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哈迦利亞的兒子尼希米的言語如下: 亞達薛西王二十年基斯流月,我在書珊城的宮中。
2那時,有我一個弟兄哈拿尼,同着幾個人從猶大來。我問他們那些被擄歸回、剩下逃脫的猶大人和耶路撒冷的光景。
3他們對我說:「那些被擄歸回剩下的人在猶大省遭大難,受凌辱;並且耶路撒冷的城牆拆毀,城門被火焚燒。」
4我聽見這話,就坐下哭泣,悲哀幾日,在天上的上帝面前禁食祈禱,說:
5「耶和華-天上的上帝,大而可畏的上帝啊,你向愛你、守你誡命的人守約施慈愛。
6願你睜眼看,側耳聽,你僕人晝夜在你面前為你眾僕人以色列民的祈禱,承認我們以色列人向你所犯的罪;我與我父家都有罪了。
7我們向你所行的甚是邪惡,沒有遵守你藉着僕人摩西所吩咐的誡命、律例、典章。
8求你記念所吩咐你僕人摩西的話,說:『你們若犯罪,我就把你們分散在萬民中;
9但你們若歸向我,謹守遵行我的誡命,你們被趕散的人雖在天涯,我也必從那裏將他們招聚回來,帶到我所選擇立為我名的居所。』
10這都是你的僕人、你的百姓,就是你用大力和大能的手所救贖的。
11主啊,求你側耳聽你僕人的祈禱,和喜愛敬畏你名眾僕人的祈禱,使你僕人現今亨通,在王面前蒙恩。」 我是作王酒政的。
【第1章】
尼希米記導論
在以斯拉記的導論中,我們已經看見了神聖護理奇妙的干預,尼希米在其中扮演了極其重要的角色。普萊多博士(Dr. Prideaux)以其一貫的清晰筆法,將尼希米使命的全部事蹟與其相關的波斯歷史部分交織在一起;我將如同前一卷書一樣,以他自己的話語呈現。他將這卷書與以斯拉記連結起來,這是理所當然的。請參閱前文。
「接替以斯拉治理猶大和耶路撒冷的,是尼希米,一位非常虔誠且極其優秀的人;除了在神的律法上的學識和淵博知識之外,他絲毫不遜於他的前任。他於亞達薛西·隆吉馬努斯王(Artaxerxes Longimanus)在位第二十年,約在基督降生前四百四十五年,來到耶路撒冷;他奉王的諭旨,取代了以斯拉的職權,繼任猶大和耶路撒冷的總督。他的諭旨中有一條明確的條款,賦予他全權修復耶路撒冷的城牆,豎立城門;並將其重新堅固,恢復到被巴比倫人拆毀和摧毀之前的狀態。他是一位猶太人,其祖先曾是耶路撒冷的居民;因為他說,那是他列祖墳墓之地:但至於他所屬的支派或家族,除了他父親名叫哈迦利亞之外,沒有更多記載。哈迦利亞似乎是那些在被擄之地獲得良好定居的猶太人之一,當獲准歸回故土時,他們寧願留在原地。哈迦利亞很可能居住在書珊城,而他居住在那裡,使他的兒子有機會在王宮中獲得晉升;因為他是亞達薛西王的酒政之一,這在波斯宮廷中是一個極其榮耀和有利的職位,因為這使他有特權每日覲見王,並藉此機會獲得王的恩寵,以求得他所提出的任何請求;尤其是在他侍奉王,王因他所呈上的酒而心生歡樂之時;因為這是所有人求得恩惠的最佳時機,因為那時他們總是心情最好,樂於應允:正是在這樣的時刻,他請求治理猶大,並獲得了。毫無疑問,也是藉著他職位的類似優勢,他積累了巨額財富,使他能夠在未來多年,僅憑自己的私人錢財,以將要敘述的輝煌和開銷來維持他的治理,而絲毫不加重百姓的負擔;毫無疑問,也是藉著以斯帖王后的恩寵,因為他與王后同屬一個民族,他才在那個宮廷中獲得如此榮耀和有利的晉升。然而,無論是這個職位的榮耀或優勢,還是他家族長期在異鄉定居,都未能使他忘記對故土的愛,或放下他對列祖宗教的熱忱,他們曾居住在那裡。因為儘管他生長在異鄉,但他對錫安懷有深厚的愛,並全心致力於促進其繁榮,在一切事上都非常虔誠地遵守他神的律法;因此,當有人從耶路撒冷來,告訴他那城的困境,城牆在許多地方仍然破損,城門也像被巴比倫人火燒時一樣被毀壞,因此,住在那裡的被擄歸回的餘民,不僅暴露在敵人的侵襲和侮辱之下,也遭受鄰邦的羞辱和輕蔑,被視為卑微可鄙的民族,並且他們在這兩方面都心懷極大的悲傷和苦惱;這位好人,被這番描述所感動,便禁食禱告,向他的主他的神懇求,為他的以色列民和祂所選擇作為敬拜之地的聖城熱切祈求。他如此懇求神的憐憫以抵禦這惡事之後,便決心下一步向王提出申請以糾正這問題,信靠神會感動王的心。因此,當他下次輪值侍奉時,王注意到他面帶愁容,這與平時不同,便詢問原因,他便藉此機會向王陳述了他國家困苦的狀況;並承認這是他極大悲傷的原因,懇求王差遣他去那裡加以補救。藉著以斯帖王后的恩寵,他的請求獲得了批准;因為聖經文本中特別記載,當尼希米獲得這項恩准時,王后正與王同坐,這充分表明王后在此事上給予了他幫助;(參閱我對此段經文的注釋。——A. C.)於是,一道重建耶路撒冷城牆和城門的諭旨頒布了;尼希米被派往那裡,作為猶大省的總督,負責執行;為了給他更大的榮譽,王派了一隊騎兵與他同行,由他軍隊中的一些將領指揮,護送他安全抵達他的轄區。王也寫信給幼發拉底河以西的所有總督,要求他們協助他所奉派的工作;並命令亞薩,那地區森林的看守者,提供他所需的所有木材,以完成這項工程。然而,亞捫人、摩押人、撒馬利亞人以及周圍的其他鄰近國家,都竭盡所能阻撓他進行這項工作;他們之所以被激動,不僅是因為這些民族對整個猶太民族懷有古老而深切的仇恨,因為他們所信奉的風俗和宗教不同;更特別是在這個時候,是因為他們的土地;因為在猶太人被擄期間,這些國家佔據了他們的土地,在他們歸回時被迫歸還;因此,他們竭盡所能反對猶太人的定居,希望如果能讓他們保持低微,他們或許能在某個時候找到機會奪回他們失去的獵物。但尼希米絲毫不因此氣餒;因為他抵達耶路撒冷後,向百姓宣告了他所奉派的使命,便視察了舊城牆的廢墟,並立即著手修復它們,將百姓分成幾隊,並為每隊分配了他們要工作的區域,但他自己保留了對整個工程的監督和指導權,他工作得如此有效,以至於在以祿月(Elul)月底,即三十二天內,所有工程都完成了,儘管內外都受到了各種阻撓;因為內部有幾位假先知和其他奸詐之人試圖製造障礙;而外部則有和倫人參巴拉、亞捫人多比雅、阿拉伯人基善以及其他幾個人,竭盡所能地騷擾他,不僅通過暗中勾結、奸詐詭計和陰謀,而且還通過公開武力;因此,當一部分百姓在繼續建造時,另一部分則持械戒備,以防禦那些對他們懷有圖謀的人。所有人都隨身攜帶武器,即使在工作時也是如此,以便在接到信號時,隨時準備在敵人被發現來襲的任何地方集合:藉此,他們在工程完成之前,確保了自己免受敵人的企圖和陰謀。當他們如此完成城牆並豎立城門後,祭司、利未人和所有百姓都隆重地舉行了公開的獻城禮。百姓在進行這項工作時所承受的重擔,以及他們為使工程如此迅速完成而被迫承受的持續勞動,都非常巨大,以至於他們因此而疲憊呻吟;為了振奮他們低落的士氣,並使他們更容易、更樂意繼續進行接下來的工作,他們設法減輕了他們更大的負擔,即當時他們所承受的高利貸者的壓迫,他們有更大的理由抱怨;因為富人利用窮人的困境,向他們收取重利,對所有借給他們的錢收取百分之一的利息;也就是說,每月百分之一,全年總計百分之十二:因此他們被迫抵押土地,甚至賣掉一些兒女為奴,以換取麵包來養活自己和家人;這明顯違反了摩西所頒布的神的律法(因為那律法禁止以色列全族向他們的弟兄收取利息),尼希米聽到這事後,立即決心消除這巨大的不義;為此,他召集了全體百姓的大會,在會上他向他們闡明了這罪行的性質,它如何嚴重地違反了神的律法,如何沉重地壓迫了他們的弟兄,以及它可能如何激怒神的憤怒降臨在他們身上,他促使全體大會一致通過,所有人都應將所收取的高利貸歸還給他們的弟兄,並釋放所有因此而抵押的土地、葡萄園、橄欖園和房屋。
「尼希米如此完成了他獲得王恩寵被派往耶路撒冷的主要目的後,便任命哈拿尼和哈拿尼雅為城裡的官長,然後返回波斯見王;因為當他最初獲得這項使命被派往那裡時,王已為他設定了返回宮廷的時間;這在經文中明確表示是短暫的時間,而不是某些人所解釋的十二年之後他再次去見王。他一建好城牆就任命了城裡的官長,這顯然意味著他當時就離開了那裡,並離開了一段時間;因為如果他仍然留在耶路撒冷,他就不需要任何代理人來治理那個地方。此外,建造耶路撒冷城牆是他第一次請求使命的全部內容;當這項任務完成後,他似乎需要新的權柄才能繼續進行其他必要的程序,以妥善處理那個國家的事務。但當他返回見王,並向王報告了那個省份的一切情況,以及為妥善管理它還需要做些什麼時,他很快就獲得了再次被派回去照管那裡的許可:他短暫的缺席似乎是經文中沒有提及的原因,儘管我所提到的細節似乎足以暗示這一點。
「尼希米帶著新的使命於亞達薛西王在位第二十一年(公元前444年)從波斯宮廷歸來,立即著手推動以斯拉所開始的教會和猶太國家改革;他在這項工作中,凡事都採納了那位博學而聖潔的文士的建議和指導。
「他所做的第一件事是為城市的安保提供保障,他現在已經加固了城市,制定了城門開關和城樓城牆守望的規章:但他發現耶路撒冷人口稀少,為了減輕這負擔,需要更多的居民與他們分擔,於是他計劃徹底重新填充這個地方:為此,他首先說服了國家的首領和顯貴同意在那裡建造房屋並居住;然後其他人效仿他們的榜樣,自願做同樣的事;其餘百姓中,每十人抽籤選一人,並強制他們來到耶路撒冷,在那裡建造房屋,並安頓自己和家人。當城市被加固,所有居住在其中的人,藉著城牆和城門,都安全地抵禦了敵人的侵襲和以前騷擾他們的盜賊強盜的侵擾時,所有人都欣然順從;藉此,房屋、城牆和城門都重新建造,並充分填充了居民,此後不久,它便恢復了昔日的輝煌,再次成為該地區一座著名的城市。
「尼希米認為有必要徹底調查並清楚說明百姓的家譜,接下來便審查了這件事;他這樣做,不僅是為了他們的公民權利,使所有人都知道自己屬於哪個支派和家族,以便他們知道在哪裡領取產業;更特別是為了聖所,使那些不屬於利未支派的人不能擔任利未人,或不屬於亞倫家族的人不能擔任祭司。因此,為了真正解決這件事,他們搜尋了舊的登記冊;並在其中找到了一份記載那些最初與所羅巴伯和耶書亞一同從巴比倫歸回者的家譜登記冊,他便根據這份登記冊解決了這件事;也加入了那些後來歸回的,並刪除了那些家族已滅絕的。這就造成了我們在以斯拉記和尼希米記中關於這些家譜記載的差異:因為在以斯拉記第二章中,我們有所羅巴伯所做的舊登記冊;而在尼希米記第七章,從第六節到章末,則是尼希米所整理的副本,並附有我所提到的修改。以斯拉完成了他對神律法的修訂,並用迦勒底文字清晰工整地寫出來,這一年,在吹角節,他公開向耶路撒冷的百姓宣讀了律法。這個節期在提斯利月(猶太人宗教曆的第七個月,民事曆的第一個月)的第一天慶祝。他們出埃及是在尼散月,從那時起,所有宗教事務的年份都從那個月的第一天算起,大約在春分時節;但在所有民事事務,如契約和買賣,他們仍然沿用舊制,從提斯利月的第一天開始他們的年份,大約在秋分時節,正如當時東方所有其他國家一樣;所有與契約、買賣或其他民事事務相關的文書和文件都以這個年份為日期,他們所有的禧年和安息年都從它開始;因此,他們將其視為新年,並以節日慶祝;這個節日通過從早晨到結束不斷吹號來慶祝,以宣告並告知所有人新年的開始,因此它被稱為吹角節。為了慶祝這個節日,百姓從耶路撒冷各地聚集;他們得知以斯拉已經完成了對律法的修訂,並寫出了一份清晰的副本,便要求他向他們宣讀;於是,在城裡最大的街道上搭建了一個腳手架或大講壇,大多數百姓都可以在那裡站著聽。以斯拉與其他十三位主要長老一同登上講壇;他讓六位站在他的右邊,七位站在他的左邊,他自己站在他們中間;他祝福了主,偉大的神之後,便開始從希伯來文本宣讀律法;當他用這種語言宣讀時,其他十三位利未人,他為此目的教導他們,便將律法逐句翻譯成迦勒底語,那是當時百姓的通用語言,並向他們解釋每一部分的含義;如此使他們明白:這位聖潔的文士與這些助手,從早晨到中午,以適合他們低微理解能力的方式,向百姓宣讀和解釋神的律法。但由於那天是節日,午餐時間臨近,尼希米、以斯拉和所有協助者便打發他們去吃午餐,吃喝,並在主面前歡樂。那天的其餘時間,因為它被如此分別為聖,要向祂守為聖日:但第二天早晨,他們再次聚集在同一個地方;以斯拉和他的助手繼續以與前一天相同的方式宣讀和解釋神的律法;當他們讀到利未記第二十三章,其中記載了住棚節的律法,並向他們解釋了他們有義務遵守它,以及那個月的第十五天是開始的日子時,他激發了所有百姓熱切的願望,要遵守神在這方面的律法;因此,便在猶大全地發出宣告,告知這個節日,並警告所有人在那天來到耶路撒冷遵守它。於是他們在規定的時間來到那裡;並按照神的律法所教導的,用樹枝搭起了棚子,並在其中守節,持續了整整七天,其隆重程度是自約書亞時代以來從未有過的。以斯拉利用百姓如此眾多地聚集,並且對神的律法如此順服的機會,與他的助手繼續以與前兩天相同的方式宣讀和解釋律法;他從節日的第一天到最後一天都這樣做,直到他們讀完了全部律法;藉此,百姓意識到他們因無知而在許多事上違犯了神的律法(因為直到現在,自從他們從巴比倫歸回以來,神的律法從未被宣讀過),便表達了內心的極大困擾,為他們的罪深感悲傷,並因懼怕神的憤怒懲罰他們而極其恐懼。尼希米和以斯拉發現他們如此順服,便致力於盡可能地利用這機會,以榮耀神,並促進宗教的利益;因此,他們宣告在節日結束後隔一天舉行禁食,他們召集了所有百姓,趁著這些事在他們心中記憶猶新之際,激勵他們在神面前莊嚴地認罪,並與神立下莊嚴的誓約和盟約,承諾將來避免這些罪。他們在這盟約中主要承諾遵守的事項是:第一,不與外邦人通婚,無論是將女兒嫁給他們,還是娶他們的女兒為妻。第二,遵守安息日和安息年。第三,每年向聖殿繳納貢物,以修復聖殿,並提供其中公共禮拜所需的一切物品。第四,向祭司和利未人繳納什一奉獻和初熟的果子。這些細節在盟約中如此命名,向我們表明它們是他們自被擄歸回以來一直疏忽的神的律法。正是他們的無知導致了這些過犯,而這種無知是因為他們沒有聽到神的律法被宣讀給他們;為了防止將來再發生這種情況,從那時起,他們便讓最博學的利未人和文士,那些精通律法的人,在每個城市向他們宣讀律法;這無疑最初是通過將百姓聚集在最寬闊的街道上進行的,在那裡所有人都更容易聽到;但這種不便很快就被感受到,尤其是在冬季和暴風雨季節,於是他們建造了房屋或會幕來聚會,這些就是他們中間最初的會堂。他們在巴比倫被擄之前沒有會堂,這不僅從舊約聖經的沉默中可以清楚看出,而且從其中幾段經文也明顯證明當時沒有會堂;因為猶太人有句俗話說,沒有律法書的地方,就沒有會堂;因為會堂的主要禮拜是向百姓宣讀律法,沒有律法的地方,當然就沒有會堂。許多聖經經文告訴我們,在巴比倫被擄之前,律法書在猶大全地都非常稀有。當約沙法差遣教師遍行猶大全地,教導百姓神的律法時,他們隨身攜帶律法書;如果他們所去的城市有律法書的副本,他們就不需要這樣做,而如果那些城市有會堂,就會有律法書的副本,因為假設沒有律法書的會堂,就像假設沒有聖經副本的教區教堂一樣荒謬;因此,這既證明了猶大全地律法的缺乏,也證明了其中會堂的缺乏。當希勒家在聖殿中發現律法書時,如果律法書在當時很普遍,他和約西亞王都不會感到驚訝。他們在那場合的行為充分證明他們以前從未見過它,如果百姓中有任何副本可尋,情況就不會如此;如果當時他們中間沒有律法書的副本,那麼他們當然就沒有會堂可以去聽律法書的宣讀。由此可以清楚地得出結論,猶太人直到巴比倫被擄之後才可能有會堂;最有可能的是,以斯拉向他們宣讀律法,以及他們意識到需要更頻繁地向他們宣讀律法的必要性,是他們在被擄之後以我所敘述的方式建立會堂的原因;大多數學者都持這種觀點,一些猶太人自己也這樣說。
「尼希米在治理猶大十二年後,返回波斯宮廷,要麼是被王召回,要麼是在前一個任期屆滿後去那裡請求新的使命(亞達薛西王在位第三十二年,公元前433年)。在他擔任總督的整個期間,他以極大的公正治理,並以非常昂貴和好客的排場維持了他職位的尊嚴,持續了這十二年;因為每天有一百五十名猶太人和官長在他的餐桌上用餐,此外還有從周圍異教國家來到耶路撒冷的陌生人;因為當他們因事來到那裡時,如果他們有任何身份,總是會被邀請到總督的家中,並在那裡受到熱情而豐盛的款待;因此,尼希米的餐桌每天都準備一頭公牛、六隻精選的羊,以及家禽和牛,所有其他物品也按比例準備,這必定是一筆巨大的開銷;然而,這一切他都通過自己的私人錢財承擔了整整十二年,絲毫沒有加重省份的負擔,也沒有收取以前其他總督為維持其職位而徵收的任何津貼;這證明了他極大的慷慨,以及他對本國百姓的深厚愛心和溫柔,如此減輕了他們的負擔;也證明了他巨大的財富,能夠做到這一點。他在宮廷中的職位使他有機會積累巨額財富,他認為沒有比將其用於國家服務,並盡其所能促進其在教會和國家中的真正利益更好的方式了;神也按照他為此工作所付出的巨大熱忱,使他亨通。
「尼希米於亞達薛西王在位第三十七年(公元前428年)返回波斯宮廷,在那裡停留了大約五年,據推測是執行他以前的職務,最終獲得王的許可,帶著新的使命被派回耶路撒冷。大多數年代學家以及這部分聖經的注釋者都認為他返回那裡的時間要早得多;但考慮到他在第十三章告訴我們,在他缺席期間猶太人陷入了許多嚴重的腐敗,很難想像在不到五年的時間裡,這些腐敗如何在他們中間發展到如此嚴重的程度。他花了十二年時間糾正他們中間的錯誤,以斯拉在他之前也花了十三年時間做同樣的事;他們已經將他們的改革帶到了一個穩定的狀態,短時間不足以使其動搖。我們的英文譯本確實說,尼希米在『若干日』之後從波斯宮廷返回耶路撒冷;但希伯來文**יָמִין**(yamin,日子),在那裡被譯為『日子』,也指『年』;在許多希伯來聖經的地方都是這樣使用的。大約在這個時候,先知瑪拉基生活著:他指責猶太人最大的腐敗與尼希米缺席期間他們所陷入的腐敗相同;因此,最有可能的是,他的預言是在這個時期發出的。可以肯定的是,聖殿在此之前已經全部建成,其中一切都已恢復,因為他的預言中有幾段經文清楚地假設了這一點;因為他並沒有指責猶太人沒有恢復聖殿,而是他們忽視了其中與神真正敬拜相關的事物。但他在聖殿恢復之後的什麼時候寫下他的預言,則沒有任何記載;因此我們只能推測,我不知道有任何推測能比我所提到的時間更具可能性。
「尼希米缺席期間,猶太人中間發生了許多錯誤,他一重新穩定在總督職位上,便以他慣常的熱忱著手糾正這些錯誤。他首先注意到的是,為了亞捫人多比雅,聖殿中引入了一種嚴重的褻瀆。這個人雖然與猶太人結了兩次親(因為他的兒子約哈難娶了米書蘭的女兒,米書蘭是比利迦的兒子,在總督的指導下,他是重建耶路撒冷城牆的主要負責人之一,而他自己則娶了亞拉的兒子示迦尼的女兒,示迦尼是猶太人中的另一位顯貴),但他身為亞捫人,對所有以色列族的人都懷有民族仇恨;因此,他嫉妒他們的繁榮,竭盡所能阻撓尼希米為百姓所做的一切好事,並與他們最大的敵人參巴拉結盟,以實現這一目的。然而,由於我所提到的聯姻,他在猶太人中有許多支持者,他們暗中與尼希米作對;但他察覺到他們的詭計,在他留在耶路撒冷期間,抵制並挫敗了他們所有的人。但當他離開那裡前往波斯宮廷時,大祭司以利亞實被說服,因為他與多比雅有同盟和聯姻關係,允許並為他在聖殿內提供住處。為此,他將素祭、乳香、器皿,以及命令給利未人、歌唱者和守門人的穀物、新酒和油的什一奉獻,以及祭司的供物,從它們通常存放的房間中移走;並從中騰出一個大房間,以接待這位異教陌生人。有些人懷疑這位以利亞實是否就是大祭司以利亞實,還是只是另一個同名的祭司;因為在記載這件事的經文中,他只被稱為祭司,並說他負責管理神殿中的庫房;因此有人認為他只是聖殿的庫房主管,而不是大祭司,大祭司的職位高於此。但管理神殿中的庫房可能意味著整個聖殿的治理權,這只屬於大祭司;很難想像除了整個聖殿的絕對管理者之外,任何人都能在其中做出如此大的革新。此外,大祭司以利亞實的品格在聖經中並沒有任何與這種行為不符的記載。從以斯拉記(以斯拉記 10:18)所說的來看,祭司家族在他那個時代已經變得非常腐敗;在以斯拉記或尼希米記中,除了他協助修復耶路撒冷城牆之外,沒有提到他做過任何其他事。如果他在以斯拉或尼希米時代,在教會或國家改革方面做過任何值得紀念的好事,可以推測在他們所寫的書中會有所提及。這兩本書對他所做的任何好事都保持沉默,足以證明沒有任何值得記錄的事;因為大祭司是猶太教會的首領,如果他在那兩位好人努力改革教會時扮演了任何角色,那麼在他們記載改革事蹟的著作中,完全不可能會被忽略。」
耶書亞(Jeshua)與省長所羅巴伯(Zerubbabel),以及先知哈該(Haggai)和撒迦利亞(Zechariah)一同,在猶太人從巴比倫被擄歸回後,重建猶太教會和國家所做的一切,都已記載於聖經之中。如果以利亞實(Eliashib)與以斯拉(Ezra)和尼希米(Nehemiah)一同做了任何類似的事情,我們也可以肯定那也會被記錄下來。「綜合所有這些,最有可能的是,大祭司以利亞實是這次對上帝殿宇大不敬的始作俑者。然而,經文告訴我們,尼希米一回到耶路撒冷,就立即抵制了所發生的事;因為他以省長的權柄,推翻了大祭司所下達的命令,吩咐將多比雅(Tobiah)所有的家俱都丟出去,並潔淨那些房間,使它們恢復原來的用途。」
尼希米在位期間,由以斯拉開始,定期向百姓宣讀律法,並將其確立為常規(可能是在每個安息日)。當他們在課程中讀到《申命記》第23章,其中命令摩押人或亞捫人,即使到第十代,也永遠不得進入耶和華的會中時,尼希米便利用這個機會,將所有混雜的群眾從其餘百姓中分離出來,以便讓人知道一個真正的以色列人可以合法地與誰結婚;因為這條律法,或任何其他類似性質的律法,都不應被理解為排除任何國籍的人作為歸信者進入會眾,並成為他們教會的一員。猶太人也沒有這樣解釋;因為他們自由地接納所有願意接受他們信仰的人,並在他們歸信後,允許他們享有所有權利和特權,並在所有方面都將他們視為真正的以色列人,除了婚姻方面;因此,經文中「甚至到第十代也不得進入會眾」這句話,必須理解為僅僅是禁止在此之前與他們通婚;所有猶太拉比都這樣解釋。
在尼希米不在期間滋生的其他腐敗中,尤其值得注意的是,上帝殿宇的日常事奉未能按應有的方式進行;因為原本用於維持聖殿事奉人員職位和生計的什一奉獻,要麼被大祭司或其下屬官員侵吞,要麼被平信徒扣留,根本沒有繳納;由於缺乏這些奉獻,利未人和歌唱者被迫離開聖殿,各回各家,另謀生計。這位省長,因其虔誠總是引導他參與公共敬拜,不可能長時間不注意到這種弊端,當他徹底了解原因後,他很快就非常有效地提供了補救措施;因為他再次使這些應繳的款項被帶入聖殿庫房,並強迫每個人忠實而完全地繳納。這樣,為那些事奉上帝殿宇的人再次提供了生計,一切都恢復了原有的秩序。他還確保安息日得到適當的遵守,並制定了許多良好的規章,以防止對安息日的褻瀆,並使所有這些規章都得到有效的執行。儘管所有這些事情都記載在同一章中,但它們並非同時完成;這位良善的人是根據最有利於成功的機會來實現它們的。在尼希米再次從波斯宮廷前往猶大擔任省長的同一年(公元前425年),即第八十七屆奧林匹亞的第四年,著名的雅典哲學家柏拉圖(Plato)誕生了,他在神聖事務上比任何異教徒都更接近真理;因為他在東方旅行(他去那裡是為了增進知識)期間,曾與猶太人交談,並對摩西的著作和他們的其他聖書有所了解,從中學到了許多其他哲學家無法達到的東西,因此努門尼烏斯(Numenius)說他不過是「說希臘語的摩西」;許多古代教父也持相同的看法。
舊約聖經的歷史書至此結束;關於猶太民族的後續記載,必須部分在次經和約瑟夫的著作中尋找;但沒有任何地方能像《新舊約歷史連結》這位勤奮而明智的作者的其餘卷冊那樣清晰,讀者已經從中獲得了如此豐富的摘錄。
尼希米的記載,《尼希米記》1:1。他詢問那些從被擄之地歸回的猶太人,以及耶路撒冷的狀況,他得到了最令人沮喪的消息,《尼希米記》1:2,《尼希米記》1:3。他深受感動;禁食並禱告,《尼希米記》1:4。他向上帝的禱告和認罪,《尼希米記》1:5-11。
【第1節】尼希米的話——毫無疑問,這本書是根據尼希米本人所做的日記或備忘錄編纂而成的;但從作品本身的幾個段落來看,他並非編纂者,這一點顯而易見。由於它與《以斯拉記》連續寫成一本書,許多人認為後者是作者:但任何人在希伯來文中比較兩者的風格,很快就會確信這是不正確的;風格差異如此之大,它們不可能出自同一人之手。甚至《以斯拉記》2:2中提到的與所羅巴伯一同來到耶路撒冷的尼希米,是否與這本書的作者是同一個人,也值得懷疑。根據最佳年代學家的計算,所羅巴伯於公元前3468年來到耶路撒冷;而這裡提到的尼希米,直到亞達薛西王(Artaxerxes)在位第二十年才來,這與公元前3558年相符,相隔九十年:由於他這裡的記載一直延續到公元前3570年,又過了將近二十年,如果他是在所羅巴伯上耶路撒冷時只有二十歲,那麼他去世時必定約有一百三十歲!這絕不可能,因為這會使他在一百多歲時仍擔任王的酒政!因此,顯然《以斯拉記》中的尼希米不可能與這本書的作者,以及波斯王的酒政是同一個人。
哈迦利亞的兒子——我們無法得知他屬於哪個支派或血統:這就是我們對他父母的全部了解。有些人根據《馬加比二書》1:18, 21的權威,認為他是一位祭司,屬於亞倫家族;但這證據微弱。他很可能出身顯赫家族,如果不是猶大王室血統,因為只有顯赫人物才能在波斯宮廷擔任他所擁有的職位。
基斯流月——相當於我們十一月和十二月的一部分。
第二十年——即亞達薛西王在位第二十年,公元前3558年,公元前446年。
書珊城——古老的蘇薩城;波斯語稱作舒什特(Shuster):波斯王的冬季居所。
【第2節】我問他們關於猶太人的事——約瑟夫對此事有著一個合理的描述:「尼希米當時身在書珊城外某處,看見一些陌生人,聽見他們用希伯來語交談,便走上前去;發現他們是從耶路撒冷來的猶太人,他便問他們城裡的弟兄們情況如何,他們的景況又是怎樣?」他們給他的回答,實質上就是經文所記載的內容;儘管約瑟夫的記載中增添了一些更為嚴峻的細節。——《猶太古史》第十一卷,第五章。
【第3節】耶路撒冷的城牆也已拆毀——這必定是指百姓從被擄之地歸回後重建的城牆;因為這不可能指尼布甲尼撒所拆毀並夷為平地的城牆,因為聽到這件事對尼希米來說絕非新聞。
【第4節】我悲哀數日——從基斯流月到尼散月;從他收到上述消息到亞達薛西王注意到他的悲傷,大約有四個月的時間(尼2:1)。這段時間他可能都花在向上帝懇求上;等待著神聖護理中一個有利的開端。每一項善工都不應倉促進行;禱告和警醒對於其完成是必要的。許多善工都因急躁而毀壞。
【第5節】耶和華天上的上帝——在被擄之前,這是「耶和華,萬軍之神」的稱呼。大而可畏——「大」指能行偉大的事;「可畏」指能施加最嚴厲的審判。
【第6節】願你側耳——聽我們所說和所承認的。願你睜眼——看我們所受的苦。
【第7節】沒有遵守你的誡命——指我們生活應當遵循的道德訓誨。律例——指與你宗教儀式和禮儀相關的規定。典章——指關於我們彼此行為的公義訓誨。
【第8節】你的僕人摩西——請參閱《利未記》26:33(注)、《申命記》4:25-27(注)、《申命記》28:64(注)中的平行經文及相關注釋。儘管身處敵國,遠離上帝的典章,尼希米卻沒有忘記律法:他熟讀聖經,並且引用正確。
【第11節】使我在這人面前蒙恩——在亞哈隨魯王面前蒙恩。他當時似乎正在給王遞杯。因為我是王的酒政——王的管家(波斯人稱之為 **saky**),這使他有機會經常與王在一起;而身居如此信任的職位,他必定深得王的信任。任何東方君主都不會讓一個他無法信任其性命的人擔任酒政,因為毒藥常以這種方式施用。這節經文似乎是尼希米在將杯遞到王手中時,心中所發出的默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