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凡信耶穌是基督的,都是從上帝而生,凡愛生他之上帝的,也必愛從上帝生的。
2我們若愛上帝,又遵守他的誡命,從此就知道我們愛上帝的兒女。
3我們遵守上帝的誡命,這就是愛他了,並且他的誡命不是難守的。
4因為凡從上帝生的,就勝過世界;使我們勝了世界的,就是我們的信心。
5勝過世界的是誰呢?不是那信耶穌是上帝兒子的嗎?
6這藉着水和血而來的,就是耶穌基督;不是單用水,乃是用水又用血,
7並且有[聖]靈作見證,因為[聖]靈就是真理。
8作見證的原來有三:就是[聖]靈、水,與血,這三樣也都歸於一。
9我們既領受人的見證,上帝的見證更該領受了,因上帝的見證是為他兒子作的。
10信上帝兒子的,就有這見證在他心裏;不信上帝的,就是將上帝當作說謊的,因不信上帝為他兒子作的見證。
11這見證就是上帝賜給我們永生;這[永]生也是在他兒子裏面。
12人有了[上帝的]兒子就有生命,沒有上帝的兒子就沒有生命。
13我將這些話寫給你們信奉上帝兒子之名的人,要叫你們知道自己有永生。
14我們若照他的旨意求甚麼,他就聽我們,這是我們向他所存坦然無懼的心。
15既然知道他聽我們一切所求的,就知道我們所求於他的,無不得着。
16人若看見弟兄犯了不至於死的罪,就當為他祈求,[上帝]必將生命賜給他;有至於死的罪,我不說當為這罪祈求。
17凡不義的事都是罪,也有不至於死的罪。
18我們知道凡從上帝生的,必不犯罪,從上帝生的,必保守自己,那惡者也就無法害他。
19我們知道,我們是屬上帝的,全世界都臥在那惡者手下。
20我們也知道,上帝的兒子已經來到,且將智慧賜給我們,使我們認識那位真實的,我們也在那位真實的裏面,就是在他兒子耶穌基督裏面。這是真神,也是永生。
21小子們哪,你們要自守,遠避偶像!
由此我們知道,等等——請參閱約翰一書 3:24 的注釋。
【第14節】我們已經看見——耶穌基督道成肉身顯現;請參閱約翰一書 1:1 等;並且作見證——因著最充分的確信而作證,就是父差遣子作世人的救主。我們從祂的教訓和神蹟中得到了最充分的證明,這些是我們在祂住在人間的整個時期所聽見和看見的。
【第15節】凡認耶穌為——這裡非常強調這種認信,因為那些假教師否認道成肉身的真實性;但這種認信也暗示了對基督的信心,使他們得以擁有祂赦罪的憐憫和內住的聖靈。
【第16節】神是愛——請參閱約翰一書 4:8(注釋)。住在愛裡的——那對神和人充滿愛的人,就是充滿了神,因為神是愛;哪裡有這樣的愛,哪裡就有神,因為祂是愛的源頭和維護者。
【第17節】在此,我們的愛得以完全——藉著神住在我們裡面,我們也住在祂裡面;祂已經除去了所有與祂為敵的肉體心思,並以愛和純潔的靈充滿了我們的心。如此,愛就得以完全;當它如此充滿人心時,它就擁有了所有的程度;它就是一切中的一切;並且是靈魂中每一個能力、情感和官能中的一切。在審判的日子可以坦然無懼——**Παρῥησιαν**(parrēsian,自由發言,自由進到神面前);因為我們在審判者的身上看見了那位為我們而死、重生我們的心、並親自充滿我們的人。祂怎樣——純潔、聖潔、充滿愛;我們在這世上也是如此;因著我們的罪得蒙拯救,並在公義和真實的聖潔上與祂相似。除非基於基督的寶血已經潔淨了他一切的罪,並且他藉著信心,靠著神的權能蒙保守以至於救恩,否則沒有人能帶著任何安慰或滿足來思想審判的日子。這將使他在審判的日子坦然無懼。
【第18節】愛裡沒有懼怕——那感覺自己全心愛神的人,絕不會懼怕祂作為審判者。既然他現在已成為祂聖靈的分享者,並在良心中帶著神悅納的感覺,他就沒有那種產生恐懼或帶來折磨的懼怕。完全的愛——他所領受的豐盛之愛,能把懼怕驅除——除去所有關於審判日子的恐懼,因為使徒特別談論的就是這個。既然神恩典的旨意與祂的跟隨者受苦是不相符的,而且那心中充滿對神的愛的人不可能不快樂,那麼這種愛就必然會排除這種懼怕或恐懼;因為懼怕帶來折磨,因此與那持續享受神悅納的人所擁有的幸福是不相符的。懼怕的——那對自己在基督裡的權益仍不確定的人;那雖然有許多屬天的吸引,並常與基督一同坐在愛的寶座上片刻,卻因心中的邪惡而對審判的日子感到恐懼的人;他的愛尚未完全——他尚未領受聖靈持續的見證,證明他是從神而生;也尚未領受那對神和人完全的愛,這種愛能排除肉體心思的敵意,而領受這種愛是他的特權。但這樣的人的處境是絕望的嗎?不:它既不絕望也不可悲;他正在救恩的道路上,離天國不遠。願這樣的人懇切尋求,並熱切相信神的兒子;祂很快就會賜給他們聖靈的另一次洗禮,將一切舊酵潔淨,並以那成全律法的愛充滿他們的整個靈魂。那愛尚未完全的人可以迅速變得完全,因為神可以在一瞬間說:「我願意,你潔淨了吧!」他的麻風病就會立刻離開。在人中間,我們發現有些人既沒有愛也沒有懼怕;有些人有懼怕而沒有愛;有些人有愛和懼怕;還有些人有愛而沒有懼怕。1. 一般的放蕩者和世俗之人,既沒有對神的懼怕也沒有對神的愛。2. 深受感動和困苦的悔改者,有對神的懼怕或恐懼而沒有祂的愛。3. 基督裡的嬰孩,或初信者,他們的愛中常混雜著令人困擾的懼怕。4. 成熟的基督徒有愛而沒有這種懼怕;因為懼怕帶來折磨,而他們因被神充滿而永遠快樂。請參閱衛斯理先生對此處的注釋。1. 我們不可假設那澆灌在心中的神的愛本身是不完全的;它只是在程度上不完全。本身完全的事物可能程度有高有低;神的跟隨者所擁有的愛也是如此;他們可能擁有程度上的完全之愛,但尚未達到其豐滿。神的愛,無論是從其自身存在來看,還是從其傳達給祂的跟隨者來看,都沒有任何不完全之處。2. 我們不可假設神的愛會將所有種類的懼怕從靈魂中驅除;它只驅除那帶來折磨的懼怕。1. 兒女般的敬畏與最高程度的愛是相符的;甚至對保守那恩典也是必要的。這正是愛的守護者;沒有它,愛很快就會退化為冷漠或自以為是的膽大妄為。2. 它也不會驅除那對生命保存如此必要的懼怕;那使人逃避危險以免生命被毀的懼怕。3. 它也不會驅除那可能因突發警報而產生的懼怕。所有這些對我們的福祉都是必要的。但它會摧毀:1. 缺乏的懼怕;2. 死亡的懼怕;3. 審判的懼怕或恐懼。所有這些懼怕都帶來折磨,並且與這種完全的愛不相符。
【第19節】我們愛,因為神先愛我們——這是我們愛神的基礎。1. 我們愛祂,因為我們發現祂愛了我們。2. 我們愛祂是出於義務感和感恩。3. 我們愛祂是出於祂自己愛的影響;從祂澆灌在我們心中的愛,我們的愛就由此而生。它是我們愛之泉源的種子。這節經文可以翻譯為:「所以,讓我們愛祂,因為祂先愛了我們」:敘利亞譯本和拉丁通行本都是如此。
【第20節】人若說,我愛神,卻恨他的弟兄——這節經文,以及這封書信的許多其他部分,似乎都是針對猶太人,他們假裝非常愛神,卻恨惡外邦人;甚至有些被帶入基督教會的猶太人也帶著這種酵。這需要一個神蹟才能將聖彼得的心從這種原則的影響中救贖出來。請參閱使徒行傳第10章。他所看見的——我們對弟兄的愛可以被激發,1. 藉著考慮他的優點或可愛的品質。2. 藉著看見他的苦難和困境。前者會激發一種滿足和喜悅的愛;後者則會激發一種憐憫和同情的愛。他所沒有看見的?——如果他不愛他的弟兄,這就證明神的愛不在他裡面;如果他沒有神的愛,他就不能愛神,因為神只能藉著祂自己愛的影響才能被愛。請參閱約翰一書 4:19(注釋)。那恨他同胞的人不愛神。那不愛神的人,他裡面沒有神的愛,而他裡面沒有神的愛,就既不能愛神也不能愛人。
【第21節】我們有這條命令——我們應當彼此相愛,並愛鄰舍如同自己。愛神和愛人永遠不能分開;愛神的人會愛他的弟兄;愛他的弟兄的人,就證明他愛神,因為他以那在無限中住在神裡面的愛的一部分來愛。
【導言】凡信的,都是從神生的;愛神和祂的兒女;並遵守祂的誡命,這些誡命並不難守,約翰一書 5:1-3。信靠基督勝過世界,約翰一書 5:4-5。地上的和天上的三個見證,約翰一書 5:6-9。凡信的,他心裡就有見證,約翰一書 5:10。神已將永生賜給我們,這生命在祂兒子裡面,約翰一書 5:11-12。聖約翰寫這些事的目的,約翰一書 5:13-16。至於死的罪,和不至於死的罪,約翰一書 5:16-17。凡從神生的,就不犯罪,約翰一書 5:18。全世界都臥在那惡者手下,約翰一書 5:19。耶穌來了,為要賜給我們悟性,使我們認識那位真實的神,約翰一書 5:20。要遠避一切偶像,約翰一書 5:21。
【第1節】凡信的,等等——這類表達必須與其中必然包含的主題聯繫起來理解。凡相信耶穌是彌賽亞,並信靠祂赦免罪孽的人,都是從神而生;那些蒙赦免並從神而生的人,因著祂的愛而回報愛祂,並愛所有祂的兒女。
【第2節】從此我們就知道我們愛神的兒女——我們愛神的跟隨者,證明我們愛神。我們愛神是我們愛祂兒女的原因,而我們遵守神的誡命是我們愛祂的證明。
【第3節】因為愛神就是——這就是愛神必然產生的結果。我們若違背神的旨意而生活,卻聲稱愛神,那是徒然的。祂的誡命——要我們盡心愛祂,愛鄰舍如同自己,並不難守——並不成為重擔;因為沒有人會因自己愛所加諸的責任而感到重擔。古老的諺語解釋了使徒話語的含義:「愛不覺重擔」。愛神從神那裡帶來力量;藉著祂的愛和祂的力量,祂所有的誡命不僅輕省容易,而且令人愉悅和喜樂。關於愛神作為所有宗教敬拜的基礎,在《光輝出埃及記》第23頁第91欄有一句很好的話:「拉比耶撒說,人愛聖潔蒙福的神是多麼必要啊!因為他不能將任何其他敬拜獻給神,唯有愛;凡愛祂並出於愛的原則敬拜祂的人,聖潔蒙福的神稱他為祂所愛的。」
【第4節】凡從神生的——**Παν το γεγεννημενον**(pan to gegennēmenon,中性詞代替陽性詞)凡從神而生的:就勝過世界。「我藉此理解,」朔特根(Schoettgen)說,「是指猶太教會,或猶太教,這常被稱為**עולם הזה**(olam hazzeh,這個世界)。我之所以這樣想的原因是:1. 因為這個**κοσμος**(kosmos,世界)否認彌賽亞已經來臨;但外邦人並不反對這個原則。2. 因為他根據猶太人的方式來證明基督教的真理,因此顯然他不是與外邦人爭辯,而是與猶太人爭辯。所以其意義是,擁有真正基督信仰的人可以輕易地證明猶太教的虛假。」也就是說,他可以指出他們期望的虛妄,以及他們解釋和偏見的虛假。假設我們將「世界」理解為人中間和人心中的邪惡原則和行為;那麼神在靈魂中的影響力就可以被恰當地說成是勝過這一切;藉著對神的兒子的信心,人就能夠勝過世上的一切,即肉體的情慾、眼目的情慾和今生的驕傲。
【第5節】凡信耶穌是神的兒子?——就是相信祂是所應許的彌賽亞,祂是藉著超自然的誕生而來;並且,雖然祂是真正的人,卻不是藉著人,而是藉著聖靈的能力在童貞女馬利亞的子宮裡降生。相信這點的人有特權向主祈求耶穌基督道成肉身和受難的益處,並領受猶太人無法擁有的祝福,因為他們不相信基督的神聖使命。
【第6節】這就是那藉著水和血而來的——耶穌藉著水,即祂的洗禮,被證明是神的兒子和所應許的彌賽亞,那時神的靈從天上降在祂身上,天上有聲音說:「這是我的愛子,我所喜悅的。」耶穌基督也藉著血而來。祂為世人的罪流血;這與猶太先知所寫關於祂的一切都相符。使徒在這裡說聖靈為此作見證;祂不僅藉著水而來——受洗,並奉祂自己的名為人施洗,使他們成為祂的跟隨者和門徒;也藉著血而來——藉著祂的犧牲之死,若沒有這死,世人就不能得救,祂也就不會有門徒。因此,既然神的靈在祂受洗時見證祂是神的兒子,並且同樣的靈在先知書中見證祂將受殘酷卻是犧牲的死;祂在這裡被說成作見證,因為祂是真理的靈。或許聖約翰在這裡將基督與摩西和亞倫作了心靈上的比較;他將主與他們兩人對比,並顯示祂卓越的優越性。摩西藉著水而來——所有以色列人都受洗歸於他,在雲裡海裡,因此成為他的羊群和門徒;哥林多前書 11:1-2。亞倫藉著血而來——他帶著祭牲的血進入至聖所,為罪作代贖。摩西藉著帶領百姓進入雲下和經過水,將他們引入神的聖約。亞倫藉著流血,將一部分血灑在他們身上,其餘的灑在至聖所的耶和華面前,來堅固那聖約。摩西只藉著水而來,亞倫只藉著血而來;兩者都作為預表而來。但基督藉著水和血而來,不是預表性的,而是真實的;不是藉著他人的權柄,而是藉著祂自己的權柄。耶穌藉著水的洗禮將祂的跟隨者引入基督徒的聖約,並藉著應用代贖的寶血來堅固和印證聖約的祝福給他們;從而潔淨他們的良心,潔淨他們的靈魂。因此,祂的宗教比摩西和亞倫所事奉的宗教具有無限更大的功效。請參閱朔特根。也可以說,聖靈藉著祂在真正基督徒靈魂中的見證,以及祂賦予使徒和早期信徒的屬靈恩賜和神蹟能力,來為耶穌作見證。這與聖約翰在他的福音書中所說的相符,約翰福音 15:26-27:「但我要從父那裡差保惠師來,就是從父出來真理的聖靈;祂來了,就要為我作見證。你們也要作見證,因為你們從起頭就與我同在。」使徒似乎心裡想著這個地方;這自然會引導他談論三個見證,就是聖靈、水和血,約翰一書 5:8。
【第7節】作見證的共有三位——父,為祂的兒子作見證;道或**Λογος**(Logos),為父作見證;以及聖靈,為父和子作見證。這三位本質上是一,並在同一見證上一致,就是耶穌來是為世人而死,並賜予生命。但這節經文很可能不是真確的。除了都柏林三一學院的蒙福特抄本(Codex Montfortii)之外,所有在印刷術發明之前寫成的這封書信的抄本都缺少這節經文:其他省略這節經文的抄本多達一百一十二份。它在敘利亞譯本、所有阿拉伯譯本、衣索比亞譯本、科普特譯本、薩希迪譯本、亞美尼亞譯本、斯拉夫譯本等所有古老譯本中都缺失,簡而言之,除了拉丁通行本之外,所有古老譯本都缺失;即使是拉丁通行本,許多最古老和最正確的抄本也沒有這節經文。它在所有古希臘教父著作中也缺失;甚至在大多數拉丁教父著作中也缺失。除了蒙福特抄本之外,所有希臘抄本中存在的詞語如下:「約翰一書 5:6。這就是那藉著水和血而來的,就是耶穌基督;不是單用水,乃是用水又用血。並且有聖靈作見證,因為聖靈就是真理。約翰一書 5:7。作見證的共有三位,就是聖靈、水和血;這三樣也都歸於一。約翰一書 5:9。我們若領受人的見證,神的見證更強,等等。」所有抄本(除了上述例外)和所有譯本(除了拉丁通行本例外)所省略的詞語是:「[在天上,父、道與聖靈,這三者乃是一。並且在地上作見證的共有三位]」。為了使整個內容更清晰,讓每位讀者都能看到所添加的內容,我將這些經文列出,並將插入的詞語用方括號括起來:「約翰一書 5:6。並且有聖靈作見證,因為聖靈就是真理。約翰一書 5:7。作見證的共有三位,[在天上,父、道與聖靈,這三者乃是一。約翰一書 5:8。並且在地上作見證的共有三位],就是聖靈、水和血;這三樣也都歸於一。約翰一書 5:9。我們若領受人的見證,神的見證更強,等等。」任何人在查閱這些詞語時都會發現,如果省略方括號中的詞語(這些詞語在抄本和譯本中缺失),連接並無問題;至於意義,沒有它們是完整和完美的,事實上比有它們更完整和完美。我將以多德博士(Dr. Dodd)的觀察來結束這部分注釋:「有一些內在和偶然的標記可能使這段經文受到懷疑;因為其意義是完整的,事實上沒有它更清晰、保存得更好。此外,聖靈既被提及為天上的見證,也被提及為地上的見證;這樣,六個見證就減少為五個,天上和地上見證數量的平等或對比就完全消失了。此外,天上需要見證嗎?那裡沒有人懷疑耶穌是彌賽亞;如果說父、子和聖靈是地上的見證,那麼地上就有五個見證,天上沒有;更不用說解釋道或子如何能為自己作見證有些困難。」可能有必要探討這節經文在我們最早的英文聖經中是如何呈現的。在約1535年印刷的《科弗代爾聖經》(Coverdale's Bible)(沒有日期)中,第七節被括號括起來,如下:「並且有聖靈作見證;因為聖靈就是真理。(因為在天上有三位作見證的:父、道和聖靈,這三位是一。)並且在地上有三位作見證的:聖靈、水和血,這三位是一。我們若領受,等等。」丁道爾(Tindal)既嚴謹又認真;雖然他在1526年印刷的新約聖經第一版中將這些詞語納入正文,但他用不同的字體將它們區分開來,並像科弗代爾一樣用括號括起來;還有約翰一書 5:8 中「在地上」的詞語,這些詞語沒有適當的權威,如果將其排除,則文本與抄本等相同。我現在手邊有這譯本的兩個版本;一個是英文和拉丁文對照的四開本,標題如下:《新約聖經,英文和拉丁文,伊拉斯謨大師譯本——由威廉·鮑威爾印刷——主後1547年——國王(愛德華六世)最蒙恩統治的第一年》。在這個版本中,文本如下:「並且有聖靈作見證,因為聖靈就是真理(因為在天上有三位作見證的,父、道和聖靈,這三位是一。)因為有三位作見證的,(在地上),聖靈、水和血,這三位是一。我們若領受,等等。」另一個版本是「由威廉·泰爾在倫敦印刷,四開本;沒有伊拉斯謨的拉丁文,主後1549年,我們最可畏的君主愛德華六世國王統治的第三年」,其文本的拼寫略有不同,但順序相同,括號中的詞語也如上。由理查德·卡德馬登(Richard Cardmarden)於1566年在諾曼底魯昂印刷的英文聖經,附有《公禱書》,對文本忠實呈現,但方式獨特,如下:「並且有聖靈作見證,因為聖靈就是真理。(因為在天上有三位作見證的,父、道和聖靈;這三位是一。)並且有三位作見證的*(在地上)聖靈、水和血;這三位是一。」我所見的第一本省略這些區分的英文聖經是1568年由賈格(Jugge)印刷的《主教聖經》(The Bishops' Bible)。從那時起,所有這些區分通常都被忽視了。儘管我堅信蒙福、聖潔、不可分割的三位一體教義,以及我們主耶穌基督的真正和本質神性,這些教義我在本書中已用許多甚至新的論證加以辯護,但我仍不禁懷疑所討論文本的真實性;欲知更多詳情,請參閱本章末尾的觀察。
【第18節】聖靈、水和血——這節經文被認為是指「聖靈——在藉著神蹟證實的道中;水——在洗禮中,我們在其中歸於子(與父和聖靈),預表祂無瑕的純潔,以及我們本性的內在潔淨;以及血——在主的晚餐中代表,並應用於信徒的良心:所有這些都和諧一致地見證,耶穌基督是神聖的、完全的、世上唯一的救主。」——衛斯理先生的注釋。藉著從聖靈而出的成文之道,那聖靈在地上不斷作見證,神已將永生賜給我們。藉著洗禮,它指出我們的重生和聖靈的更新,並且作為基督教會的入門禮儀仍然被維持,我們在地上有另一個見證,證明基督宗教的真理、確定性、重要性和功效。對於血,由聖餐所代表,也可以這樣說,它繼續顯明神的兒子的死和代贖的犧牲,直到祂再來。請參閱約翰一書 5:6 的注釋。
【第19節】我們若領受人的見證——這是所有人都必須做的,並且在無數情況下被認為是足夠的真理見證;神的見證更強——祂既不能被欺騙,也不能欺騙,但人可能欺騙也可能被欺騙。
【第20節】信神兒子的人——這是神對人類最重要、最引人入勝的真理的見證。神已見證,凡信祂兒子的人必得救,並得永生;並且他心裡就有這見證,聖靈與他的靈同證他是神的兒女。知道、感覺自己的罪蒙赦免,並從聖靈親自得到這見證在心中,是每個真正信基督之人的特權。
【第21節】這就是見證——聖靈、水和血所見證的偉大真理。神已將永生賜給我們——得享無盡榮耀的權利,以及配得這榮耀的資格。這生命在祂兒子裡面;它藉著祂而來,並透過祂而來;祂是它的創始者和買贖者;它唯獨在祂裡面並透過祂而來。沒有其他救贖方案能有效;神沒有提供其他方案,在這種情況下,人的發明必然是徒勞的。
【第22節】人有了神的兒子就有生命——既然永生是在神的兒子裡面賜予的,那麼沒有祂就不能享受這生命。沒有人可以在沒有基督的情況下擁有它;因此,人有了神的兒子就有生命,沒有神的兒子就沒有生命。如果我們心中沒有基督,期望永恆的榮耀是徒勞的。內住的基督既賜予得榮耀的權利,也賜予配得榮耀的資格。這是神的見證。在此,沒有人可以欺騙自己。有內住的基督就有榮耀;沒有內住的基督就沒有榮耀。神的見證必須成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