歷代志下註釋 | 亞當克拉克 ( Adam Clarke )

第七章
歷代志下 第七章 經文

1所羅門祈禱已畢,就有火從天上降下來,燒盡燔祭和別的祭。耶和華的榮光充滿了殿;

2因耶和華的榮光充滿了耶和華殿,所以祭司不能進殿。

3那火降下、耶和華的榮光在殿上的時候,以色列眾人看見,就在鋪石地俯伏叩拜,稱謝耶和華[說]: 耶和華本為善, 他的慈愛永遠長存!

4王和眾民在耶和華面前獻祭。

5所羅門王用牛二萬二千,羊十二萬獻祭。這樣,王和眾民為上帝的殿行奉獻之禮。

6祭司侍立,各供其職;利未人也拿着耶和華的樂器,就是大衛王造出來、藉利未人頌讚耶和華的。(他的慈愛永遠長存!)祭司在眾人面前吹號,以色列人都站立。

7所羅門因他所造的銅壇容不下燔祭、素祭,和脂油,便將耶和華殿前院子當中分別為聖,在那裏獻燔祭和平安祭牲的脂油。

8那時所羅門和以色列眾人,就是從哈馬口直到埃及小河,所有的以色列人都聚集成為大會,守節七日。

9第八日設立嚴肅會,行奉獻壇的禮七日,守節七日。

10七月二十三日,王遣散眾民;他們因見耶和華向大衛和所羅門與他民以色列所施的恩惠,就都心中喜樂,各歸各家去了。

11所羅門造成了耶和華殿和王宮;在耶和華殿和王宮凡他心中所要做的,都順順利利地做成了。

12夜間耶和華向所羅門顯現,對他說:「我已聽了你的禱告,也選擇這地方作為祭祀我的殿宇。

13我若使天閉塞不下雨,或使蝗蟲吃這地的出產,或使瘟疫流行在我民中,

14這稱為我名下的子民,若是自卑、禱告,尋求我的面,轉離他們的惡行,我必從天上垂聽,赦免他們的罪,醫治他們的地。

15我必睜眼看、側耳聽在此處所獻的禱告。

16現在我已選擇這殿,分別為聖,使我的名永在其中,我的眼、我的心也必常在那裏。

17你若在我面前效法你父大衛所行的,遵行我一切所吩咐你的,謹守我的律例典章,

18我就必堅固你的國位,正如我與你父大衛所立的約,說:『你[的子孫]必不斷人作以色列的王。』

19「倘若你們轉去丟棄我指示你們的律例誡命,去事奉敬拜別神,

20我就必將以色列人從我賜給他們的地上拔出根來,並且我為己名所分別為聖的殿也必捨棄不顧,使他在萬民中作笑談,被譏誚。

21這殿雖然甚高,將來經過的人必驚訝說:『耶和華為何向這地和這殿如此行呢?』

22人必回答說:『是因此地的人離棄耶和華-他們列祖的上帝,就是領他們出埃及地的上帝,去親近別神,敬拜事奉他,所以耶和華使這一切災禍臨到他們。』」

第七章
【第1節】

**引言**
本章記載了十二位統領,他們負責每月輪值的兩萬四千名士兵;每位統領輪流服役一個月(1 Chronicles 27:1)。接著列出這十二位統領的姓名,以及他們服役的月份(1 Chronicles 27:2-15)。然後是十二支派首領的姓名(1 Chronicles 27:16-22)。接著說明為何沒有統計以色列和猶大全體人數的原因(1 Chronicles 27:23-24)。最後列出負責管理國王財產、寶藏、田地、羊群等的人員(1 Chronicles 27:25-31),以及他的國務官員(1 Chronicles 27:32-34)。

**眾族長和千夫長**——這些是族長、總司令或旅長。這份名單與前一份大相徑庭。前一份記載了祭司和利未人在聖職事奉中的班次和職責;而這份則記載了民事服務的秩序,即與國王和王國政治狀況直接相關的安排。

大衛的勇士中選出二十四人,每人配有一名副手,他們統領兩萬四千名士兵,這些士兵每月輪流服役一次;這就是他們全年所有的服役,之後他們便可處理自己的事務。這樣,國王總能維持一支兩萬四千人的常備軍,既不耗費國王或國家的開支,士兵也不會因服役而過度勞累,因為這只佔用他們十二分之一的時間。透過這個計畫,國王在國家緊急需要時,隨時可以調集十二倍於兩萬四千人,即二十八萬八千名戰士,這還不包括一萬二千名軍官,總計可形成三十萬名有效兵力。所有這些士兵都經過訓練、紀律嚴明,隨時待命,而國家或國王無需承擔絲毫費用。這些人,嚴格來說,是以色列王國的民兵。參見加爾梅(Calmet)。

【第2節】

**第一班次,為第一個月**——他爾根(Targum)沒有直接提及第一、第二、第三等月份,而是這樣命名:第一個月,尼散月(Nisan);第二個月,以珥月(Aiyar);第三個月,西彎月(Sivan);第四個月,搭模斯月(Tammuz);第五個月,亞筆月(Ab);第六個月,以祿月(Elul);第七個月,提斯利月(Tishri);第八個月,馬赫斯灣月(Marchesvan);第九個月,基斯流月(Cisleu);第十個月,提別月(Tebeth);第十一個月,細罷特月(Shebat);第十二個月,亞達月(Adar)。這裡沒有提及閏月(veadar)或插月。

【第5節】

**耶何耶大的兒子比拿雅,一個祭司長**——為何這句話不應按希伯來原文讀作:「耶何耶大祭司的兒子比拿雅,一個統領;在他的班次中,等等」?或者,如他爾根(Targum)所說:「西彎月第三個軍隊統領是耶何耶大祭司的兒子比拿雅,他被立為首領。」他與負責第十一個月的毘拉頓人比拿雅有所區別。有些人認為原文**הכהן**(haccohen,祭司)這個詞,通常指祭司,在此應翻譯為「主要官員」;邊註就是這樣翻譯的。然而,在舊約中,**כהן**(cohen)既指王子也指祭司;將其翻譯為前者便消除了此處的困難,因為我們清楚知道比拿雅從未擔任過祭司。

【第7節】

**約押的兄弟亞撒黑**——這節經文證明,上述的劃分和安排是在大衛被承認為希伯崙的國王之前就已完成的;因為約押的兄弟亞撒黑,即第四位統領,是在伊施波設在瑪哈念統治以色列時被押尼珥殺死的(2 Samuel 2:19-23)。

【第16節】

**管理以色列各支派的**——在這份名單中,沒有提及亞設支派和迦得支派。很可能這些支派的記載已從這份名冊中遺失了。這些首領似乎都是榮譽職位,沒有薪水,就像我們郡縣的郡尉一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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