歷代志下註釋 | 亞當克拉克 ( Adam Clarke )

第二章
歷代志下 第二章 經文

1所羅門定意要為耶和華的名建造殿宇,又為自己的國建造宮室。

2所羅門就挑選七萬扛抬的,八萬在山上鑿石頭的,三千六百督工的。

3所羅門差人去見泰爾王希蘭,說:「你曾運香柏木與我父大衛建宮居住,[求你也這樣待我]。

4我要為耶和華-我上帝的名建造殿宇,分別為聖獻給他,在他面前焚燒美香,常擺陳設餅,每早晚、安息日、月朔,並耶和華-我們上帝所定的節期獻燔祭。這是以色列人永遠的[定例]。

5我所要建造的殿宇甚大;因為我們的上帝至大,超乎諸神。

6天和天上的天,尚且不足他居住的,誰能為他建造殿宇呢?我是誰?能為他建造殿宇嗎?不過在他面前燒香而已。

7現在求你差一個巧匠來,就是善用金、銀、銅、鐵,和紫色、朱紅色、藍色[線],並精於雕刻之工的巧匠,與我父大衛在猶大和耶路撒冷所預備的巧匠一同做工;

8又求你從黎巴嫩運些香柏木、松木、檀香木到我這裏來,因我知道你的僕人善於砍伐黎巴嫩的樹木。我的僕人也必與你的僕人同工。

9這樣,可以給我預備許多的木料,因我要建造的殿宇高大出奇。

10你的僕人砍伐樹木,我必給他們打好了的小麥二萬歌珥,大麥二萬歌珥,酒二萬罷特,油二萬罷特。」

11泰爾王希蘭寫信回答所羅門說:「耶和華因為愛他的子民,所以立你作他們的王」;

12又說:「創造天地的耶和華-以色列的上帝是應當稱頌的!他賜給大衛王一個有智慧的兒子,使他有謀略聰明,可以為耶和華建造殿宇,又為自己的國建造宮室。

13「現在我打發一個精巧有聰明的人去,他是我父親希蘭所用的,

14是但[支派]一個婦人的兒子。他父親是泰爾人,他善用金、銀、銅、鐵、石、木,和紫色、藍色、朱紅色[線]與細麻製造各物,並精於雕刻,又能想出各樣的巧工。請你派定這人,與你的巧匠和你父-我主大衛的巧匠一同做工。

15我主所說的小麥、大麥、酒、油,願我主運來給眾僕人。

16我們必照你所需用的,從黎巴嫩砍伐樹木,紮成筏子,浮海運到約帕;你可以從那裏運到耶路撒冷。」

17所羅門仿照他父大衛數點住在以色列地所有寄居的外邦人,共有十五萬三千六百名;

18使七萬人扛抬材料,八萬人在山上鑿石頭,三千六百人督理工作。

第二章
【第1節】

【第13節】奉祂的名祝福——藉著呼求主的名來祝福百姓。

【第2節】

【第14節】摩西,神人——「摩西,神的先知。」——《他爾根》。

【第4節】

【第16節】《他爾根》在此節補充道:「這位約拿單,後來成為假先知,卻在晚年悔改;大衛使他作了首席司庫。」

【第5節】

【第17節】利哈比雅的子孫甚多——《他爾根》說:「因著摩西的功德,利哈比雅的後裔繁衍至六十萬以上。」

【第10節】

【第22節】他們的弟兄基士的兒子們娶了她們——這符合《民數記》第27章1節等處,以及《民數記》第36章5-9節所立的律法,即為西羅非哈的女兒們所設的條例:繼承產業的女子應當嫁給她們父親支派的家族成員,以確保她們的產業不致轉讓給外人。

【第12節】

【第24節】二十歲以上——這似乎與《歷代志上》第23章3節所提的條例不同。起初,他規定利未人從三十歲以上開始服事;現在則從二十歲開始。這些是大衛最後的命令;參《歷代志上》第23章27節。他們應當在更早的年齡開始,並持續更久。這並非一項非常艱鉅的任務;約櫃既已固定,利未人又人數眾多,便不會有苦役。

【第16節】

【第28節】潔淨一切聖物——保持所有屬於聖潔事奉的器皿和用具清潔整齊。

【第17節】

【第29節】又為陳設餅——將這餅擺在主面前是祭司的職責,而當新餅替換舊餅時,吃舊餅是他們的特權。一些拉比認為,祭司們自己播種、收割、磨粉、揉麵、烘烤製作陳設餅的穀物。這似乎是一種臆測。耶柔米在《瑪拉基書》第1章6節的注釋中提到此事,原文如下:「**Panes propositionis quos, juxta traditiones Hebraicas, ipsi serere, ipsi demetere, ipsi molere, ipsi coquere debebatis.**」(你們應當按照希伯來傳統,自己播種、自己收割、自己磨粉、自己烘烤陳設餅。)為各樣的尺度和大小——所有度量衡的標準都存放在聖所,全國的度量衡都必須根據那裡存放的標準進行校驗。參《出埃及記》第30章13節的注釋。

【第18節】

【第30節】每日早晨站立——在獻早祭和晚祭時,他們會奏樂器,並歌頌讚美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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