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約坦登基的時候年二十五歲,在耶路撒冷作王十六年,他母親名叫耶路沙,是撒督的女兒。
2約坦行耶和華眼中看為正的事,效法他父烏西雅一切所行的,只是不入耶和華的殿。百姓還行邪僻的事。
3約坦建立耶和華殿的上門,在俄斐勒城上多有建造,
4又在猶大山地建造城邑,在樹林中建築營寨和高樓。
5約坦與亞捫人的王打仗勝了他們,當年他們進貢銀一百他連得,小麥一萬歌珥,大麥一萬歌珥;第二年、第三年也是這樣。
6約坦在耶和華-他上帝面前行正道,以致日漸強盛。
7約坦其餘的事和一切爭戰,並他的行為,都寫在以色列和猶大列王記上。
8他登基的時候年二十五歲,在耶路撒冷作王十六年。
9約坦與他列祖同睡,葬在大衛城裏。他兒子亞哈斯接續他作王。
【第19節】這些人常侍候王——他們是隨時可調動的部隊,總在王的指揮之下;他們獨立於那些駐守猶大各城的軍隊。歐洲乃至全世界的君主,無不應從本章中獲益。
1. 它最有力的表明,真正的宗教是國家之基石,凡宗教昌盛之處,國家亦必昌盛。
2. 它也表明,君王以其全部權力與影響力鼓勵宗教,乃是智慧之舉;因為若臣民之心不為真宗教所約束與感化,則法律、罰款、監禁或任何形式的體罰,皆屬徒勞。
3. 一個有宗教信仰的國家,永遠是一個偉大的國家;它為朋友所愛戴,為敵人所畏懼。
4. 它永遠是一個和平團結的國家:宗教的祝福,以及健全而仁慈的政府,其益處被充分感受與珍視,以致所有人都發現維護和捍衛這些是符合自身利益的。和諧、和平、虔誠與力量,乃是此等時代的穩定之基。願不列顛知曉並珍視這些!
【引言】約沙法與以色列王亞哈結親(2 Chron. 18:1, 2 Chron. 18:2);亞哈邀請他協助攻打亞蘭人,約沙法應允(2 Chron. 18:3)。他們就戰爭的成敗諮詢先知;除米該雅外,所有先知都應許亞哈得勝(2 Chron. 18:4-17)。米該雅講述他關於亞哈眾先知口中說謊之靈的異象(2 Chron. 18:18-22)。假先知西底家反對米該雅;米該雅被投入監獄(2 Chron. 18:23-27)。兩位君王都去攻打亞蘭人;聯軍戰敗,以色列王被殺(2 Chron. 18:28-31)。
【第1節】約沙法大有尊榮資財——前一章已充分證明此點。與亞哈結親——他娶了亞哈的女兒亞他利雅為他兒子約蘭的妻子。
【第3節】到基列的拉末——這地方原屬以色列人,現被亞蘭王佔據。本章所有細節已在《列王紀上》第22章1-53節的注釋中詳盡闡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