對聖保羅歸主和向外邦人傳道的記載比其他任何主題都更為詳盡。
聖路加編寫歷史的方式如此受限,以至於米迦勒斯認為這位使徒的意圖只是記錄他親眼所見或從目擊者那裡聽來的事實。(《導論》第五卷,第326頁等)
《使徒行傳》在所有地方和時代都被基督教會一致且普遍地接受:幾乎所有基督徒作家都提及並引用它,其真實性和重要性也普遍得到承認。六世紀羅馬教會的副執事阿拉托(Arator)將其改寫成詩歌。在古代,大多數民族的個人歷史和重要事件通常都以這種方式保存下來;因為透過詩歌媒介,事實更容易被記住。
聖路加的敘述帶有真理和真實性的所有證據。它不是一部虛構的歷史。每個說話者的語言和方式都不同;同一個說話者根據他所面對的聽眾,其方式也不同。司提反、彼得、哥尼流、帖土羅和保羅的講話都各不相同,而且正如我們從這些人物的性格和他們說話時的環境所預期的那樣。聖保羅的講話也適合場合和聽眾。當他的聽眾是外邦人時,儘管他始終堅定地抱持著相同的目的,但他講話的方式與面對猶太聽眾時是何等不同!這些構成作品真實性強有力證據的幾個特點,將在注釋中指出。關於這方面的良好評論,請參閱米迦勒斯《導論》同上。
由於聖路加沒有為他所記錄的事件附上任何日期,因此要調整《使徒行傳》的年代並非易事;但由於他在某些地方提到了政治事實,其確切時間眾所周知,因此他敘述中幾個事件的日期可以相當準確地確定。例如,眾所周知,徒 11:29, 徒 11:30 中提到的饑荒發生在克勞狄皇帝統治的第四年,這相當於基督紀元的第四十四年。從這類事實中,可以相當準確地推斷出日期:所有這些日期都像本注釋前幾部分一樣,仔細地標註在欄頂;年代學也以最佳方式進行調整。在某些情況下,推測和可能性是照亮這段晦澀經文的唯一光芒。本書的開始和結束日期相當確定;因為本書肯定始於基督紀元第二十九年(徒 1:1),並可能結束於第六十三年(徒 28:30)。
在《使徒行傳》中,我們看到基督教會是如何建立和穩固的。使徒們只是簡單地宣揚神關於基督受難、死亡、復活和升天的真理;神則以聖靈的證明來伴隨他們的見證。結果如何?成千上萬的人承認真理,接受基督教,並在生命面臨極大危險的情況下公開宣稱。這種改變不僅僅是從一種宗教情感或敬拜方式轉變為另一種;而是性情、情感、前景和道德行為的改變。以前的一切都是屬世的、屬肉體的、屬魔鬼的;或者兼而有之;但現在一切都是聖潔的、屬靈的、神聖的:天上的影響力得以擴展,萬國都歸向神。
這一切是如何成就的呢?不是靠勢力,不是靠才能:不是靠刀劍,也不是靠世俗權柄;不是透過世俗的動機和前景;不是靠虔誠的欺詐或狡猾的詭計;也不是靠說服性口才的力量:簡而言之,除了真理本身,藉著聖靈的能力在心中作證之外,別無他法。凡是利用宗教欺詐和世俗影響力來建立或支持一個自稱是基督徒的教會,我們都可以確信,那裡有最充分的證據表明那個教會完全是敵基督的;而當這樣一個擁有世俗權力的教會,試圖透過迫害,甚至剝奪財產、自由和生命的迫害來支持自己時,它不僅表明自己是敵基督的,而且是魔鬼的。
基督的宗教既不需要人的狡猾,也不需要人的權力。它是神的宗教,必須藉著神的能力來傳播:這正是《使徒行傳》充分展示的;在其中我們找到了每個基督教會都應當建立的真正典範。任何教會只要能證明它遵循了這個典範,它就是聖潔和使徒性的。當所有自稱基督徒的教會或會眾,都按照《使徒行傳》中所闡明的教義和紀律來建立和管理時,那麼這個總體就可以被公正地稱為「聖潔、使徒和普世的教會」。
《使徒行傳》中所闡明的原始基督教敬拜的簡樸性,值得特別注意和讚賞。這裡沒有昂貴的儀式:沒有僅僅為了影響感官,並在動物系統中產生情感的裝置,「以幫助」,正如有人愚蠢地說,「虔誠的精神」。心靈是這種虔誠精神被點燃的主體;而唯有神的靈是傳遞和維持這天上之火的媒介;神,祂知道並鑒察人心,是其敬拜的對象,也是它期望赦免、成聖並使其快樂的恩典的唯一來源。沒有任何異火可以帶到這個祭壇:因為基督徒的神只能在靈和真理中被敬拜;所啟示的真理引導敬拜;所賜予的聖靈應用那真理,並賦予每個官能和能力生命和活力。
因此,神以祂自己的方式,透過祂自己的能力被敬拜;每個如此執行的宗教行為都蒙祂悅納;祂追隨者的讚美如香般升到寶座前,他們的禱告蒙垂聽並得到回應。正如他們只有一位神,他們也只有一位神與人之間的中保,就是主耶穌基督。他們接受祂為神永恆之愛的禮物;在祂的寶血中尋求並找到了救贖;並在聖潔和有益的生活中,彰顯了那位呼召他們從黑暗進入祂奇妙光明者的美德;因為當時任何信仰的宣稱,若沒有對神和人的愛(這愛是律法的成全,是順服神旨意的生命和靈魂,是仁慈和人道的永恆泉源)來支持,就被認為毫無價值。這就是耶穌基督的宗教,正如這本蒙福的書中所闡明和例證的。
「你們這些不同的教派,都宣稱,
看哪!基督在這裡,基督在那裡,
請你們神聖地給出更強的證據,
並向我展示基督徒生活在哪裡。」
聖路加的序言,重述了基督從受難到升天的歷史(徒 1:1-9)。升天中的顯著情節(徒 1:10, 徒 1:11)。門徒返回耶路撒冷及其在那裡的活動(徒 1:12-14)。彼得關於加略人猶大之死的講論(徒 1:15-20),以及選出另一位使徒接替他的必要性(徒 1:21, 徒 1:22)。巴拿巴和馬提亞藉著禱告被分別出來,使徒們投票後,馬提亞被選為猶大的繼任者(徒 1:23-26)。
【第1節】**前書**——這裡最明顯指的是《路加福音》。
**提阿非羅啊**——參見 路 1:3 的注釋。
**所行所教訓的**——這兩個詞包含了祂的神蹟和講道。這段引言似乎暗示,正如他已在他的福音書中記載了我們主的生活和事蹟,所以在這第二部著作中,他將記載一些主要使徒,如彼得和保羅的生活和事蹟。
【第2節】**直到他藉著聖靈……**——這句話有不同的翻譯:其簡單的含義似乎是——基督在復活後,將聖靈賜給門徒,這是他以前未曾做過的。在 路 24:45 中說,他開了他們的心竅,使他們能明白聖經;在 約 20:22 中說,他向他們吹一口氣,說:「你們受聖靈!」在此之前,我們可以推測門徒只是在特定場合領受聖靈;但從那時起,他們可能持續擁有一定程度的超自然光照和能力。藉此,他們不僅能夠宣揚真理,還能辨明舊約聖經中所有關於基督的經文的意義;並制定建立教會所需的一切禮儀或規章。使徒們所說、所做、所決定的許多事情,並沒有從我們主那裡得到口頭指示,至少福音書中沒有記載;因此我們可以推斷,這些都是由當時住在他們裡面的聖靈所啟示的,聖路加在這節經文中指的就是這個:「直到他藉著聖靈,吩咐所揀選的使徒之後。」
【第3節】【第3節】**他將自己活活地顯給使徒看,用許多確據**——**Πολλοις τεκμηριοις**(pollois tekmēriois);藉著許多性質如此、且與環境相關的證據,使其無可置疑;因為這就是希臘文**τεκμηριον**(tekmērion)的含義。這些證據包括:
1. 在不同時間向不同的人顯現。
2. 與他們一同吃喝。
3. 按照他自己的約定在加利利與他們相會。
4. 讓他們觸摸和感受他的身體。
5. 教導他們關於他國度的性質和教義。
6. 一次向五百多人顯現(林前 15:6)。
7. 持續這些公開的顯現達四十天。
耶穌基督在復活與升天之間,與門徒同住的四十天期間,其顯現次數由皮爾斯主教(Bishop Pearce)列舉如下:
第一次是向抹大拉的馬利亞和另一個馬利亞顯現(太 28:1-9)。
第二次是向兩個往以馬忤斯的門徒顯現(路 24:15)。
第三次是向西門彼得顯現(路 24:34)。
第四次是向十個使徒顯現,當時多馬不在場(路 24:36;約 20:19)。(這四次顯現都發生在祂復活的那一天。)
第五次是向十一個門徒顯現,當時多馬與他們同在(約 20:26)。
第六次是向加利利提比哩亞海邊的七個使徒顯現(約 21:4)。
第七次是向雅各顯現(林前 15:7),很可能是在耶路撒冷,當時耶穌吩咐所有使徒聚集在一起,如 徒 1:4 所述。
第八次是當他們聚集在一起時,他帶領他們到伯大尼(路 24:50),從那裡升天。但更多細節請參閱 約 21:14 的注釋。
**論神國的事**——凡是關於基督教會的教義、紀律和建立的一切。
【第4節】【第4節】**和他們聚集的時候**——「**συναλιζομενος**」(synalizomenos,聚集的時候)這個詞,在一些好的手稿和譯本中讀作「**συναυλιζομενος**」(synaulizomenos,一同生活或一同吃飯),這將這裡所記載的談話指向某個特定時間,即他與門徒一同坐席的時候。參見 可 16:14;路 24:41-44。但可能還是以普遍的讀法為佳;這裡所指的應是他們在加利利的一座山上聚會。
**父所應許的**——聖靈,這確實是新約的偉大應許,正如耶穌基督是舊約的偉大應許一樣。正如基督是舊約在舊約聖約整個存續期間的偉大應許,聖靈也是新約在整個存續期間的偉大應許。正如每個虔誠的靈魂,藉著律法下獻上的祭物,相信彌賽亞的降臨,就得以分享他死亡的功勞;同樣,每個虔誠的靈魂,相信被釘十字架的基督,就得以分享聖靈。因此,正如基督之死的益處從創世之初直到他道成肉身之後都得以延續,聖靈的啟示也將持續貫穿整個時間,直到他再次降臨審判世界。
藉著這聖靈,罪得以顯明,聖約的寶血得以應用;確實,沒有這聖靈,就無法發現救恩的缺乏,也無法適當地估量聖約寶血的價值。我們仍然如此恰當地禱告,而且這禱告是何等必要:「藉著你聖靈的啟示潔淨我們心中的思想,使我們能完全愛你,並配得稱頌你的聖名,透過我們的主耶穌基督!阿們。」(《聖餐禮文》)
**你們聽見我說的**——在他與門徒的特別談話中,例如 約 14:16-26(注釋);約 15:26(注釋);約 16:7-15(注釋)所記載的那些,請讀者參閱這些經文及其注釋:但很可能我們的主更特別地指他在加利利的一座山上與他們談話。
【第5節】【第5節】**但不多幾日,你們要受聖靈的洗**——這必定是指福音書作者沒有明確記載的某次談話;因為這些完全相同的詞語並未出現在任何先前的歷史記載中。《貝撒抄本》(Codex Bezae)將這段經文讀作:「但不多幾日,你們要受聖靈的洗,就是你們將要領受的。」
約翰施洗是用水,這是悔改的記號,指向罪的赦免;但基督施洗是用聖靈,為要毀滅罪惡,光照人心,並安慰心靈。約翰的洗禮是為了屬靈的國度;但基督的洗禮是建立並維持那個國度。
從這段經文我們也可以得知,洗禮並不總是意味著浸入水中;因為這個應許最明顯地是指隨後五旬節聖靈的降臨,那時聖靈如火焰的舌頭分開落在各人頭上,這顯然與灑水比與浸水更為相似。然而,施行記號的方式並不重要;哪種方式最好也極其可疑:重點應放在領受所預表的實體——聖靈,以光照、重生、煉淨和潔淨人心。有了這個,灑水或浸水都同樣有效:沒有這個,兩者都毫無價值。
【第6節】【第6節】**他們聚集的時候**——這很可能指的是他們在加利利的一座山上聚集,並在那裡遇見我們的主。
**你現在要復興以色列國嗎?**——門徒們,與猶太人一樣,期望彌賽亞的國度至少部分是世俗的,我曾多次指出這一點。他們或多或少地一直持有這種觀點,直到五旬節那天;那時聖靈的大能澆灌,教導他們基督國度的屬靈性質。國度當時已從以色列手中奪去相當長一段時間;羅馬人,而非以色列人,掌握著政權。門徒們問題的目的似乎是:從他們無所不知的夫子那裡獲得信息,現在是否已經到了羅馬人將被趕走,以色列像以前一樣成為獨立王國的時候。
然而,儘管動詞**αποκαθιστανειν**(apokathistanin)意為「恢復、更新、恢復到以前的狀態或主人」,在最好的希臘作家中出現了許多例子,但它也有另一個含義,正如舒特根(Schoettgen)在此指出的,即「結束、廢除、抹去」:因此赫西基烏斯(Hesychius)說,**αποκαταστασις**(apokatastasis)與**τελειωσις**(teleiōsis,完成、結束一件事)相同。希波克拉底(Hippocrates)在《格言》第六章第49節中用它來表示疾病的終止。根據這種解釋,門徒們可能是在回憶我們主關於耶路撒冷和整個猶太共和國毀滅的預言後問道:「主啊,你現在要毀滅那抵擋你真理的猶太共和國,好讓你的國度遍及全地嗎?」這種解釋與我們主回答的所有部分,以及門徒、時間和地點的所有情況都非常吻合;但第一個解釋仍然是最可能的。
【第7節】【第7節】**時候、日期**——**Χρονους η καιρους**(chronous ē kairous)。這裡的「時候」可能指任何大段時期、時代或世紀——例如奧林匹亞週期、五年期或一年;而「日期」則指該時期中適合做某項特定工作的特定部分、季節或機會等。神不僅確定了祂將藉著祂的智慧、公義和憐憫所設計的重大變革發生的主要時期,而且祂也讓自己完全自由地選擇這些時期中最適宜實現這些目的的特定部分。
因此,神不是一個必然的行動者——一切都掌握在祂自己的權力之下,**εν τῃ ιδιᾳ εξουσια**(en tē idia exousia),在祂的掌控和權柄之下;祂也不會制定祂必須成為必然執行者的法令。無限的自由,可以行動或不行動,正如智慧、公義和良善所認為的最佳方式,這是神所固有的,在祂永恆的整個時間點上,都不可能存在祂必須成為固定且不可改變命運的必然執行者。無限、永恆的自由,可以行動或不行動,創造或不創造,毀滅或不毀滅,唯獨屬於神,我們必須小心,不要想像即使是祂自己的預知所形成的關於未來的法令,從其構想的那一刻起,祂的能力就被迫必須執行。在時間和永恆的每一個點上,神都必須自由地行動或不行動,正如祂神聖的智慧所認為的最佳方式。
【第8節】【第8節】**但你們要領受能力**——**Ληψεσθε δυναμιν**(Lēpsesthe dynamin)。將原文中不同的詞語翻譯成相同的英文詞彙,是造成誤解和錯誤的根源。我們不能將本節中翻譯為「能力」的**δυναμις**(dynamis)理解為與前一節中翻譯為「權柄」的**εξουσια**(exousia)相同。在前一節中,特別指出的是神對所有時候和日期的無限權柄,以及祂在任何特定情況下行動或不行動的不可強迫的自由:而在本節中,特別指的是祂透過聖靈賜給門徒的能力,藉此他們能夠行神蹟;**δυναμις**(dynamis)通常指這種能力,有時也指其所導致的結果,即神蹟。參見 太 7:22;太 11:20-23;太 13:54, 太 13:58;可 6:5;路 10:13;以及 徒 2:22。
門徒們將成為建立基督國度的工具;但這必須藉著從天上降下的聖靈的能力;然而,這種能力將在神無限智慧認為最佳的時候、日期和程度下賜予。基督沒有直接回答門徒的問題,因為這是一個過於好奇的問題;但他給予他們的信息,旨在激發他們的信心和盼望。聖金口約翰(St. Chrysostom)曾很好地指出:「教導者的特權是教導門徒,不是他想學的,而是他的老師認為對他最好的。」:**Διδασκαλου τουτο εστι μη ἁ βουλεται ὁ μαθητης, αλλ' ἁ συμφερει μαθειν, διδασκειν**(Didaskalou touto esti mē ha bouletai ho mathētēs, all' ha sympherei mathein, didaskein)。
**並要在耶路撒冷、猶太全地,和撒馬利亞,直到地極,作我的見證**——儘管「地」**ἡ γη**(hē gē)這個詞常被用來單指猶太地,但這裡很可能應取其最廣泛的含義。當時地球上的所有居民可以分為三類:
1. 猶太人:他們遵守摩西律法和先知書,只敬拜真神,並按照律法規定維持聖殿事奉。
2. 撒馬利亞人:一個混血民族,他們敬拜以色列的神,但也敬拜其他神(王下 17:5 等),並且與猶太人沒有任何宗教聯繫。參見 太 10:5(注釋)。
3. 外邦人:世界其他地區的異教徒,他們只沉迷於偶像崇拜,對真神一無所知。
從經文中的詞語,我們可以看到這項教導和救贖使命所要達到的範圍:向猶太人;向撒馬利亞人;以及直到地極,即向外邦國家,因此,天國的福音將向全人類宣揚。當十二門徒被差遣出去傳道時(太 10:5),他們的使命非常有限——他們不可走外邦人的路,也不可進撒馬利亞人的城,而要向以色列家迷失的羊傳福音:但這裡他們的使命擴大了,因為他們要往普天下去,向萬民傳福音。參見 太 28:18。
【第9節】【第9節】**他被取上升**——他正與他們面對面說話,當他們注視時,他被取上升;他開始升天,他們繼續注視著他,直到一片雲彩將他從他們眼前接去——直到他升到雲層之上,雲層的密度阻礙了所有進一步清晰的視線。這些情況非常顯著,應當仔細留意。它們使得以下理論無法成立:「我們的主沒有升天;他被取上升意味著他進入某座山,山頂被雲層或濃霧覆蓋;而那兩個穿白衣的人是兩個祭司或利未人,他們只是告知門徒他將來會再次探訪他們。」人們會認為這種觀點在自稱基督徒的人中幾乎不可能獲得信任;然而,它卻得到一些具有相當學識和才智的人的支持。但經文的字面意義將永遠足以完全駁斥它。相信經文的人不可能接受如此可悲的解釋。外國評論家和神學家在處理這類主題時,採取了極其罪惡的自由態度。
【第10節】【第10節】**定睛望天**——他們專注地凝視著他們升天的主;即使在他升到低層雲層之上後,他們仍繼續注視著。
**有兩個人穿著白衣,站在他們旁邊**——無疑是天使以人形顯現。
**穿著白衣**——象徵他們的純潔、幸福和榮耀。
【第11節】**你們為什麼站著望天呢?**——不是望著山頂,那只是被不信所影響的放縱想像力所暗示的,他升到了那裡,而不是升到天上。
**這離開你們被接升天的耶穌**——穿著人性,**還要這樣來**——帶著同樣的身體,藉著他至高無上、掌管一切的能力從天上降臨,**正如你們看見他往天上去**。他將這樣再來審判活人死人。
基督徒中流傳著一個非常古老的觀點,認為當基督再來審判世界時,他將在橄欖山上顯現。有些人認為天使所指的是他再來毀滅猶太民族。關於基督不同顯現的連貫記載,請參閱本章末尾。
【第12節】安息日可走的路程——關於本節的難點,請參閱路加福音24:50的注釋。安息日可走的路程是七弗朗半。橄欖山距離耶路撒冷僅五弗朗,而伯大尼則有十五弗朗。橄欖山的第一個區域或地帶,稱為伯大尼,距離城市是安息日可走的路程,即七弗朗半;而稱為伯法其的地帶,也從城市延伸相同的距離。因此,當我們的主來到這兩個地帶交界之處時,祂便在那裡升天,這個地方距離耶路撒冷是安息日可走的路程,正如聖路加在此處所記載的。請參閱上文提及的注釋。
【第13節】他們上了一間樓房——這可能是在聖殿裡的一個房間,或是某位門徒家中的房間,這群聖潔的人習慣在此聚會。路加福音24:53記載,他們從橄欖山回來後,常在殿裡稱頌上帝:因此,本節所提及的樓房,很可能就是上文提到的聖殿中的那個房間。然而,這地方是否應如此理解仍不確定;因為我們有充分的證據表明,私人住宅的樓房也常用於誦讀律法和討論宗教事務。請參閱萊特富特(Lightfoot)的數個證明。此外,這裡提到的房間似乎是所有使徒住宿的地方,**οὑ ησαν καταμενοντες**(hou ēsan katamenontes,他們住在那裡),因此很可能是一間私人住宅。
【第14節】這些人……恆切禱告祈求——按照我們主在路加福音24:49的指示,等候父所應許的。**και τῃ δεησει**(kai tē deēsei,和祈求)這幾個字,被ABC*DE、兩份敘利亞譯本、科普特譯本、衣索比亞譯本、亞美尼亞譯本、拉丁通行本、古拉丁譯本(Itala)以及一些早期教父所省略。根據這些證據,格里斯巴赫(Griesbach)已將它們從文本中刪除;其他人則主張這種省略是恰當的,因為他們說,**τῃ προσευχῃ**(tē proseuchē,禱告)和**τῃ δεησει**(tē deēsei,祈求)意思相同。無論這個讀法是真確還是偽造,這個推論都不正確。禱告可以簡單地指向上帝的任何懇求或請求;祈求則是指向上帝懇切、深情且持續地為所求的恩典而懇求。禱告是提出請求,祈求則是解釋、懇求、催促並再次催促這個請求。與婦女們——可能包括那些見證過祂復活的婦女,以及使徒們的直系親屬。我們知道彼得已婚(馬太福音8:14),其他門徒也可能如此;因此,這裡可能指的是使徒們的妻子,以及其他虔誠男子的妻子。
【第15節】在門徒中間——**Μαθητων**(mathētōn);但取而代之的是**αδελφων**(adelphōn,弟兄),這是ABC、少數其他抄本,以及科普特譯本、衣索比亞譯本、亞美尼亞譯本和拉丁通行本的讀法。這似乎是最好的讀法,因為緊接著的內容;他不僅僅是站在門徒中間,而是站在全體會眾中間,人數達到一百二十人。值得注意的是,這是猶太人要求在任何城市組成議會所需的人數;很可能門徒們就是參考這一點,將自己與一百二十人聚集在一起,這些人是從許多已經藉著我們主的職事、十二門徒和祂差遣出去傳道的七十二人(路加福音10:1等)而歸信的人中選出的,因此他們組成了一個完整的議會,在其中要處理選舉一人取代猶大這個重要事務。
【第16節】聖靈藉大衛的口——這有力地證明了《詩篇》是受上帝默示的。它們是由聖靈默示,並藉大衛的口說出的。
【第17節】得了這職事的分——**Ελαχε τον κληρον**(elache ton klēron,他得了這職事的分)——並非他或十二使徒中的任何一人是藉抽籤被選入這職事,而是因為「籤」在此處,如同在許多其他聖經經文中一樣,表示一個人生命中的份額,是藉著神的護理或作為上帝美善的特別恩賜而臨到他的,因此用來指職位或地位。關於此主題,讀者可參閱利未記16:8、16:9;約書亞記14:2的注釋;另請參閱使徒行傳1:26的注釋。
【第18節】用不義的工價買了一塊田——猶大可能並非親自買了這塊田,而是他出賣主所得的錢被如此使用(參馬太福音27:6-8)。然而,他也有可能曾打算用這不義的工價買一塊田地,並且可能正在洽談中,儘管他並未完成交易,因為他將錢帶到庫房證明了這一點:祭司們知道他的意圖,可能完成了購買,並且由於猶大已死,便將這塊買來的田地用於埋葬外鄉人,即來自外地的猶太人,或是在耶路撒冷去世的其他訪客。儘管這種情況是可能的,但這段經文在沒有這種推測的幫助下,也能得到非常一致的解釋;因為在日常對話中,我們常常將一個人行為的後果歸因於他,儘管這種後果並非他所設計或期望的:例如,我們說一個從事危險事業的人,「他去尋死」;說一個行為毀壞名譽的人,「他自取其辱」;說一個因犯罪而遭受許多痛苦的人,「他付出了高昂的代價來購買悔改」等等。所有這些,儘管並非有意,卻是某些行為的後果,正如買田是猶大背叛的後果。並且他身子仆倒,肚腹崩裂——很可能第18和19節並非彼得的話,而是歷史學家聖路加的話,應當作為括號內的內容來讀,這樣第17和20節就能連貫起來。關於猶大的情況和他的死法,請參閱本章末的觀察。
【第19節】這事住在耶路撒冷的一切人都知道——猶大的悔改、他為我們主的無辜所作的臨終見證,以及他悲慘的死亡,都是公開為人所知的,關於買田的交易也是如此,因此這塊田地便有了這個公開的名稱。這些情況必然會削弱祭司長的信譽,並為五旬節後向他們傳講天國福音預備了公眾的心。那塊田在他們本地話裡叫做亞革大馬——這本地話並非希伯來語;希伯來語早已不再是巴勒斯坦的本地話:當時普遍使用的是一種迦勒底-敘利亞語。敘利亞譯本中的這個詞是**chacal-demo**(chacal-demo),字面意思就是「血田」;因為它是用主耶穌的生命或血的代價買來的。
【第20節】因為詩篇上寫著——通常引用的經文是詩篇69:25:「願他們的住處變為荒場,願無人居住在他們的帳棚中。」以及詩篇109:8:「願他的年日短少,願別人得他的職分。」**פקדתו**(pekudato),他的監督職分,他的巡視或監管職責,七十士譯本翻譯為**την επισκοπην**(tēn episkopēn),拉丁通行本翻譯為**episcopatum**;而我們,跟隨兩者,翻譯為「主教職」,但這並不完全恰當,因為猶大的職責或職分與我們所稱的主教職,即主教的教區、產業和俸祿,顯然大相徑庭。**Επισκοπος**(episkopos),被我們的撒克遜祖先訛傳為**biscop**,又被我們訛傳為**bishop**,字面意思是指「監督者」或「監管者」,源自**επι**(epi,在…之上)和**σκεπτομαι**(skeptomai,我看),指一個負責檢查、監督或監管他人的人。古代的**επισκοποι**(episkopoi)是負責基督教會不同會眾的人;他們旅行、傳道、執行教會紀律,並負責防止異端邪說等。那些至今仍配得上這個稱號的人,這是一個莊嚴而高貴的稱號,他們遵循相同的規則,並專注於相同的事。**Επισκοπος**(episcopus)或主教,是一個合乎聖經且神聖的稱號;在早期教會中得到了光榮的支持;許多人至今仍是這個稱號的榮耀,正如這個稱號也為他們增光添彩。上帝真理和新教信仰的最佳辯護,都可以在英國教會主教們的著作中找到。從詩篇引用的這些話語最初是針對大衛的敵人說的;由於大衛在某些方面是基督的預表,這些話語便以特殊的方式應用於那個背叛自己靈魂和主生命的人。
【第21節】與我們常在一起的——他們認為有必要由一個親眼見證過我們主行為的人來填補使徒職位的空缺。出入——這個詞組包含了生命中的所有行動。
【第22節】從約翰施洗起——從基督在約旦河受約翰施洗的時候起;因為那時祂的公開職事才正式開始。必須有一個人被立——這個翻譯誤導了所有無法查閱原文的讀者。希臘文中沒有「被立」這個詞:**γενεσθαι**(genesthai,成為)是本節中唯一可以應用此解釋的詞。倫敦羅伯特·巴克(Robert Barker)國王印刷商於1615年印刷的新約聖經,比我們通行的譯本更忠實、更清晰地翻譯了這一節和前一節:「所以,這些與我們常在一起的人,就是主耶穌在我們中間來往的一切時候,從約翰施洗起,直到祂從我們中間被接升天的日子,必須有一個人與我們同作祂復活的見證。」「被立」這個詞自然會讓大多數讀者認為當時使用了某種教會儀式,例如按手禮等,儘管似乎沒有使用任何此類儀式。
【第23節】他們就提出兩個人——這兩個人很可能屬於七十門徒之列;從這方面看,他們很適合填補這個空缺。很可能門徒們自己對這兩個人中哪一個更合適意見不一,因此將此事交託給上帝,讓祂藉著抽籤來決定。只提出了兩位候選人;可能是因為弟兄們的注意力只集中在這兩個人身上,因為他們與我們主最為親近,或者比其他人更適合這項工作;但他們不知道該選哪一個。約瑟,又稱巴撒巴——有些抄本讀作「約瑟巴拿巴」,使他與使徒行傳4:36的約瑟巴拿巴是同一人。但這裡的人與那裡的人不同,因為他被稱為猶士都。
【第24節】主啊,祢知道萬人的心——**Συ, κυριε, καρδιογνωστα**(Sy, kyrie, kardiognōsta)。「**καρδιογνωστης**」(kardiognōstēs,察驗人心的)這個詞在這裡似乎被用作上帝的一個屬性;祂知道萬人的心,最隱秘的意圖、目的和性情;因為祂是察驗人心的,祂知道這兩個人中哪一個是祂藉著天賦和恩典的性情與能力,為即將被任命的重要工作預備得最好的。
【第25節】叫他得這職事和使徒的位分——代替**τον κληρον**(ton klēron,份),我們翻譯為「分」,**τον τοπον**(ton topon,位分)是ABC*、科普特譯本、拉丁通行本和貝撒抄本(Codex Bezae)中的古拉丁譯本的讀法,根據這些,本節可讀作:「叫他得這職事和使徒的位分(猶大從其中墜落),好往他自己的地方去。」但亞歷山大抄本(Codex Alexandrinus)和馬太(Matthai)的一份抄本,將**ιδιον**(idion,自己的)讀作**δικαιον**(dikaion,正當的)——「好往他正當的地方去」。本節有各種不同的解釋:1. 有些人認為「好往他自己的地方去」這句話是指猶大及其在地獄中的懲罰,他們說地獄必然是猶大這樣的人「自己的地方」。2. 另一些人則將其歸因於他用三十塊銀子(他出賣主所得的錢)所買的田地。因此,他放棄了職事和使徒職分,好往他自己的地方去,即他所買的地方。3. 另一些人則更為恰當地指出,「他自己的地方」是指他自己的家或以前的職業;他離開了這職事和使徒職分,好與家人等一起恢復他以前的工作。這主要是民數記24:25的意思:「巴蘭就回到他自己的地方去」,即回到他自己的國家、朋友和工作。4. 另一些人認為它僅僅指一般的死亡狀態,與獎賞或懲罰無關;正如傳道書3:20可能的意思:「都歸一處:都是出於塵土,也都歸於塵土。」但5. 一些最好的評論家斷言(如前所述)這些話屬於馬提亞——他自己的地方就是他即將被選任的職位。如果有人反對說,這不能稱為他自己的地方,因為他尚未被任命,而地獄可以恰當地稱為猶大自己的地方,因為他因背叛和貪婪而完全為那受苦之地預備好了,可以這樣回答:一個人的「自己的」或「正當的」地方,是指他因具備資格而有資格擔任的地方,儘管他可能尚未擁有這樣的地方:正如聖保羅所說,「各人要得自己的賞賜」,**τον ιδιον μισθον**(ton idion misthon),在那裡稱為「自己的」,並非因為他已經擁有,因為那要等到義人復活時才會發生;而是因為他在今生為來世的榮耀狀態預備好了。請參閱本章末的觀察。
【第26節】他們就掣籤——我們無法確切說明,這次或任何其他問題是如何透過掣籤決定的。最簡單的形式是將兩塊石頭、木片、金屬片或羊皮紙條,上面刻有相關人名,放入一個甕中;然後在禱告、獻祭等之後,伸手抽出一張籤,案件就此決定。我已在《利未記》16:8-9和《約書亞記》14:2中詳細探討過這個主題。
他被列在十一位使徒之中——**συγκατεψηφισθη**(sygkateephēphisthē)這個詞,來自**συν**(syn,一同)、**κατα**(kata,按照)和**ψηφος**(psēphos,小石子或鵝卵石),古希臘人、羅馬人和埃及人常用小石子來掣籤和計數;因此,英語中的calculate(計算)、calculation(計算)等詞,都源自拉丁文calculus(小石子或鵝卵石)。從這個詞的用法來看,儘管它通常指總結、聯合等,我們仍可推測這次場合可能使用了小石子或鵝卵石。弟兄們同意此事應由掣籤決定;籤被投入甕中;他們懇求神引導選擇;一人抽出一籤;籤上所刻之人名,便被宣告為神所揀選的對象,並因此與門徒們聯合。但也可能整個過程是由我們通常所說的投票決定,神感動大多數人的心去投票給馬提亞。然而,關於這一點,無法確切說明。
如此,十二使徒的人數便補齊了,使他們在神之下成為整個基督教會的源頭,正如雅各的十二個兒子曾是以色列教會的源頭一樣。因為我們已經指出,主耶穌是按照猶太教會的模式建立祂的教會的。參閱《約翰福音》17:1等處的注釋。由於聖靈要在五旬節降臨在他們身上,並賜予他們從高而來的能力,因此有必要事先補足十二使徒的人數,好讓新選出的人也能分享這屬天的恩賜。至於維持十二使徒人數的必要性持續了多久,我們不得而知:最初的人數很快就因逼迫和死亡而減少了。
關於猶大的死,學者和神學家之間存在很大的分歧。
1. 根據經文的字面意思,有人認為猶大上吊自殺,繩子斷裂後他摔了下來,因墜落而身體破裂,腸子都流了出來。
2. 另一種說法是,他上吊後被扔到糞堆上,屍體腐爛後,腹部最先腐爛破裂,腸子因此從體內流出,也可能被狗撕扯出來。
3. 還有說法是,他因恐懼和絕望,爬到屋頂或某處高地跳下;因此,他頭朝下墜落,身體因摔落而破碎,腸子都流了出來。
4. 另一種說法是,撒但進入他裡面,將他抓到空中,然後將他摔到地上;因此,他的身體摔得粉碎,腸子都流了出來。這是萊特富特博士的觀點,已在《馬太福音》27:5的注釋中提及。
5. 其他人認為他死於或窒息於過度的悲傷;經文和《馬太福音》27:5中的詞語應作此理解。已故的韋克菲爾德先生以淵博的學識和獨到的見解支持這種解釋。
6. 還有一些人認為這些表達是比喻性的:猶大身為使徒,甚至是他主和弟兄門徒的錢囊管理者,曾被高舉,卻因背叛而喪失了這份榮譽,被描繪成從最高尊嚴的境地墜入最低的恥辱,然後因過度悲傷而死。約翰·瓊斯牧師在他的《四福音闡釋》中總結了這個觀點:「這位叛徒深切意識到他所喪失的崇高地位,以及因背叛主而陷入的深重恥辱,以至於他被劇烈的悲傷所攫住,導致腸子破裂,最終窒息而死。」第571頁。
在對這個主題進行最成熟的思考之後(我在《馬太福音》27:5的注釋中曾猶豫不決),我認為以下觀察可能會有助於對最可能情況的正確理解。
1. 猶大和許多人一樣,認為彌賽亞的國度將是一個世俗的國度;他認為自己對基督的忠誠必能促進他的世俗利益。在基督復活之前,所有門徒似乎都抱持這種想法。
2. 經過長期觀察他主的行為,他現在確信主無意建立這樣的國度;因此,他基於相反假設所建立的期望最終必然會落空。
3. 他貧窮且貪婪,發現作為基督的門徒不太可能獲利,於是下定決心(可能是在祭司長的煽動下)背叛主,以換取一筆足以購買他早已看中的小產業的錢。
4. 他深知他主那無可匹敵的能力,可能認為即使被背叛,主也能從他們手中脫身;他們也無法使他受苦或死亡。
5. 他背叛主後,發現主並未運用能力將自己從猶太人手中解救出來,並從他們那不屈不撓的惡意中看出,他最無辜的主很可能因此被謀殺,他對自己的行為深感懊悔,於是去見祭司長,承認自己的墮落,宣告他主的無辜,並歸還了從他們那裡收到的錢;他可能希望這樣能影響他們不再繼續這項不道德的勾當,並立即釋放基督。
6. 他發現這對他們毫無影響,從他們的話「這與我們何干?你自己看著辦吧!」(《馬太福音》27:4)可知,他們決意要將耶穌處死。他因自己的罪行及其後果而感到恐懼,心靈的懊悔和激動導致了劇烈的痢疾,伴隨著強烈的炎症(在許多情況下,強烈的精神激動都會引發此類疾病);當他腸道的痛苦刺激迫使他尋求緩解時,他被悲傷和痛苦所淹沒,從座位上跌落,結果發現他的腸子因疾病所伴隨的強烈痙攣而流了出來。我曾見過此類病例,腸子似乎是字面上地一點一點地流出來。
現在,當我們考慮到《馬太福音》27:5中**απηγξατο**(apēnxato)這個詞,我們翻譯為「上吊自殺」,但最好的批評家們卻將其翻譯為「窒息而死」,並且聖經歷史學家在此處所說的「頭朝下栽倒,身子崩裂,腸子都流出來」可能只是我前面第6點觀察中提到的情況的一種委婉表達方式,那麼這種調和和解釋福音書作者與歷史學家的方式,不僅顯得可能,而且是最有可能的。
為了強化這種解釋,可以引用一些以我所假設的猶大死亡方式而死的例子。約蘭王的死在《歷代志下》21:18-19中是這樣記載的:「這事以後,耶和華擊打他,使他患難治之症。過了二年,他的腸子因這病都流出來了,他就患重病死了。」**בתחלאים**(bethachaluim,伴隨著炎症或潰瘍)。希律王的死可能也是類似的,《使徒行傳》12:23。約瑟夫在《猶太戰記》卷一,第三章中描述的亞里斯多布的死也是類似的。他謀殺了他的母親和兄弟後,心靈極度恐懼,腸子被劇烈的痛苦撕裂,他排出大量血液,在悲慘的痛苦中死去。此外,在《猶太古史》卷十五,第十章,第三節中,他這樣描述澤諾多魯的死:「他的腸子破裂,因失血過多而力竭,死於敘利亞的安提阿。」
假設猶大的死可能如上所述,綜合所有事實和證據,我們能否抱有希望,認為他死在神的憐憫範圍之內?讓我們回顧這些事件的全部。
在其他情況下,這些將是強有力的辯護。猶大無疑是個壞人;但他本可以更壞:我們清楚地看到,他本可以墮入更深的邪惡,而他的悔改阻止了這些。事情在他臨終前似乎就是這樣。
但是,在他的死中還有希望的餘地嗎?為了回答這個問題,必須理解:
1. 有推斷證據表明他沒有自殺;
2. 他的悔改是真誠的。
如果真是這樣,神的憐憫難道不可能延伸到他的情況嗎?它確實延伸到了殺害神兒子的兇手;而他們肯定比猶大更壞(儘管這個斷言可能令人驚訝)。即使猶大也給了他們基督無辜的最充分證明:他們用猶大丟下的錢買地就是充分的證明;然而,儘管有所有確鑿的證據擺在他們面前,他們還是將我們的主釘在十字架上。他們煽動猶大背叛他的主,並在將他掌握在手中後將他釘死;因此,聖司提反稱他們為那義者的背叛者和兇手,《使徒行傳》7:52:在這些方面,他們比猶大本人更罪孽深重;然而,彼得甚至向這些背叛者和兇手傳講悔改,並應許罪得赦免和聖靈的恩賜,《使徒行傳》3:12-26。那麼,如果這些人都在憐憫的範圍之內,並且我們得知「有一大群祭司都順從了這信心」,《使徒行傳》6:7,那麼猶大肯定沒有處於一種排除他得救可能性的狀態。盟約的血肯定能洗去他的污點,就像它洗去了那些更深層次的、其他背叛和謀殺主耶穌之人的污點一樣。
如果有人以第25節來反駁這種可能性,因為那裡說猶大從他的職事和使徒職分上墜落,好讓他去自己的地方,而這個地方就是地獄;我回答說:
1. 這個地方是指地獄,這仍有待證明;
2. 這些話根本不清楚是否指猶大,而是指馬提亞:他自己的地方是指他當時被選入的使徒職位的空缺。參閱《使徒行傳》1:25的注釋。
說猶大的悔改僅僅是他恐懼的結果;它不是源於內心的懊悔;它是律法性的,而非福音性的等等,這些話除了神自己,誰也無法恰當地說,因為神鑒察人心。使他的情況最絕望的是我們主的話,《馬太福音》26:24:「賣人子的那人有禍了!那人沒有生出來倒好!」我在《馬太福音》26:24的注釋中從一般角度考慮了這句話;如果這不是猶太人表達任何嚴重違法者狀態的諺語形式,我會將其所有字面意義應用於猶大的情況,就像我在上述注釋中應用於任何被定罪的靈魂一樣;但當我發現這是一個諺語,並且在許多情況下使用,而這些情況並不意味著對罪人不可逆轉的定罪,那麼它可能比通常給予的解釋更為有利。我將從肖特根那裡引用一些我在《馬太福音》26:24注釋中提到的例子。
在《哈吉加》第二章第二節中說:「凡考慮這四件事的人,他若從未來到世上倒好,即:那在上的——那在下的——那在前的——和那在後的;凡不尊重其造物主榮耀的人,他若從未出生倒好。」在《出埃及記拉比》第四十章,第135頁,第一、二行中說:「凡知律法卻不遵行的人,他若從未來到世上倒好。」在《利未記拉比》第三十六章,第179頁,第四行,以及《傳道書米大示》第91頁,第四行中這樣表達:「他若從未被創造倒好;他若在母腹中被勒死,從未見過這世上的光倒好。」在《佐哈爾創世記》第71頁,第282欄中說:「如果有人對窮人吝嗇,他若從未來到世上倒好。」同上,第84頁,第333欄:「如果有人遵行律法,卻不是為了律法本身,那人若從未被創造倒好。」
這些例子充分證明這是一個常見的諺語,並且在意義上具有很大的多樣性和廣泛性,似乎旨在表明這樣一些人的情況不僅非常可悲,而且極其危險;但並不意味著他們悔改或得救的絕對不可能。
關於猶大情況所能說的極限是:他犯下了滔天大罪和忘恩負義的行為;但他悔改了,並盡其所能彌補他的惡行:他犯了至於死的罪,即導致身體死亡的罪;但誰能說(如果憐憫延伸到基督的兇手,並且福音首先要在耶路撒冷傳講,好讓這些兇手首先有機會透過他們所刺透的那位得救)同樣的憐憫不能延伸到可憐的猶大呢?我堅持認為,那些煽動猶大交出他的主並將他釘死——而且是將他釘死為罪犯——同時擁有他無辜的最確鑿證據的祭司長等人,比加略人猶大本人更壞;而且,如果憐憫延伸到那些人,那麼這位可憐的悔改叛徒並沒有死在憐憫的深切關懷之外。我進一步堅持,聖經中沒有確鑿證據表明猶大最終被定罪。
我希望我如此深入地探討這個最可悲的案例,不會讓仁慈的讀者感到不悅。我不會故意為反對公義的主張而辯護;願神禁止罪人為同伴的罪行而反對憐憫的呼求!每天都有無數人背叛神的事工,實際上是為了金錢出賣基督和他們的靈魂。每個只為今生而活的貪婪之人,都是這種人。然而,當他們活著的時候,我們並不絕望於他們的救恩,儘管他們不斷重複猶大的罪,眼前擺著所有的罪咎和懲罰!讀者啊!從你的主那裡學習這個教訓:憐恤人的人有福了,因為他們必蒙憐恤。此案已呈交法官,全地的審判者必行公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