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摩太前書註釋 | 亞當克拉克 ( Adam Clarke )

第一章
提摩太前書 第一章 經文

1奉我們救主上帝和我們的盼望基督耶穌之命,作基督耶穌使徒的保羅

2寫信給那因信主作我真兒子的提摩太。願恩惠、憐憫、平安從父上帝和我們主基督耶穌歸與你!

3我往馬其頓去的時候,曾勸你仍住在以弗所,好囑咐那幾個人不可傳異教,

4也不可聽從荒渺無憑的話語和無窮的家譜;這等事只生辯論,並不發明上帝在信上所立的章程。

5但命令的總歸就是愛;這愛是從清潔的心和無虧的良心,無偽的信心生出來的。

6有人偏離這些,反去講虛浮的話,

7想要作教法師,卻不明白自己所講說的所論定的。

8我們知道律法原是好的,只要人用得合宜;

9因為律法不是為義人設立的,乃是為不法和不服的,不虔誠和犯罪的,不聖潔和戀世俗的,弒父母和殺人的,

10行淫和親男色的,搶人口和說謊話的,並起假誓的,或是為別樣敵正道的事設立的。

11這是照着可稱頌之上帝交託我榮耀福音說的。

12我感謝那給我力量的我們主基督耶穌,因他以我有忠心,派我服事他。

13我從前是褻瀆[上帝]的,逼迫[人]的,侮慢[人]的;然而我還蒙了憐憫,因我是不信不明白的時候而做的。

14並且我主的恩是格外豐盛,使我在基督耶穌裏有信心和愛心。

15「基督耶穌降世,為要拯救罪人。」這話是可信的,是十分可佩服的。在罪人中我是個罪魁。

16然而,我蒙了憐憫,是因耶穌基督要在我這罪魁身上顯明他一切的忍耐,給後來信他得永生的人作榜樣。

17但願尊貴、榮耀歸與那不能朽壞、不能看見、永世的君王、獨一的上帝,直到永永遠遠。阿們!

18我兒提摩太啊,我照從前指着你的預言,將這命令交託你,叫你因此可以打那美好的仗。

19常存信心和無虧的良心。有人丟棄良心,就在真道上如同船破壞了一般。

20其中有許米乃和亞歷山大;我已經把他們交給撒但,使他們受責罰就不再謗瀆了。

第一章
【第11節】

因為我們聽說有些人——聖保羅很可能與帖撒羅尼迦教會保持著某種聯繫;因為他聽聞了所有關於他們狀況的事,正是根據這些資訊,他寫下了他的第二封書信。**不守規矩**(**Ατακτως**,ataktōs)——脫離他們的隊伍——不守本分。**完全不工作**(**μηδεν εργαζομενους**,mēden ergazomenous)——要麼在家閒蕩,要麼成為宗教八卦者,什麼都不做。**好管閒事**(**Περιεργαζομενους**,periergazomenous)——做盡所有不該做的事——多管閒事,干涉他人的事務;窺探他人的境況和家庭事務;誇大或縮小,誤解或低估一切;散播謠言和告密者;這是一種可憎的族類,是他們所居住的每個社區的禍害,也是宗教社會的瘟疫。上述詞語中有一種精妙的諧音雙關,顯然是使徒有意為之。

【第12節】

**安靜地工作**(**Μετα ἡσυχιας**,meta hēsychias)——安靜地;放棄他們的搬弄是非和多管閒事。少說話多做事!**他們工作,吃自己的飯**——他們自己的飯,因為是靠自己誠實的勞動賺來的。當一個人有能力謀生時,卻靠他人的施捨或憐憫度日,這是多麼可恥的事!凡能忍受此者,已喪失獨立精神;心中存有乞丐之心,只會行卑賤乞討之事。試看英國廣大民眾,因依賴濟貧金,從勤勞、獨立、受人尊敬,淪為懶惰、放蕩、奸詐之徒;成為犯罪的散播者和實施者;國家的恥辱,社會的禍害。使徒的命令正是醫治此類問題的良方;上帝的教會應當不贊同並棄絕這樣的人。

【第13節】

**行善不可喪志**——當你們不向懶惰者伸出援手時,切勿忘記真正的窮人——那些真正代表貧困基督的人;寧可救濟一百個不配的對象,也不要錯過一個真正需要慈善的人。

【第14節】

**若有人不聽從**——他們在第一封書信中不聽從他的話,教會仍然容忍他們;現在他告訴教會,如果他們繼續不理會對他們所說的話,特別是這第二封書信中的話,他們就應當把他們標記為完全不可救藥的人,並且不與他們有任何團契。有些人將「**δια της επιστολης**」(dia tēs epistolēs,藉著這封信)與「**τουτον σημειουσθε**」(touton sēmeioushte,你們要記下這人)連在一起解釋:**藉著一封信把那人告訴我**——讓我聽聞他持續的頑固,並把他的名字寄給我。這很可能是為了將他逐出教會,並將他交給撒但,使他的身體敗壞,好叫他的靈魂在主耶穌的日子可以得救。原文的詞語可以有這兩種解釋,即經文中的解釋,或上述的解釋。

【第15節】

**不要把他當作仇敵**——要認為他對自己造成的傷害比對你們的更大;並要勸誡他如同弟兄,儘管你們已停止與他有宗教上的交通。他的靈魂仍然有無窮的價值;要努力使他得救。

【第16節】

**賜平安的主**——耶穌基督,祂被稱為我們的平安(弗2:14);以及和平的君(賽9:6)。願祂賜給你們平安,因為祂是平安的源頭和施予者。**常常**——無論在你們自己的良心中,還是在你們彼此之間。**凡事**(**Παντι τροπῳ**,panti tropō)——藉著一切方法、途徑、機會、工具和境遇;以各種形式和樣貌賜予平安或興盛。有些抄本(A*D*FG,以及其他一些抄本)以及《拉丁通行本》和《古拉丁譯本》讀作「**εν παντι τοπῳ**」(en panti topō,在各處),而非「**εν παντι τροπῳ**」(en panti tropō,在各方面)。金口約翰、安布羅西亞斯特、奧古斯丁等人也有相同的讀法:願上帝永遠、隨處賜予你們興盛。**願主與你們眾人同在**——這符合我們主耶穌的應許:「看哪,我常與你們同在,直到世界的末了」(太28:20)。願主,那位應許常與祂真正的門徒同在的主,與你們同在!基督徒是上帝的殿,上帝的殿中有神的同在。願你們永遠是祂的教會,好叫主上帝住在你們中間!

【第17節】

**我保羅親筆問安**——保羅很可能通常會僱用一位抄寫員,要麼記錄他口述的內容,要麼將他寫的草稿謄寫整齊。無論哪種情況,使徒總是親筆簽名,並親筆寫下問安和祝福;這就是他所有書信的真確憑證。如果當時有偽造的書信流傳,這種措施將非常必要。參閱林前16:21的注釋,並參閱西4:18(注)。

【第18節】

**恩惠**——我們主耶穌基督的恩惠、祝福和影響力,**願與你們眾人同在**——成為你們常伴。願你們永遠感受祂的同在,享受祂的祝福!**阿們**——願如此成就!願上帝賜予!這個詞在此處的真實性比在大多數其他地方有更多的證據支持;很可能是使徒本人或帖撒羅尼迦教會在此處添加的。這封書信的結尾簽名在不同的手稿和譯本中各異。後者如下:——《帖撒羅尼迦後書》寫於雅典。——《通用希臘文聖經》。《帖撒羅尼迦後書》,寫於彼西底的拉奧底家,由推基古送達。——《敘利亞譯本》。書信的結尾;寫於雅典。——《阿拉伯譯本》。致帖撒羅尼迦人。——《衣索比亞譯本》。寫於雅典,由西拉和提摩太送達。——《科普特譯本》。《拉丁通行本》無結尾簽名。寫於哥林多。——《概要》作者。——由提多和阿尼西母送達。——《拉丁文序言》。《帖撒羅尼迦後書》,寫於羅馬。——梵蒂岡圖書館第71號手稿,約寫於十一世紀。主要的手稿要麼沒有結尾簽名,要麼與上述某些譯本一致。這封書信既非寫於雅典、拉奧底家,也非寫於羅馬,這一點已得到充分證明;而它與第一封書信一樣,極有可能寫於哥林多。參閱序言,以及前一封書信的相關論述。我常有機會觀察到,聖經書卷末尾的結尾簽名並非源於神聖啟示;它們通常是錯誤的;然而有些人卻引用它們,視為聖經文本的一部分,並援引它們來支持某些偏愛的觀點。於1831年最短的一天,完成此書信新版的校訂。——A. C.

【第10節】

**使徒保羅致提摩太前書序言**
為了查明提摩太是何許人也,有必要查閱《使徒行傳》,其中首次提及他;透過比對《使徒行傳》中的記載與本信中的某些段落,我們將能了解他是誰,以及本信寫給他的可能時間。保羅和巴拿巴在他們第一次向外邦人傳道的使徒旅程中,來到呂高尼的城市路司得,在那裡傳講福音一段時間,儘管遭受迫害,卻取得了相當大的成功。參閱徒14:5,徒14:6。很可能他們在此地使一位名叫羅以的猶太婦人,以及她的女兒友尼基歸信基督信仰。友尼基嫁給了一位外邦人,生下了提摩太,而提摩太的父親此時可能已經去世;祖母、女兒和兒子住在一起。比對徒16:1-3與提後1:5。提摩太很可能是獨生子;他似乎是在敬畏上帝的環境中長大,並透過聖經仔細學習了猶太教。比對提後1:5與提後3:15。此外,這位年輕人似乎也領受了使徒的靈,徹底歸信了基督信仰,並且保羅與他之間存在著非常親密的關係。當使徒第二次從敘利亞的安提阿來到路司得時,他發現提摩太是教會的一員,並且受到當地教會的高度評價和熱情推薦,以至於保羅帶他作伴一同旅行。徒16:1-3。從這裡我們得知,儘管提摩太是在猶太信仰中受教育的,但他並未受割禮,因為他的父親是外邦人,不允許他受割禮。當使徒決定帶他同行時,他認為有必要讓提摩太受割禮,這並非因為割禮是得救的必要條件,而是為了猶太人的緣故,如果沒有這樣做,猶太人就不會聽他或使徒的講道:他們不會接受提摩太的福音見證,因為他是外邦人;他們也會以同樣的眼光看待使徒,因為他與這樣的人為伍。參閱徒16:3的注釋。很明顯,提摩太蒙上帝特別呼召,從事傳福音的工作,路司得教會的長老們知道這一點,便藉著按手禮將他鄭重地分別出來,從事這項工作;提前4:14。他們特別受到幾項關於他的預言性宣告的引導,這些宣告最清楚地證實了他蒙神呼召。參閱提前1:18和提前3:14。有些人認為,在長老們按立之後,使徒本人也按手在他身上,這並非為了他的傳福音職分,而是為了讓他領受那些在初期時代證明福音真理所必需的聖靈超凡恩賜。參閱提後1:6,提後1:7。然而,提摩太很可能沒有兩次按立;一次由路司得的長老們按立,另一次由使徒按立;因為保羅很可能與提前4:14所提及的**長老團**(**πρεσβυτεριον**,presbyterion)一同行事,在按手禮中,他無疑會擔任主要角色。提摩太如此預備好成為使徒在福音上的同工,他與保羅和西拉一同探訪弗呂家的教會,並將耶路撒冷使徒和長老們的諭令傳達給他們,使外邦人從摩西律法中解脫出來,作為得救的條件。他們走遍這些地區後,最終來到特羅亞,路加在那裡與他們會合;這從他歷史的措辭中可見一斑,徒16:10,徒16:11等。在特羅亞,保羅看見一個異象,指示他們前往馬其頓。於是他們從特羅亞啟程,一同渡海到尼亞波利;然後從那裡前往腓立比,在那裡他們使許多人歸信,並建立了一間基督徒教會。他們從腓立比前往帖撒羅尼迦,將路加留在腓立比;這從他歷史在徒16:40改變措辭中可見一斑。因此我們可以推測,他們離開時將腓立比的歸信者交託給路加照管。在帖撒羅尼迦,他們遭到不信的猶太人反對,被迫逃往庇哩亞,帖撒羅尼迦的猶太人也跟隨他們到那裡。為了躲避他們的怒氣,對他們來說最為可憎的保羅,夜間從庇哩亞離開前往雅典,將西拉和提摩太留在庇哩亞。在雅典,提摩太來到使徒那裡,向他報告了帖撒羅尼迦弟兄們受苦的狀況,這促使他將提摩太送回,去安慰他們。之後保羅在雅典傳道,但收效甚微,他認為離開雅典前往哥林多是合適的,西拉和提摩太在那裡與他會合,並協助使哥林多人歸信。當他離開哥林多時,他們也與他同行,先到以弗所,然後到耶路撒冷,之後到敘利亞的安提阿。在安提阿停留一段時間後,保羅與提摩太開始了他的第三次使徒旅程;在這旅程中,在按著次序探訪了加拉太和弗呂加的所有教會後,他們第二次來到以弗所,並在那裡停留了相當長的時間。簡而言之,從提摩太首次作為助手加入使徒以來,他從未離開過使徒,除非是使徒派他去執行某些特殊任務。藉著他的愛心、忠誠和熱心,他贏得了所有門徒的讚賞,並在他們身上獲得了權威,以至於保羅在他寫給教會的幾封信的開頭都加上了提摩太的名字,以表明他們的教義是一致的。使徒對提摩太的敬重和愛戴,更明顯地表現在他寫給提摩太的那些列入正典的優秀書信中,這些書信自出版以來,對福音的傳道人一直有著極大的幫助,引導他們以適當的方式履行職責。這封書信的寫作日期一直是許多爭議的主題,有些人將其定為公元56年,這是普遍的看法;另一些人則定為64或65年。大量的可能性證據似乎支持後者;在我看來,麥克奈特博士和佩利博士的論點對後者具有決定性意義。前者在他的序言中對這個問題提供了非常清晰的視角。在這封書信第一章第三節中,使徒說:「我往馬其頓去的時候,曾勸你仍住在以弗所,為要囑咐某些人不可傳異教。」從這句話可以清楚看出:1. 當使徒寫第一封信給提摩太時,提摩太在以弗所;2. 他是被使徒留在那裡的,使徒在與他分別時勸他留在以弗所;3. 這發生在保羅從以弗所前往馬其頓的時候;4. 他勸提摩太留在以弗所,目的是囑咐那教會的一些教師不要傳與使徒不同的教義。在《使徒行傳》的歷史中,保羅從以弗所前往馬其頓只提及一次;即在底米丟的騷亂之後,徒20:1。因此,古代的提奧多雷特,以及現代的埃斯蒂烏斯、巴羅尼烏斯、卡佩勒斯、格羅提烏斯、萊特富特、薩爾馬修斯、哈蒙德、維特修斯、拉德納、皮爾森等人,都認為使徒在《提摩太前書》中談論的是那次旅程。然而,如果我沒有弄錯,以下情況將表明他們的觀點是站不住腳的:——1. 當使徒從以弗所前往馬其頓時,如徒20:1所記載,提摩太並不在以弗所,他已按照使徒的指示與以拉都一同從那城前往馬其頓;徒19:22。在《哥林多前書》中,這封信是在提摩太離開以弗所之後寫的,我們得知他將從馬其頓前往哥林多。林前4:17:「我已打發提摩太到你們那裡去。」林前16:10,林前16:11:「若是提摩太到了,你們要留意,叫他在你們那裡無所懼怕。你們要送他平安地前行,叫他到我這裡來,因我指望他與弟兄們同來。」但在提摩太從哥林多回來之前,使徒離開以弗所前往馬其頓,上述弟兄們在那裡與他會合,林後2:12,林後2:13,提摩太也在他們當中;這從他與使徒一同寫《哥林多後書》中可見一斑,所有人都同意這封信是在馬其頓寫的,就在哥林多的弟兄們向使徒報告他第一封信的成功之後。因此,既然提摩太在使徒在騷亂後離開以弗所時不在城中,那麼使徒對他說:「我往馬其頓去的時候,曾勸你仍住在以弗所,你就要照辦」就不可能是那次場合。但他所說的往馬其頓的旅程,必定是《使徒行傳》中未提及的另一次旅程。為了消除這個困難,有人告訴我們,提摩太在使徒離開以弗所之前從哥林多回到使徒那裡,並且在騷亂之後被留在以弗所;但發生了一些事情,導致他跟隨使徒前往馬其頓;他在那裡與使徒一同寫《哥林多後書》;並且在馬其頓完成事務後,他回到以弗所並留在那裡,符合使徒的要求。但由於這些假設並未得到《使徒行傳》歷史的證實,提摩太與使徒一同寫《哥林多後書》仍然可以作為他與弟兄們直接從哥林多來到馬其頓的證據。此外,提摩太在與使徒一同寫《哥林多後書》之後,並沒有從馬其頓前往以弗所,而是與使徒一同回到哥林多收取捐款,我認為這從徒20:4中可以清楚看出,他被提及為與保羅一同從哥林多前往耶路撒冷收取捐款的人之一。2. 當使徒寫《提摩太前書》時,「他指望很快到他那裡去」(提前3:14);但從《使徒行傳》的歷史來看,可以確定的是,在騷亂之後,直到他在羅馬第一次被囚禁之前,使徒寫給提摩太的任何信中,都不能說他指望很快到他那裡去。他在離開以弗所後停留的第一個地方特羅亞,寫的任何信中都不能這樣說;因為那時他正前往馬其頓和亞該亞,為這些省份的教會收取給窮人的捐款。他在馬其頓寫完《哥林多後書》之後也不能這樣說;因為在那封信中,他告訴哥林多人他將與馬其頓的弟兄們一同前往他們那裡,這些弟兄們受命陪同他前往耶路撒冷,帶著捐款(林後9:4),並且他打算直接從哥林多航行到猶太(林後1:16)。當他因猶太人的埋伏而改變主意,返回馬其頓時(徒20:3),他同樣不能寫信給提摩太說他指望很快到他那裡去。因為那時他急於在五旬節那天趕到耶路撒冷,以至於當他來到米利都時,他沒有去以弗所,而是派人請那教會的長老們到他那裡去(徒20:16,徒20:17)。當他抵達猶太時,他不能寫信說他指望很快到以弗所去,因為他上耶路撒冷幾天後就被囚禁了;在凱撒利亞被囚禁兩年後,他被捆綁送往羅馬,在那裡同樣被囚禁,直到那次囚禁結束時,他才能寫信給提摩太說他指望很快到他那裡去。即使那時,他也沒有寫《提摩太前書》,因為提摩太在他囚禁結束時與他同在(腓2:19,腓2:23)。3. 從《提摩太前書》我們得知,提摩太被留在以弗所要反對的錯誤如下:1. 猶太教師們為了推廣遵守摩西律法作為得救的必要條件而編造的寓言。2. 不確定的家譜,個人試圖藉此追溯自己是亞伯拉罕的後裔,深信他們僅僅因為有亞伯拉罕為父就能得救。3. 關於律法中某些詞語的複雜問題和爭論;心術不正之人的乖謬爭辯,他們認為能帶來最大利益的就是最好的敬虔。4. 假冒為知識的對立。但這些錯誤在使徒離開之前並未在以弗所教會中出現;因為他在米利都對以弗所長老們的囑咐中預言,假教師將在他離開之後進入他們中間。徒20:29,徒20:30:「我知道,我離開之後,必有兇暴的豺狼進入你們中間,不愛惜羊群。就是你們中間,也必有人起來,說悖謬的話,要引誘門徒跟從他們。」同樣的事情也從使徒寫給哥林多人的兩封信中可見一斑;一封是在底米丟騷亂之前從以弗所寫的,另一封是在那事件之後從馬其頓寫的;以及他從羅馬被囚禁期間寫給以弗所人自己的信。因為在這些信中,都沒有提及上述錯誤在寫信時存在於以弗所人中間;如果假設這些錯誤在使徒在騷亂後前往馬其頓時在以弗所盛行,那麼這就無法解釋。因此,我認為《提摩太前書》,其中使徒要求提摩太留在以弗所,目的是反對猶太主義者及其錯誤,既不可能是在騷亂之後從特羅亞或馬其頓寫的,正如那些主張早期寫作日期的人所假設的;而必須是在使徒從羅馬第一次被囚禁釋放後的一段時間寫的,那時他無疑探訪了以弗所教會,並發現猶太主義教師們在那裡忙於散播他們有害的錯誤。4. 在《提摩太前書》中,所譴責的人、教義和行為,與《提摩太後書》中譴責的相同。比對提前4:1-6與提後3:1-5;提前6:20與提後2:14;提前6:4與提後2:26。在《提摩太前書》中給予提摩太的命令、指示和鼓勵,與《提摩太後書》中給予的相同。比對提前6:13,提前6:14與提後4:1-5。在《提摩太前書》中為以弗所人中間出現的腐敗所開出的補救措施,與《提摩太後書》中開出的相同。比對提前4:14與提後1:6,提後1:7;正如在《提摩太後書》中一樣,在《提摩太前書》中,一切都是針對提摩太,作為以弗所教會教師和信徒的監督者;所有這些,我認為都暗示了兩封書信寫作時以弗所的情況是相同的;因此,《提摩太前書》只在《提摩太後書》之前幾個月寫成,並且在使徒去世前不久。這些論點對皮爾森、勒克萊爾、朗方、凱夫、法布里修斯、米爾、惠特比等人來說是如此令人信服,以至於他們一致認為提摩太是被使徒留在以弗所,當他前往馬其頓時,並非在底米丟騷亂之後,而是在他從羅馬第一次被囚禁釋放之後。從這個情況他們推斷,他直到公元64年底或65年初才寫他的第一封書信。我認為它是在尼哥波立寫的。對於這第一封書信的晚期寫作日期,有三個看似合理的反對意見,不容忽視:——1. 有人認為,如果《提摩太前書》是在使徒獲釋後寫的,那麼他就不可能恰當地對提摩太說(提前4:12):「不可叫人小看你年輕」;但有人反駁說:奧盧斯·蓋利烏斯在《阿提卡之夜》第10卷第28章中記載,塞爾維烏斯·圖利烏斯在劃分羅馬人民時,將他們的年齡分為三個時期:童年限制在17歲;青年從17歲到46歲;老年從46歲到生命結束。現在,假設提摩太在公元50年成為保羅的助手時是18歲,那麼在公元64年,也就是使徒獲釋兩年後,當這封信被認為寫成時,他不會超過32歲。因此,當時他正處於希臘人和羅馬人都認為是青年的時期,使徒恰當地對他說:「不可叫人小看你年輕。」2. 當使徒在前往耶路撒冷收取捐款的航程中停靠米利都時,以弗所教會有一群長老,也就是主教和執事,他們來到米利都見他(徒20:17)。因此有人問:在使徒獲釋後寫的信中,有什麼必要給提摩太關於按立主教和執事的指示呢?在一個已經有這麼多長老的教會中?答案是:在公元58年來到米利都見使徒的長老們,對於公元65年增長中的以弗所教會來說可能太少了。此外,那時假教師已經進入,為了反對他們,可能需要比公元58年更多的主教和執事;更不用說一些最初的長老已經去世,需要其他人來填補他們的空缺。3. 因為使徒寫信給提摩太說「他指望很快到他那裡去」(提前3:14),所以有人認為這封信必須是在使徒對以弗所長老們說(徒20:25):「我現在知道,你們所有我曾到你們中間傳講上帝國的人,將來都不得再見我的面了」之前寫的。但如果藉此證明《提摩太前書》是在使徒與米利都長老們會面之前寫的,那麼他寫給腓立比人、希伯來人以及腓利門的書信,其中他應許要探訪他們,也必須是在那次會面之前寫的;因為他的宣告確實涉及腓立比人、希伯來人以及腓利門,就像涉及以弗所人一樣;因為他們當然是使徒曾到他們中間傳講上帝國的人。然而,沒有任何解經家認為上述書信是在使徒與以弗所長老們會面之前寫給他們的;相反,普遍承認這些書信是在會面四年後寫的;也就是在使徒第一次被囚禁於羅馬期間。因此,當他告訴以弗所長老們以及他其他的歸信者,他曾到他們中間傳講上帝國,將來都不得再見他的面時,由於他所說的並非信仰或實踐的要點,我們可以合理地認為他只是表達了自己的意見,源於他的恐懼。他最近剛逃脫了猶太人的怒氣,他們在堅革哩埋伏要殺他(徒20:3)。這件事,加上他們以前的狂怒,使他充滿了焦慮,以至於他在哥林多寫信給羅馬人時,請求他們「與他一同竭力禱告,使他脫離猶太地不信的人」(羅15:30,羅15:31)。此外,我認為使徒在對以弗所長老們的講話中,只是表達了他自己的信念,這是出於他的恐懼,而不是聖靈的任何啟示,這從他之前所說的話中可以清楚看出(徒20:22,徒20:23):「看哪,我現在被聖靈感動,往耶路撒冷去,在那裡將要遭遇什麼事,我卻不知道;但知道聖靈在各城裡向我指證,說有捆鎖與患難等待我。」因此,儘管他的恐懼幸運地沒有實現,並且他在獲釋後確實探訪了以弗所人;但如果他說他知道他們將來都不得再見他的面時,他只是表達了自己的信念,而不是聖靈的指示,那麼他作為受啟示使徒的品格絲毫沒有受損。佩利博士的論點實質上是相同的;但他沒有提及在他之前寫作的麥克奈特博士,佩利博士必定看過他的著作。這個觀點的主要困難在於,它必然暗示保羅在羅馬獲釋後探訪了以弗所;這似乎與他對以弗所教會所說的「他們將來都不得再見他的面」相悖。然而,佩利博士發現了一些進一步的推定證據,表明使徒必定探訪了以弗所。《腓立比書》和《腓利門書》是在使徒被囚禁於羅馬時寫的;他對前者說:「我靠著主耶穌,指望自己也必快去」;對後者,一位歌羅西人,他給了這個指示:「此外,你還要給我預備住處,因為我指望藉著你們的禱告,必蒙恩到你們那裡去。」查看地圖會發現,歌羅西是小亞細亞的一個城市,位於東方,離以弗所不遠;腓立比則在愛琴海的另一邊,即西方。現在,如果使徒在獲釋後不久就執行了他的目的,來到歌羅西的腓利門那裡,那麼就不能假設他會忽略探訪離它如此近的以弗所,他在那裡度過了三年的事奉。由於他也曾應許很快探訪腓立比教會,如果他從歌羅西前往腓立比,他幾乎不可能不經過以弗所。參閱佩利《保羅書信考證》第293頁。這與前面的論點結合起來,幾乎可以肯定這封書信的寫作日期必須是在保羅從羅馬獲釋之後,因此是在公元64年底或65年初。保羅向提摩太問安(提前1:1,提前1:2)。他為何將提摩太留在以弗所(提前1:3)。假使徒所教導的與真理相悖的內容(提前1:4-7)。律法的真正用途(提前1:8-11)。他為自己的歸信感謝上帝,並描述他以前的狀況(提前1:12-17)。勸勉提摩太持守信心和無虧的良心,並提及許米乃和亞歷山大在真道上失足(提前1:18-20)。

【第1節】

**保羅,奉上帝命令作使徒**——我們已經看到,**使徒**(**αποστολος**,apostolos)這個詞字面意思是從一個人被派到另一個人那裡的人,不暗示這個人有任何特殊的尊嚴,或信息有任何重要性。但在《新約》中,它的用法不同,指那些蒙全能上帝明確差遣,帶著救恩信息給人類的人。因此,這是任何人類所能擁有的最高品格;而這信息是連上帝自己能差遣給祂有智慧的受造物中最重要的。保羅奉上帝的明確命令,前往外邦人中間,傳講藉著對基督耶穌的信心得救的教義。**基督耶穌——我們的盼望**——沒有耶穌,世界是沒有盼望的;得救的盼望只能藉著祂的福音臨到人類。祂被稱為我們的盼望,正如祂被稱為我們的生命、我們的平安、我們的公義等等,因為盼望、生命、平安、公義以及所有其他祝福都源於祂。

【第11節】

**我因信主作我真兒子**——唯獨藉著我的事奉,你才在基督裡得著救恩。使徒在此處的說法,很可能依循猶太人的這條格言:「**כל המלמר בן תכירו תורה מעלה עליו הכתוב כאלו ילרו**(kol hamelamed ben chakiro torah ma'aleh alav hakatuv ke'ilu yelado),凡教導鄰舍兒子律法的人,聖經就視他如同生養了他。」見《猶太法典·公會篇》(Sanhedrin, fol. xix. 2)。他們引用民數記3:1作為證明:「這是亞倫和摩西的後代……這些是亞倫兒子的名字。」他們說:「亞倫生了他們,但摩西教導了他們;因此他們被稱為摩西的後代。」參閱施特根(Schoettgen)。然而,**γνησίῳ τέκνῳ**(gnēsio teknō)也可以指「我所愛的兒子」;因為**τὸ γνήσιον**(to gnēsion)不時被用作此義。

**在真道上**——「**πίστις**(pistis),信心」一詞在此處指整個基督教信仰,因為對基督的信心是其本質特徵。

**恩惠、憐憫、平安**——**恩惠**,指神的恩寵與認可。**憐憫**,源於這恩惠,帶來赦免、潔淨與扶持。**平安**,是這顯明之憐憫的結果,即良心的平安與與神和好,產生內在的幸福、寧靜與確據。

【第12節】

**我曾勸你**——使徒保羅已看出教會有惡劣的種子被撒下;由於他當時必須前往馬其頓,他希望提摩太——他信任提摩太的審慎、虔誠與信仰純正——能留下來,阻止那對人靈魂有害的教義蔓延。我已假定這封書信是在保羅第一次羅馬監禁獲釋後,約在公元64年底或65年初寫成的。詳見序言。因此,當使徒從羅馬來到亞細亞時,他無疑拜訪了以弗所,十年前他在那裡建立了基督教會,由於當時沒有時間停留,他便留下提摩太來糾正弊端。

**叫你囑咐幾個人**——他沒有點名任何人;一般認為是指那些猶太律法主義的教師;他所用的「**τισί**(tisi),幾個人,某些人」一詞,表達了高度的不贊同,同時也帶有委婉之意:他們不是使徒,也不是使徒級的人物;但他們無疑是以弗所教會的成員,或許仍有機會被挽回。

【第13節】

**也不要聽從虛構無憑的故事**——指空洞的幻想;無關緊要的事;未經證實的教義和觀點;愚蠢的傳說,沒有任何民族比猶太人擁有更多這類東西。他們的《他勒目》充斥著這些內容;英文讀者可以在施特林(Stehlin)的《猶太傳統》(Jewish Traditions)兩卷本中找到大量例子。

**和無窮的家譜**——我認為使徒指的是那些不確定的家譜——無論是上溯或下溯都無法釐清的家譜;主要涉及彌賽亞的偉大應許和祭司職分。猶太人曾謹慎地保存他們的家譜,直到基督降臨;福音書作者也曾參考並引用這些家譜,以證明我們主是大衛家的後裔;馬太福音採用下溯的家譜,路加福音則採用上溯的家譜。

儘管我們現在可能在這些家譜中發現困難,但它們對當時的猶太人來說無疑是清晰的;即使是福音最堅決的敵人,也沒有試圖從福音書作者引用他們公開且受認可的家譜這一點上提出任何異議。當時一切都確定無疑;但我們被告知希律王銷毀了公共登記冊;他身為以土買人,嫉妒猶太人的高貴出身;為了不讓任何人能以他的血統來指責他,他下令燒毀了存放在聖殿檔案中的家譜。參閱優西比烏(Euseb. H. E.),《教會史》第一卷第八章。從那時起,猶太人只能憑記憶或私人保存的不完整家譜來追溯他們的血統;要從這些資料中建立任何完整的世系,必然是無窮無盡且不確定的。使徒很可能指的是這一點;我的意思是,由於真實的家譜已被銷毀,試圖釐清這些家譜所必然產生的無窮無盡且無益的勞動。

如果缺乏所有其他證據,這將是一個無可辯駁的論據,證明彌賽亞已經降臨;因為他們自己的先知已清楚標明了彌賽亞降臨的世系;現在所有的家譜都已失傳;宇宙中沒有一個猶太人能證明自己屬於哪個支派。因此,不可能有彌賽亞再來,因為無論他有何其他主張,都無法證明自己出自大衛家。猶太人目前不聲稱擁有任何此類家譜;他們非但無法從血統證明彌賽亞,現在反而被迫說,當彌賽亞降臨時,他將藉著降在他身上的聖靈來恢復家譜。「因為,」邁蒙尼德(Maimonides)說,「在彌賽亞的日子,當他的國度建立時,所有以色列人都將聚集到他那裡;所有人都將藉著他口中的聖靈,按家譜分類;正如瑪拉基書3:3所寫:『他必坐下如煉淨銀子的,必潔淨利未人。』他首先會潔淨利未人,並說:『此人是祭司的後裔;此人是利未人的後裔;』他將把那些不屬於以色列血統的人驅逐出去;因為看哪,以斯拉記2:63說:『省長對他們說,不可吃至聖的物,直到有祭司興起,用烏陵和土明。』因此,藉著聖靈,家譜將被修訂。」參閱施特根。

一些學者認為使徒在此處暗指諾斯底派和瓦倫廷派的「永世」(Aeons),他們有無數的永世來構成所謂的「豐盛」(pleroma);或是卡巴拉派的「質點」(sephiroth)或「光輝」。但可以確定的是,這些異端在使徒時代尚未形成任何強大的勢力;我長期以來一直懷疑它們當時是否存在:我認為最簡單且最可能是使徒意圖的解釋,是將所有這些都歸結為猶太人的家譜,他在提多書1:14中稱之為「猶太人的虛構故事」,我們知道他們對此有著強烈甚至虔誠的執著,而在當時,要釐清這些家譜必然極其困難。

有些學者推測,原文的**γενεαλογίαις**(genealogiais,家譜)應為**κενολογίαις**(kenologiais,空話、虛談);但此推測未獲任何手稿或譯本支持。

**這等事只生辯論**——它們是無休止爭論的根源;因為它們不確定且不連貫,每個人都有權質疑它們;正如我們從當時猶太人家譜的狀況可以自然推斷,許多世系中必然存在許多空白,因此必須大量依賴推測。

**並不闡明神在信心裡所施的護理**——這類討論無助於促進虔誠。無疑,許多人將大量時間花在探究祖先上,而這些時間本應用來獲取恩典,藉此從上而生,成為全能神的兒女。

「**οἰκοδομίαν Θεοῦ**(oikodomian Theou),神的造就」或「神的建造」;而「**οἰκονομίαν Θεοῦ**(oikonomian Theou),神的經綸或神的安排」是幾乎所有現存此書信部分的手稿(因為有些手稿在此處殘缺不全)、幾乎所有譯本以及主要希臘教父的讀法。此讀法的真實性幾乎無可置疑;儘管拉丁教父和《拉丁通行本》所支持的舊讀法也說得通,但上下文和語氣表明後者才是正確的讀法。格里斯巴赫(Griesbach)已將此讀法納入正文。

猶太人的家譜與福音有何關係?人不能憑藉祖先的特權或虔誠得救。猶太人非常依賴這一點。「我們有亞伯拉罕為我們的父」這句話,使他們對自己放蕩不羈和不信所受到的良心譴責和虔誠勸誡置若罔聞。在神的經綸中,**唯獨藉著對基督耶穌的信心**才是救恩的唯一途徑。這些無窮無盡且不確定的家譜並未產生信心;事實上,它們是信心的替代品;因為那些專注於釐清家譜的人,很少關注對基督的信心。它們只生辯論,而不是藉著信心所施的神的經綸。使徒說,這經綸是藉著信心:「**οἰκονομίαν Θεοῦ τὴν ἐν πίστει**(oikonomian Theou tēn en pistei)」。它不是藉著血統,也不是藉著行為,而是藉著對基督的信心;因此,有必要嚴格告知那些以其他方式尋求救恩的人,他們所有的勞苦都將是徒勞的。

【第14節】

**但命令的總歸就是愛**——這些家譜問題導致爭執和辯論;而神的經綸則藉著對基督的信心,引導人愛神愛人。這些家譜問題使人心受其卑劣性情和邪惡傾向的影響;對耶穌的信心則潔淨人心。這類探究無法增添任何能除去罪惡感的事物;但福音藉著羔羊的血,向每個相信悔改的人宣告赦免。

神賜下這經綸給世人的目的、目標和設計是,使人擁有**無偽的信心**,這種信心能抓住被釘十字架的基督,並因領受赦免而產生**清潔的良心**,進而達到**純潔的心**;愛神愛人是基督恩典在此世的最終成果,這完全預備了靈魂進入永恆的榮耀。凡靈魂充滿愛神愛人的人,就擁有純潔的心、清潔的良心和無偽的信心。但這些福分,任何靈魂都無法獲得,除非按照神信心的經綸。

麥克奈特博士(Dr. Macknight)對此節的釋義和注釋非常恰當:「現在,你要給這些教師的囑咐的宗旨是,他們應當教導愛神愛人,這愛源於純潔的心,由清潔的良心引導,並藉著對福音真理無偽的信心滋養,而不是灌輸虛構故事和家譜。**παραγγελία**(parangelia)一詞指從一人傳達給另一人的口頭信息或命令。這裡所指的囑咐是使徒命令提摩太向以弗所的教師傳達的;因為他曾說,提摩太前書1:3:『我曾勸你仍住在以弗所,**ἵνα παραγγείλῃς**(hina parangeilēs),叫你囑咐幾個人。』這裡他告訴提摩太這囑咐的宗旨是什麼。」

**無偽的信心**——**πίστεως ἀνυποκρίτου**(pisteōs anypokritou),一種不虛偽的信心。使徒似乎暗指那些猶太律法主義的教師,他們假裝相信福音,只是為了有更大的機會將那些已接受被釘十字架的基督教義的人帶回摩西律法體系。這從下一節可見一斑。

【第15節】

**有人偏離這些**——有些人,雖然他們聲稱以**τέλος**(telos),即目標或標記為目的,卻錯過了那個標記。這就是原文**ἀστοχήσαντες**(astochēsantes)的含義。

**反去講虛浮的話**——原文**ματαιολογίαν**(matiaologian)指空洞或虛妄的言談;毫無益處的論述;言多而義少;且其意義不值得費心聆聽。事實上,所有不宣講耶穌基督的講道都是如此。

【第16節】

**想要作教法師**——渴望被尊為或頌揚為拉比;被認為擅長解決棘手的問題和謎語,而這些對真正的宗教毫無益處。拉比的教導充斥著這類內容。

**卻不明白自己所講說的**——這從幾乎所有現存的猶太注釋中都顯而易見。他們所斷言的事物,要麼是錯誤的,要麼是可疑的;他們用自己不理解其含義的詞語來闡釋這些事物:因此可以說,他們不明白自己所說的,也不明白自己所確定的。我舉一個例子,出自《耶路撒冷他爾根》創世記1:15:「神造了兩個大光,它們的光輝相等了二十一年,除了六百七十二分之一小時外:之後月亮對太陽提出了虛假的指控,因此她被縮小了;神使太陽成為更大的光來管理白晝,等等。」我還可以舉出上千個類似的例子。

【第17節】

**我們知道律法是好的**——律法,作為神所賜的,本身是好的,也具有良好的傾向。這與使徒在羅馬書7:12-16所斷言的相似:「律法是聖潔的,誡命也是聖潔、公義、良善的」;參閱羅馬書7:12等處的注釋。

**人若按律法用它**——即,按照其自身的精神和目的來解釋它,並將其用於神賜予它的目的;因為禮儀律法是訓蒙的師傅,引導我們歸向基督,而基督是律法的終結,使凡信的人都得稱義。現在,那些不將律法用於這些目的的人,就沒有「按律法用它」——他們沒有按照其最初的設計和意義來解釋它。

【第18節】

**律法不是為義人設立的**——有道德律法,也有禮儀律法:後者的目的是引導我們歸向基督;前者的目的是約束罪行,並對犯罪者施加懲罰。因此,它不是作為罪行的約束者和懲罰的施加者為義人設立的;因為義人避免犯罪,並藉著為神的榮耀而活,不使自己受到律法的譴責。這似乎是使徒的意思;他沒有說律法不是為義人「設立的」(Made),而是**οὐ κεῖται**(ou keitai),它不「針對」義人;因為義人不違犯它:但它針對惡人;因為使徒所提到的人已經違犯了它,而且是嚴重地違犯,並因此受到它的定罪。

**κεῖται**(keitai),「針對」一詞,指的是將法律寫在木板上,並懸掛在公共場所,讓每個人都能觸及,以便所有人都能閱讀的習俗;這樣,所有人都能看到法律針對的是誰。

**不法的人**——**ἀνόμοις**(anomois):那些不願受法律約束,不承認任何法律,因此沒有道德行為準則的人。

**不服約束的**——**ἀνυποτάκτοις**(anypotaktois):那些不承認任何權威的人;源自**α**(a),否定詞,和**ὑποτάσσω**(hypotassō),使服從;他們既不承認法律,也不承認執行權力,因此試圖隨心所欲地生活;從這種性情中,以下所列的所有罪行都可能自然產生。

**不虔誠的**——**ἀσεβέσι**(asebesi):不敬虔的人——那些不敬拜神,或沒有真正敬拜的人;源自**α**(a),否定詞,和**σέβω**(sebō),敬拜。

**犯罪的**——**ἁμαρτωλοῖς**(hamartōlois):那些違犯法律的人;源自**α**(a),否定詞,和**μαρπτω**(marptō),擊中目標。這已在其他地方解釋過。

**不聖潔的**——**ἀνοσίοις**(anosiois):完全被玷污的人——內外都不潔淨;源自**α**(a),否定詞,和**ὅσιος**(hosios),聖潔的。

**不敬虔的**——**βεβήλοις**(bebēlois):那些如此不聖潔和可憎,以至於不適合參加任何公共敬拜的人;源自**βε**(be),表示剝奪或分離,和**βῆλος**(bēlos),門檻或鋪路,特別是聖殿的。我們的「profane」(不敬虔的)一詞來自拉丁文**procul a fano**,「遠離聖殿」。當古人,甚至異教徒,準備舉行某些非常神聖的儀式時,他們習慣命令不敬虔的人保持距離;因此奧菲斯(Orpheus)的一段殘篇中有句話:
**Φθεγξομαι οἱς θεμις εστι· θυρας δ' επιθεσθε βεβηλοις Πασιν ὁμως.**
「我將向那些被允許的人說話;但這些門,啊,對不敬虔的人關閉吧。」
以及維吉爾(Virgil)《埃涅阿斯紀》第六卷第258行:
**Procul! O procul! este profani.**
「遠離!哦,遠離!你們這些不敬虔的人,離開吧。」

**弒父母的**——**πατραλῴαις**(patralōiais)。弒父或弒母的罪行,儘管人類墮落深重,世界普遍放蕩,但這種罪行極為罕見,且完全違背人性,以至於很少有文明國家認為有必要制定法律來對付它。然而,這種怪物,就像最可怕和罕見的異兆一樣,有時會以其出現震驚世界。但我認為原文不一定指弒父或弒母;**πατραλῴας**(patralōias)來自**πατέρα**(patera),父親,和**ἀλοιάω**(aloiaō),擊打,可能僅指毆打或擊打父母:這已經夠可怕了;但弒親則比希律王更殘暴。

**殺人的**——**ἀνδροφόνοις**(androphonois):單純的殺人犯;所有違法奪取人生命的人。除了謀殺,任何人都不得喪失生命。如果法律沒有不同的規定,我會毫不猶豫地說,除了謀殺之外,凡被奪去生命的人,都是被謀殺的。

【第19節】

**行淫的**——**πόρνοις**(pornois):指姦淫者、行淫者以及各種娼妓。

**親男色的**——**ἀρσενοκοίταις**(arsenokoitais):源自**ἄρσην**(arsēn),男性,和**κοίτη**(koitē),床;這個詞語太糟糕了,不便解釋。指雞姦者。

**搶人口的**——**ἀνδραποδισταῖς**(andrapodistais):奴隸販子;無論是那些從事販賣人口和血肉交易的人;還是那些偷竊他人以將其賣為奴隸的人;或是那些購買被偷竊的男女(無論膚色或國籍)的人;或是那些在野蠻部落中散播不和,以便戰俘可以被賣為奴隸的人;或是那些使這種交易合法化或默許的國家:所有這些都是搶人口的,神將他們歸類為最惡劣的罪犯。

**說謊的**——**ψεύσταις**(pseustais):那些明知是假卻說成真的人;甚至那些以某種方式說出真相,卻引導他人得出相反結論的人。

**起假誓的**——**ἐπιόρκοις**(epiorkois):源自**ἐπί**(epi),反對,和**ὅρκος**(horkos),誓言;指那些違背誓言或道德承諾(無論該承諾是透過所謂的發誓,還是透過任何形式的肯定或應許)而行事或不作為的人。

**以及一切與純正教義相敵的**——所有種類的惡行和不道德行為,都必須包含在內,這些都與神不變的道德律法以及純粹的基督教訓誡相悖,在基督教中,這律法被納入、解釋並盡可能地變得更具約束力。

【第20節】

**這是照著榮耀的福音**——上述的純正教義,在此處被稱為**εὐαγγέλιον τῆς δόξης τοῦ μακαρίου Θεοῦ**(euangelion tēs doxēs tou makariou Theou),即「蒙福之神的榮耀福音」——這是一個彰顯神所有屬性榮耀的經綸;它以一種與神所有神聖完美之榮耀相符的方式拯救人類,同時在人間帶來平安與善意,並將榮耀歸於至高之神。罪惡曾羞辱神,奪去祂的榮耀;福音則提供徹底毀滅罪惡的途徑,甚至在今世,從而將榮耀歸還給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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